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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亚运村运动员1号地块项目(二标段)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18-12-11
绿城亚运村运动员1号地块项目(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18-12-11 16:12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绿城亚运村运动员1号地块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XS01201812021)

报名时间

2018-12-12 08:30 至2019-01-02 09:00

招标人

名称

杭州绿城亚运村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

联系人

石先生

电话

1385819316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萧山区北干街道心意广场2幢1901室

联系人

傅翔

电话

57572683

设计单位

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

工 程

概 况

工程地点

钱江世纪城

立项文号

2018-330109-70-03-065858-000

项目分类

房建

招标类型

施工

投标保证金

80万元

建筑面积

183510平方米

工程项目总投资

366000万元

本次招标部分概算

65114.0365万元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自筹100%

工程规模技术指标

指标名称

规格

单位

招 标

要 求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793天,其中施工开工日期(暂定)2019年1月1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施工工期为1095天;亚运村试运行和亚运会赛事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亚运村试运行和亚运会赛事期间为364天;交付整改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暂定),整改交付期为334天。本工期为暂定工期,因赛事调整要求将作相应调整。

要求质量缺陷期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企业范围

所有

企业资质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

企业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个数要求

1个

安全员个数要求

3个

招标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Y13-Y14区域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围护工程、外墙幕墙、系统门窗、PC构件制作安装工程、外墙涂料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地坪漆工程、主体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车库门工程、防火门工程、防火卷帘工程、人防工程、弱电线管预埋、建筑铁艺工程、化粪池、隔油池、生化池结构工程、泳池结构工程、售楼处、样板区及甲方临时办公区工程等,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的工程(简称分包工程)除外。

拟定入围家数

3-所有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报名方式限制

网上(自助)报名

网址

杭州市萧山招投标网

其他公告内容

若是现场报名则请各投标人凭交易席位证及相关资料报名,联系电话:13616504314 (报名),交易证办理详见网上的办事指南;招标人拒绝被行政主管部门(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参与竞标的情况有:1、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正在公示的(限制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在工程建设方面受到行政处罚的(限制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当年被行业主管部门信用扣分累计达到规定分值的;4、在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中有劣绩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发布,公示时间为3日。

备注(其他说明)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工程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涉及交通的项目,本公告与相关附件招标文件中的公告均有效,若约定有不一致内容的,以招标文件中的公告明确的内容为准。

