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2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马幼儿园厨房设备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4]260号批准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平湖大道西侧、城西路南侧。总建筑面积为4984.9平方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白马幼儿园厨房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2.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约为25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2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3工期:配合主体进度,整个厨房设备不得影响本项目的施工总进度(白马幼儿园装饰工程的合同竣工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商用燃气灶具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pinghu.com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51327945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6年 6 月 23 日。招标人将于 2016年 6月 2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 月29 日下午 2时30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299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pinghu.com )上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0573-85620070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13279454@qq.com
2016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