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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教育局2015全面改薄项目学校厨卫用具项目( 采购编号: AZC2016—H080)答疑函

  • 内蒙古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内蒙古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6-06-21

敖汉旗教育局2015全面改薄项目学校厨卫用具项目( 采购编号: AZC2016—H080)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敖汉旗教育局2015全面改薄项目学校厨卫用具项目( 采购编号: AZC2016—H080)补遗和答疑内容通知如下:
一、原定开标时间2016 年6月30日上午8:30更改为2016年7月7日上午8:30;原定供货完毕时间2016年7月15日前更改为2016年7月25日前;原定安装完毕时间2016年8月15日前更改为2016年8月25日前。
二、因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15个学校,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否则,导致的投标失误一切后果自负。踏勘联系人:张凤鸣,电话:13947640060。
三、针对有关企业就“敖汉旗教育局2015全面改薄项目学校厨卫用具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如下答复: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资格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确认参与供应商资质?”
答:本次采购对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清单里的产品,供应商在供货时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验收。
    (二)“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油汽两用大锅灶,双灶单温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高效节能炉头”的资质要求
答:本次采购对涉及燃气灶具用炉头的产品,供应商在供货时必须提供炉头及产品生产企业的环保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验收。
(三)“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是否遵循国家环保局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
答:本次采购对油烟净化器,供应商的投标产品要满足12000m³/小时的净化要求,钢板为3A,采用喷涂工艺,浓度排放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需提供生产企业的产品浓度排放标准达标认证证书或达标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验收。
    (四)“安装调试所有的附件及费用具体工程量是多少,此项目施工安装和调试是否需要施工资质”
答:本次采购,采购人负责把水引入室内水龙头,电送至室内配电箱。室内的水、电安装,其余工程量及所用附件、材料等由中标人负责,并包含在总报价之内;投标企业有水电安装资质的可自行安装,没有水电安装资质的企业必须聘请有水电安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在施工前,中标企业需提供水电安装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允许施工。
(五)“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对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是否有比例扣除”。
    答:本次采购对列入“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节能类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列入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
(六)本次投标是否对中小企业有优惠政策?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补遗书后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清单表》。
 
 
敖汉旗教育局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1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清单表
招标文件编号: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8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总额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商标名称
中型
               
               
小计              
小型、微型
               
               
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栏目7“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5、本表必须为原件,否则无效。
 
货物制造商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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