对该公告内容不清楚或有疑义的由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 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___ 绿城亚运村运动员1号地块项目(二标段) _ 招标人: 杭州绿城亚运村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11月18日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一)总则--------------------------------------------------9 l、工程说明-----------------------------------------------9 2、招标范围及工期-----------------------------------------9 3、资金来源-----------------------------------------------9 4、合格的投标人-------------------------------------------9 5、投标费用-----------------------------------------------10 6、踏勘现场-----------------------------------------------10 (二)招标文件----------------------------------------------10 7、招标文件的组成-----------------------------------------10 8、招标文件的澄清 ----------------------------------------12 9、招标文件的修改-----------------------------------------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 11、投标文件的组成----------------------------------------13 12、投标文件格式------------------------------------------16 13、投标报价----------------------------------------------16 14、投标货币----------------------------------------------17 15、投标有效期--------------------------------------------18 16、投标担保----------------------------------------------18 17、投标预备会--------------------------------------------19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9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0 21、投标截止日期------------------------------------------21 22、迟交的投标文件----------------------------------------21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 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22 (五)开标--------------------------------------------------22 25、开标--------------------------------------------------22 2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23 (六)评标--------------------------------------------------25 27、评标--------------------------------------------------25 28、评标过程的保密----------------------------------------25 29、废标的确定及偏差的划分--------------------------------25 30、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及文件评审(如采用时)----------------27 31、投标文件的澄清----------------------------------------29 3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9 33、错误的修正--------------------------------------------30 34、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0 35、中标候选人公示----------------------------------------35 36、定标 ------------------------------------------------35 (七)合同的授予--------------------------------------------35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 38、履约担保----------------------------------------------37 39、工程现场----------------------------------------------37 40、工程款支付及结算--------------------------------------37 41、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37 42、其他要求----------------------------------------------38 43、联系方法----------------------------------------------38 四、合同条款----------------------------------------------40 五、合同格式----------------------------------------------68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77 六、工程技术规范------------------------------------------78 七、工程量清单编制----------------------------------------79 第三卷 图纸及其它资料------------------------------------87 八、图纸及其它资料----------------------------------------88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92 九、投标函格式--------------------------------------------94 十、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06 十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35 第一卷 一、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在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凡涉及涂黑部分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绿城亚运村运动员1号地块项目(二标段)招标人名称: 杭州绿城亚运村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钱江世纪城 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 13858193168?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901室 联系人: 傅翔 联系电话: 0571-57572383 招投标监管机构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振宁路600号 投诉电话: 82899377 建设地点钱江世纪城批准文号2018-330109-70-03-065858-000设计单位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8.351万平方米结构层数局部地下室2层,地上15-46层工程类别建筑一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次招标投资额65114.0365万元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21.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32.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Y13-Y14区域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围护工程、外墙幕墙、系统门窗、PC构件制作安装工程、外墙涂料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地坪漆工程、主体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车库门工程、防火门工程、防火卷帘工程、人防工程、弱电线管预埋、建筑铁艺工程、化粪池、隔油池、生化池结构工程、泳池结构工程、售楼处、样板区及甲方临时办公区工程等,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的工程(简称分包工程)除外。 标段划分1个标段42.2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93天,其中施工开工日期(暂定)2019年1月1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施工工期为1095天;亚运村试运行和亚运会赛事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亚运村试运行和亚运会赛事期间为364天;交付整改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暂定),整改交付期为334天。本工期为暂定工期,因赛事调整要求将作相应调整。53.1资金来源自筹64.1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7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7.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 / 元,如采用资格后审且在网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不收取资料成本费。97.4图纸押金图纸押金 / 元,如采用资格后审且在网上相关资料的,不收取押金。106.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18.1提疑、答疑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中产生的疑问,可以于2018年12月22日16:00时前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 HYPERlink "http://115.236.5.251:82/Index.aspx" http://115.236.5.251:82/Index.aspx](以下简称招投标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2018年12月27日16:00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并以补充文件形式,在招投标网上的答疑公告中发布。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的疑问书面提交招标人或传真致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571—83737780)。1211.6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具体月份2018年9月、2018年10月、2018年11月涉及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涉及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 1313.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1413.10清单编制参照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5)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7)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8)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萧山区)2018年第7期(未列材料执行杭州相应信息价);(9)浙江造价信息2018年第7期。(未列材料执行前几期信息价)1515.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一般不少于60天,但可适当延长)1616.1投标担保金额80万元,以实际到帐并获取银行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1717.1投标预备会是否召开: /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818.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 1919.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如采用电子招标另提供二张电子光盘[投标单位有义务保证其商务标电子光盘能正常打开,为防止在开标时光盘无法打开,投标单位可使用备用盘进行数据备份(而非二次刻录),若电子光盘(正本及备用盘)无法正常打开,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此次投标。(电子光盘需注明正本或备用盘)];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非电子招标。2020.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人应将所有正、副本投标文件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套里;正、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密封套里;2120.7投标文件装订的其他要求/222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杭州绿城亚运村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第 2开标室 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11时止2325.1开标会开标时间:2019年1月2日11时 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萧山区振宁路600号)第2开标室)2427.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区级或其他依法组建的招投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相关4名经济、技术类评标专家和1名招标人代表,共5名组成评标委员会。2534.4.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风险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65114.0365 万元;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的92% ,即 61104.9136万元;风险控制价为招标控制价的85%,即 57596.9310 万元,其中暂列金不下浮。2634.4.3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及是否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是 2734.4.4.1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联动系数/2834.4.4.4K值范围、间隔、点数/2938.1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不超过200万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形式为支票或汇票。3040.4工程造价主要材料主要材料: 钢筋、商品砼、水泥、砂、碎石、多孔砖、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PC构件、外墙保温、门窗、镀锌钢管、钢塑给水管、电缆、电线。包干形式固定单价包干主材及人工调差方法本工程主要材编制期信息价为(2018年第7期),主材及人工调差方法按合同约定3142.5分包专业、造价及总承包管理要求本工程拟分包的专业有: 桩基、外墙装饰、系统门窗、消防工程、弱电、精装修、景观园林市政、电梯等 ,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 20000 万元(今后结算时按分包合同价计算,价格按表1-4-2执行。),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和协调)3243.4招标人是否拒绝部分投标招标人是否拒绝部分投标人投标: 否 招标人拒绝情形:/;334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14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都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报价; 13.1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地质资料、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依据本企业定额或参照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即《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补充定额、以及地方性的各项规定、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进行编制,自行考虑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市场行情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土建和安装工程合计出总报价,投标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同时该投标人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13.16发包人单独发包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附表1《发包人单独发包一览表》; 13.17纳入总包范围的招标人集采分包内容,招标时由招标人提供品牌及规格集采价,投标人自行考虑项目成本,参考集采价进行竞争报价,同时集采内容付款方式详见相应附表进行付款,如未按照招标人集采协议约定支付方式进行付款的,招标人有权代为支付,款项从中标人应得进度款中扣除,同时由中标人支付违约金(金额同延付金额)。涉及相关管理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措施费中。集采专业分包及规格、价格等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附表2《集采专业分包一览表》; 13.18本工程所有甲供材料、设备均不进入造价,安装费列入报价,采保费按甲供材料(不含甲供设备)的1%计取,甲供材料、设备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附表3《甲供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 13.19招标人对部分子目、材料提供投标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暂定价组价,暂定价不得优惠。材料的暂定价(如甲定乙供材料)为材料本身的价格,投标人自行考虑材料的消耗量及损耗,并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明确,提供暂定价的材料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附表4《甲定乙供材料清单一览表》; 13.20招标人指定材料、设备具体品牌及型号,规定几种备选品牌及型号或材料、设备档次标准的,投标人必须按此规定进行自主报价。如招标人同时提供参考价的,此价格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参考,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附表4《甲定乙供材料清单一览表》; 13.21由中标人采购供应,需招标人认可,中标人和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材料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附表5《乙供(发包人需确认)材料清单一览表》; 13.2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现状、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三通一平、当地的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环保、环卫、城管、当地村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处理所需费用单列,汇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计入投标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2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等能源的实际情况,在现场自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发电机、蓄水池等,增加的费用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施工期间此类影响,均不作任何调整。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13.24本工程由中标单位进行总协调,在施工期间负责对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协调,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招标单位分包工程情况,及分包工程的总承包服务的内容自行报价,招标人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13.25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否则,投标人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结算时,不论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所示工程量是否有偏差,均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13.26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列项和计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总价一次性包干,除另有规定外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13.2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实际开工时间与施工许可证领取时间的时间差所造成投标人的一切费用支出均含在措施项目清单及及计价表中,施工期间此类影响,均不作任何调整。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应含在总报价中; 13.28本工程如样板区由投标人施工(注:本工程样板区有可能安排其他单位先行施工),发包人为抢样板区及销售节点而要求调整开发节奏所增加的费用应包含在措施费中; 13.29投标人应考虑施工现场现状及周边情况,投标人因文明标化、日式管理、样板展示等要求所产生费用的增加应包含在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 13.30施工临时设施用地招标人已安排,临设搭建及场地租赁相关费用应包含在综合费率中。若临时设施影响进度、验收、赛事需要等原因,发包人要求拆移的,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并恢复原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 13.31如因招标人搭设样板房看房通道需要,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 13.32因项目施工影响,引起周边居民投诉或政府单位要求增设防尘、防噪音、污水处理、交通管理等措施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 13.33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34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工程保险,并考虑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检验试验费列入措施费,仅税金单列。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3.35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符合行业惯例的其他费用、风险费等所有费用;请投标人充分结合目前市场人工费、材料费等因素的波动情况,合理报价; 13.3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的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3.37除非本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另有说明,否则,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以及为达到承诺质量标准和承诺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需增加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3.38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必须达到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招标人日式管理要求,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日式管理费、成品保护等措施费用)必须明确列项和专款专用保证。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以上各项费用均计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中标后此费用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如仅有措施而无费用报价,或费用报价部分优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招标工作小组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应作废标处理; 13.39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及周边情况,要求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和安全措施,其费用单列,列入措施费用表,汇入总报价中; 13.40投标人投入的人力、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工期的要求,自行确定机械设备的数量,但必须在投标书中加以说明。无论在实际施工中采用何种施工工艺,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13.41招标人提供的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甲供材料、设备均不计入工程总报价,结算时损耗均按0计取。甲供材料采保费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在结算完成后支付。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营改增对投标报价的影响,投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营改增为由提出调整合同价格的请求; 13.42人防门材料价按照人防区首块地下室底板浇捣完成当月《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执行,安装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人防通风过滤设备材料价按照人防区对应上部全部主体结顶当月《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执行,安装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13.43本项目除超高层外配置20%的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由此产生的施工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加固、堆场加固和硬化、构件二次搬运、起吊设备型号调整、加工厂专人驻场等),后期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费用索赔要求。所有预制构件(含PC构件)的成品保护工作由投标人实施,相关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相应措施费中; 13.44本工程超高层采用爬架体系及穿插施工,因采用爬架体系及穿插施工而增加的其他技术措施费用(除清单已列项的单独报价外),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措施费中; 13.45因采用铝模工艺及PC构件所产生的混凝土面拉毛(高压水枪拉毛),所增加的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相应投标综合单价中,施工部位仅为投标人施工界面范围内; 13.46在使用铝合金模板施工时,每幢模板配置不得少于以下要求:铝合金模板1套(包含竖向构件、水平构件及楼梯间,其中楼梯间休息平台模板两套),楼面支撑4套,楼梯支撑4套,梁底支撑4套,悬挑支撑4套,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相应综合单价中,使用铝模须达到免抹灰的质量要求,抹灰分项不予计取,含在铝模增加费中。铝模配模须在基础出正负零前完成(常规配模周期为60天)。混凝土构件上设备线槽、留洞及预埋防水套管均需在深化设计中反映,以实现一次现浇成型,避免后期开凿; 13.47大型机械投入使用数量须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塔吊布置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如后续施工中经招标人核定无法满足进度要求的应无条件增加相关机械投入,费用不另计取),所有大型机械费用进出场及基础费已计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如实际使用数量少于投标人编制方案数量的,相应费用按实扣减;如实际使用数量高于投标人编制方案数量的,结算时不再调整; 13.48如因工期要求塔吊需24小时施工,投标人必须配置足够的塔吊操作人员; PC相关运输路线及堆场区域必须不少于200mm钢筋砼硬化场地(¢12单层双向钢筋),并须满足施工所需,相关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单列计入相应措施费中; 13.49在地下室顶板后浇带施工中要求在主要框架梁部位设置独立钢管支架(钢管规格直径100、壁厚3),并刷上安全防护色,作为后浇带的独立支撑,在地上主楼梁板后浇带支模施工时,必须让后浇带部位独立于整个支模系统,便于拆模时继续保持后浇带不松动,相关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单列计入相应措施费中; 13.50超高层中间验收按20层为一个区块组织中间结构验收,为精装修穿插施工提供工作面,楼层闭水方案等专项措施、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单列计入相应措施费中; 13.51根据投标人上报并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场布图、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节点做法大样图,一旦中标,需严格按照相应的做法执行,如不按方案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施工,相应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中; 13.52PC厂家、铝模厂家、爬架厂家经甲方工程人员考察确定后,投标人必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常驻PC厂,监督PC构件加工进度及质量,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中; 13.53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投标人编制挖土专项方案及车辆进出场运输方案,相关车辆进出场主要通行路线路线硬化(250 mm钢筋砼¢12单层双向钢筋),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单列计入相应措施费中; 13.54本工程自亚运村试运行或竣工验收至交付小业主之日止(含亚运村试运行、实战演练、赛事期间、亚运村闭村)期间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完成该段时间内的维修保障工作,并按照招标人要求配置相关维保人员(配置要求不得少于亚组委要求),相关人员及维保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单列计入相应措施费中。因本工程需在试运行及赛事运营期间投入使用,首次验收投入试运行至交付小业主期间为项目运营阶段,质保期自项目集中交付小业主之日起开始计算,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单列计入相应措施费中; 13.55本工程历经建设、赛事试运营、赛事运营、赛后改造、交付业主等过程,因开发建设和赛事需要需投标配合进行局部改造、多次进出场等事宜,投标人无条件配合实施,产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投标报价及口径计取;由于上述原因所涉及的组织措施费、管理费用增加、人工降效等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单列计入措施费中; 13.56本工程Y11与Y12地块内有电力铁塔,预计于2018年12月30日拆除;Y12-Y13地块内有防汛河,预计于2018年12月30日改道,请投标人自行评估其影响情况,合理安排工期。一旦中标不得以此影响施工进度为由提出补偿; 13.57本工程需同步开发,同步交付,各投标人需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指挥及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人的工作安排及相关指令,如发生新增实物工程量,则费用按投标报价及口径按实结算; 13.58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根据地勘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在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因土质差异及现场问题而调整。原地坪绝对标高约6.00m,地下室顶板绝对标高8.10m; 13.59厨房间全部采用不锈钢烟道系统,烟道止回阀由总包单位(含甲方指定不锈钢烟道分包单位)采购、安装,精装修单位和厨房设备单位与总包单位试烟后移交,未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的区域、部位或分部分项须整改至合格后移交给精装修施工单位,相关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措施费用中; 13.60燃气主立管施工涉及的楼板、墙体开孔,工程量按实计算,含税综合单价参照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相关开孔子目含税单价。投标人须自行评估燃气管道穿楼板或穿墙套管与立管之间的封堵费用,相关费用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13.61如因赛事需要,本工程可能会在完成验收但未取得竣工备案表的情况下需提前使用,在未取得竣工备案表或招标人书面接收前,不视同于招标人已实质接收本项目; 13.62本项目需进行外部招标,投标人一旦中标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外部招标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请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13.63承包方须按发包人要求使用BIM技术,所需费用请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13.64如因政府原因赛事时间调整,所引起施工工期调整费用请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3.65如因不可控原因绿城集团最终未能获取亚运村运动员1号地块项目,则本次招标即时作废,绿城集团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无息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40.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PC构件工程:承包人与PC构件厂家签订采购合同后10日内,发包人预付承包人PC构件采购合同价(合同采购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的20%;月进度款按照PC构件实际到场数量×中标单价所计合价(不含PC安装费)的60%支付;所有构件供货完成验收合格,结算经双方书面确认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5%;其余结算总价的2.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除PC以外工程: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根据施工进度支付,±0.000以下工程以伸缩缝为界分块支付,区块结构完成至±0.000时支付已完工作量70%,±0.000以上工程量按月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单栋主体结顶时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含PC构件);甲供材料按计入工程款的预算用量同比例扣除;试运营验收完成后,承包人须提交符合当地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整改完成后,经发包人验收通过,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至初审结算金额的90%。甲供材料按实际领用量、水电费按实际垫付金额全部扣除。以上已完成工程量均为调完材料、人工价差后的工程量。 售楼处、样板区及甲方临时办公区工程:工程款根据施工进度按月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承包人书面接收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5%,并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全额发票。质保期自交付发包人投入使用之日起两年,质保金退还时间同主体工程。 其余措施费等包干费用按如下约定支付: ①基坑围护费用在全部地下室±0.00完成后支付基坑围护包干费用的70%; ②其余根据使用周期分期支付。 (2)水电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水电用量按装表计量,总表及分表差额和水电的损耗等由各施工单位按使用数量分摊,水电价格按水电实际供应价)。 (3)单项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随工程款按相应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在10万元以内时(含10万元)结算后支付。 (4)总承包服务费在分包工程竣工后经相关分包单位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实际配合情况良好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 (5)在满足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的前提下,工程款在审核确认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 (6)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会同发包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对账确认后28日内,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以二审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的 95%;其余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其中交付后的常规维修(内容详附件3《建安总包工程维修专项分包合同》),按合同造价的1.5%(扣除土方、桩基、围护工程、展示区及临时办公区工程),由发包人指定绿城理想家房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同时,由绿城理想家房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承包人签订《建安总包工程维修专项分包合同》)进行维修包干,维修费用在每期集中交付前1个月,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绿城理想家房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发票给承包人,承包人同步支付给绿城理想家房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质量保证金退还时扣除。除常规维修外剩余3.5%质保金保修期满二年后十五日内返还40%,满五年后十五日内返还40%,满八年后十五日内返还剩余部分,涉及扣款在各支付节点中相应扣除。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发包人应予配合。 (7)如承包人有下列情形时暂停承包人签证或付款,直至停止付款原因消除为止。 ①工程施工有重大缺失或明显违约行为时;经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迟延改善时;或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有关事项的。 ②工程总进度较预定总进度落后10%以上,或明显有不能如期完工的现象时。 ③承包人对其劳务人员或其它原因致本工程有纠纷时。 ④工程进行中,有应负责赔偿之事由发生,经发包人提出而未获解决前。 ⑤ 因不可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造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包括承包人与第三人间)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时。 (8)本合同项下如产生价外费用(如奖励费、违约金、赔偿金等)的,承包人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收到发票并验证符合规定后予以支付。 (9)承包人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承包人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发包人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承包人需依法向发包人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公司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联系电话、地址 ????? 开户行、账号 ????? (10)承包人应及时支付纳入发包人战略控购或品牌入库管理的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合同款,如因承包人支付不及时导致影响发包人工程实施的,发包人有权利暂扣应付工程进度款,如经发包人、承包人和供应商三方协商一致的,发包人有权将相应款项以背书形式支付给供应商。 (11)上述各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须在每次申报进度款时明确变更签证执行情况,确认变更签证及时提交,确认无积压联系单(月付款报审表格式详见专用条款附件5),承包人确认联系单情况属实后依据合同支付进度款。 (12)本工程所有款项的支付,如发包人采用绿城供应链ABS支付方式,承包人应无条件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采用绿城供应链ABS方式,需要对本合同计价方式进行调整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因不配合绿城供应链ABS支付工作而导致未能及时收到工程款的任何不利后果与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承包人因未履行对绿城供应链ABS支付方式的配合义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违约方应向发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配合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13)专用条款第七-28.1-(7)条所确认的集采分包、材料关键品类,如发包人通过线上订单系统对指定品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进行统一管理的,每次进度款支付前,发包人对订单系统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所完成产值中涉及须在订单系统中执行的,如承包人拒不执行或未完全执行、对约定的品类采用线下采购的(线上订单系统启用后),发包人有权拒付,同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40.2工程结算应在所有竣工资料递交建设单位后,符合要求的予以竣工结算; 40.3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工程造价除主要材料(主要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人工采用风险承担和价差调整方式进行结算外,其余实行包干,包干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施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等,本工程均不予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风险因素。 42.4本项目桩基先行,但总包对桩基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总包在各分包工程中配合管理工作内容详见合同约定,总包服务费承包人根据分包内容、估算造价报总承包服务费单价及金额,列入投标总价。 42.6安全文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必须达到杭州市“双标化” 及绿城集团发布的《工程日式管理实施标准(修订稿)》中的承诺项进行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报价中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日式管理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以上各项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42.7由招标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如果走市场公开招标程序时根据要求必须列入总承包范围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 42.8模板、外架及PC采用形式及范围: 本工程模板形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地下室、高层(17层及以下、17F+12F、27F+16F、28F+10F、28F+15F、31F+15F)、幼儿园、国际区及公共区、所有楼栋飘窗部位采用高精度黑模; (2)高层(31层及以下,除17层以下或其中一个单元17层以下楼栋外)采用铝模; (3)超高层(100m以上)采用全砼外墙、铝模。 具体楼幢模板形式以甲方确认及通知为准。 本工程外架形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高层(17层及以下、17F+12F、27F+16F、28F+10F、28F+15F、31F+15F)、幼儿园、国际区及公共区采用承插式外架脚手架; (2)高层(31层及以下,除17层以下或其中一个单元17层以下楼栋外)采用承插式外架脚手架; (3)超高层(100m以上)采用全钢式爬架。 具体楼幢模板形式以甲方确认及通知为准。 本工程PC应用范围为:除超高层以外,其他楼幢均需按要求运用PC装配式建筑形式。 42.9在使用铝合金模板施工时,每幢模板配置不得少于以下要求:铝合金模板1套(包含竖向构件、水平构件及楼梯间,其中楼梯间休息平台模板两套),楼面支撑4套,楼梯支撑4套,梁底支撑4套,悬挑支撑4套,内墙四道外墙五道背楞,延外墙两米一道设置斜撑,销钉销片15套/m2等。 42.10技术标书中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精装修穿插提效指导书、楼层闭水专项方案、爬架专项方案、铝模专项方案、承插式外架脚手架专项方案、土方开挖专项方案、塔吊布置图、施工场布图、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节点做法大样图、总进度计划表。 42.11本项目采用精装修穿插施工,为不影响后续工种,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时须以天为单位编制穿插施工工序表。 42.12PC厂家、铝模厂家、爬架厂家必须在中标1个月内经甲方工程人员考察确定并签订供货合同。中标人必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常驻PC厂,监督PC构件加工进度及质量。所有铝模、PC构件出厂时须附带构件二维码。PC构件生产安装技术标准按《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23)等执行。 42.1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的工艺和方法应该符合绿城的施工节点要求,如地下室底板、侧墙翻边及顶板采用二次振捣等,详见附件。 42.14在地下室顶板后浇带施工中要求在主要框架梁部位设置独立钢管支架(钢管规格直径100、壁厚3),并刷上安全防护色,作为后浇带的独立支撑,在地上主楼梁板后浇带支模施工时,必须让后浇带部位独立于整个支模系统,便于拆模时继续保持后浇带不松动。 42.15由于本项目除超高层外全部采用PC叠合板及楼梯,塔吊型号采用QTZ250(7035);超高层塔吊型号采用QTZ80(5910、5710);施工时间为24小时,必须配置足够的塔吊操作人员;相关PC运输路线及堆场区域必须不少于200厚硬化场地。二、投标须知 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及计划开工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获得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工程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 4.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凡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地方需同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招标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和风险。 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以网上公布或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三、合同条款 四、合同格式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五、工程规范 六、工程量清单 第三卷 图纸及其它资料 七、图纸及其它资料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 八、 投标函格式 九、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1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只能按成本收费,具体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通过网上的资料不收费。 7.4图纸押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上的图纸不得收押金。 7.5当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采用电子文档形式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布时,由投标人在网站上相关资料。招标人上传招标文件内容必须与书面(经招管办备案)的一致,招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准确性负责。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可通过网站或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获取相关资料,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料为准。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 HYPERlink "http://115.236.5.251:82/Index.aspx" http://115.236.5.251:82/Index.aspx],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以补充文件形式,在答疑公告中发布,告诉所有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采用资格预审项目,投标人的提疑以书面提交招标人或传真致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答复将在网上相应公布栏中发布,投标人可网上,也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书面领取,网上与书面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料为准。 8.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8.3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招管办备案的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招标人的电子招标文件,将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具有同等的效力,发生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书面解释。 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含投标函格式)和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二部分文件组成,采用电子招标的应含电子标书光盘(二张)。如采用电子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必须使用电子标书投标制作软件的软件锁工具。 11.2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6)工程结算承诺书[非财政性资金项目,该承诺书不作为评审要求]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已预缴年度保证金的企业,不作为评审要求,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供为准)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若采用电子招标工程,商务部分格式若招标文件与清单上传格式不一致时,除表1—6外均按清单上传格式为准,内容按本条要求提交]; 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报价采用表格格式如下。 1、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不得随意修改) 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 (2)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 (3)投标总价(封面) (4)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5)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6)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2)表1-4-1 计日工表 (13)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4)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5)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6)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其中:表2-1至表2-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书面资料;表2-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商务部分的投标文件内】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 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3、投标书商务部分编制的造价人员,若执业专用章中未明确单位的,需附造价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商务部分格式目录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适当控制在50页内] a.主要施工方法; b.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c.劳动力安排计划; 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h.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I.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b.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内容详见表8); e. 投标人提供目前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有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本工程专业部分投标人无资质或有资质但资质等级未达到该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允许分包,分包单位资质必须符合本工程相应资质要求,分包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4)替代方案和报价(不允许提交)。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要求其它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复印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1.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6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资质等级内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变更的包括变更内容,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和B证、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具体月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复印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随带原件备查。)未要求使用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公告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和社会保险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目前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有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A、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B、投标人是否存在招标公告中“备注(其他说明)”的情况; (5)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经审计单位审计的复印件; (6)涉及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投标人使用电子标书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及数据格式表填报完整后保存在“电子标书光盘”中,确认无误后刻录投标光盘,封存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人。(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如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提前所发生的措施费用。 13.4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3.6合同的施工地点见本须知1.1条款,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内容)、利润、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13.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8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3.9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废除: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标化工地施工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费用组成等相关内容,结合工程实际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进行自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公布的费率下限值。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规费、民工工伤保险、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公布的对应专业工程和相应工程类别的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管理费内容和费率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废标处理; 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民工宿舍“空调设施” 报价针对施工周期在6-9月份的施工项目,如本项目施工周期未涉及的,投标单位可不予报价)。 凡未涉及上述规定的工程,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清单总说明中明确相应的取费计算基数和最低费率标准。 13.10 编制中可参考下列依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工程项目不同调整和补充)。 13.11项目的变更,应按照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13.12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本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报告由五方主体(包括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勘测方、施工方)共同参与验收并盖章,初评通过后方可进入备案机关备案。 13.13投标报价取整数到元(四舍五入)。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同等投标保证金额的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银行汇票、支票和电汇以实际到帐并获取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和获取投标保证金提交函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区招投标中心一楼银行窗口);收款人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帐号:33001617035053000389。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第(2)种形式: (1)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 (2)投标保证金(境内投标单位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入转出) a.银行汇票; b.支票; c.电汇。 16.3注册地在萧山区范围内的企业,凡已预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均视同投标人已经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供为准。 16.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应同时退还存入后银行实时挂牌活期存款利息。 16.6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凭招标人证明3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应同时退还存入后银行实时挂牌活期存款利息。 16.7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修正标价; (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17.投标预备会 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7.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7.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7.4招标人本须知8.1条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疑问作统一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 17.5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8.1 是否充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如果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满足评审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招标人只考虑根据基本技术要求提交了符合评标标准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替代方案(如已提交)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提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9.5可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套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3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套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2条宣布 “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套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20.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密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6投标人的电子光盘(二张)随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一起密封提交。(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20.7投标文件的装订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并刷卡(或书面)签到。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1.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 (2)具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标注; (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4)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23.4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5根据本须知第16.7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 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财务状况材料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 标 25.开标 25.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第21.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5.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带并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人及其(开标现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系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除另有规定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原件,企业注册地在杭州城区以外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并出具公证书,需公证的均实行一标一公证。 投标企业应携带企业的有效IC卡(交易证)到场刷卡签到,特殊情况可采用书面签到。未签到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5.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25.4 开标程序(程序若与评标方法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内容为准):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1)由招标人查验[按投标人刷卡(适用于资格后审)或报名(适用于资格预审)先后时间的逆顺序]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5.2款规定; (2)由招标人抽签或通过系统选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投标人送标先后时间的逆顺序,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招标人当众将投标人投标书中拆封的电子光盘文档导入辅助评标系统,待评标时间到方可在评标室打开数据进行评审。原始电子标书作为招投标资料封存,中标通知书备案后退还招标人(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25.5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要求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6 区交易中心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6.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6.2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予以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及其所提供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25.2款要求; (3)投标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4)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26.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3)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19.5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影响实质性内容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4电子招标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将拒绝投标或作为无效投标或视为废标: (1)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有统一的标识,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电子光盘上的电子标书,或自行复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为保证电子标书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标书 操作规程。因电子投标书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标书为无效标书。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文档标书,必须是从“电子标书光盘”内置功能打印出来的带有水印码的文本标书,否则视为废标。 (4)为保证商务标电子文档和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文档内容一致,各投标单位将最后一次刻录的商务标打印成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文档必须是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文档版本的书面形式。即:不论是否修改过内容,电子文档重新刻录的,书面文档必须重新打印)。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商务标书面报表的水印标记(应清晰但不干扰投标数据)与商务标电子文档标记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并作无效标处理。 (六)评 标 27.评标 27.1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7.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和管理。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废标的确定及偏差的划分 29.1 废标的确认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下列行为均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a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b、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位报价; c、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d、与本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e、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报务; g、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h、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人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 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k、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l、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m、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按本须知第29.2条规定属于重大偏差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9.2投标偏差的划分 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未按要求承诺的; (8)投标总价封面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印章、注册造价师或相应专业造价员未加盖执业专用章及签字的或印章未在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未服务于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的执业专用章中即没有明确单位又没有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的; (9)擅自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变动、补充和修改的; (10)投标文件擅自变更报名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 (11)未按招标人设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的; (12)投标文件错误超过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 (13)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15)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16)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1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18)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9)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20)投标人企业资质的承包范围不能满足投标项目或标准规定的承包范围的; (2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2、重大偏差的处理: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3、有下列情况的属于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细微偏差的处理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9.3否决全部投标 29.3.1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二人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29.3.2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0.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评审 30.1本工程如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审查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30.2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或投标人企业资质的承包范围不能满足投标项目或标准规定的承包范围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②企业停止市场活动;③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④项目负责人停止市场活动;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项目,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 证); 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项目,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 证)过期;⑦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项目,建造师有在建或其他中标(尚未开工)项目;⑧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要求;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过期,⑩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公告中“备注(其他说明)”的情况的; 4、投标人被招标人书面拒绝的; 5、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承诺或承诺的内容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未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30.3技术标评审可分符合性通过制和评分制两种形式。 (一)技术标采用符合性通过制的,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2、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3、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5、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7、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的项目,如评标委员会有三分之二票以上认为不符合的,应被评为不合格,其商务标不再进行评审。 (二)对技术标进行评分制的项目,评分分值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30.4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废除: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2、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3、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4、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而任意优惠的; 6、商务标经济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7、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二)商务标经济评审的项目主要有: 1、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2、是否擅自变更工程量清单; 3、单价(主材)组价是否合理; 4、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匹配; 5、费率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报价浮动幅度是否适当。 31、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3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2.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不符合本须知第26.1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2.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判定(不采用) (由招标人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附录明确) 32.5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萧山区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分析判断投标书的偏差及报价的合理性; (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32.6询标。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一)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二) 投标报价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投标算术平均(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综合单价30%(其中安装工程50%)以上的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三) 明显低于风险控制价的; (四) 相关资质、资格、业绩等证明资料存在疑问的。 当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或者明显低于风险控制价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属不平衡报价的,按投标总报价不变原则修正投标综合单价,如修正累计额超过投标报价2%的,作废标处理。修正累计额按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算术平均综合单价与投标综合单价的差乘数量计算(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33、错误的修正 3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1)累计错误差额超过投标报价0.5%(不含本身); (2)单项错误差额超过其单项总价10%(不含本身); (3)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超过二处的(不含本身); (4)投标函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与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的总报价不一致的。 33.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4、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2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4.3评标委员会依据34.4条款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一名,评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推荐之前,必须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其现行文件要求,或项目负责人处于“锁定”状态或项目负责人个人工程业绩没有“竣工验收备案”或“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且投标文件中也未提供实际已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编号,并经项目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盖章证明,随带原件备查。)的,作废标处理;若无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4.4评标方法和标准 34.4.1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由招标人确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2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者,作无效标处理。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须额外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担保金(采用现金、汇票或支票),风险保证金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还。 34.4.3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及是否应用信用评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4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信用评价):以投标文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与最高限价要求,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信用分计算方式:投标信用分=投标人信用总分×信用参评序列系数。投标人信用总分以区住建局公布的开标日期所在月的上一个月的信用总分为准,未参与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信用总分为0分。信用参评序列系数根据投标人信用参评资质序列、参评资质等级和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质序列、投标人的投标资质等级确定,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质序列与信用参评资质序列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质等级与参评资质等级相比同级别或者更高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0.95,相差一个级别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0.925,相差两个级别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0.9,相差三个级别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0.85;投标资质序列与信用参评资质序列相同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1。具体步骤如下: 34.4.4.1评审入围标的确定: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15家的,投标单位全部进入评审;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15家的,由招标人代表从编号为1至10的10个球中随机抽取1个球确定评审入围方式。若随机抽取的球编号为奇数的,则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的代号以交易中心提供的序号(投标人刷卡顺序(适用于资格后审)或报名顺序(适用于资格预审))为准;若随机抽取的球编号为偶数的,则按投标人的投标信用分从高到低取15家进入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信用分并列且并列的投标人只有部分可进入评审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并列投标人的代号以交易中心提供的序号(投标人刷卡顺序(适用于资格后审)或报名顺序(适用于资格预审))为准。 34.4.4.2有效投标的确定:招标人对评审入围标的各投标单位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核验和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检查通过进入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次对各入围评审的投标资格和技术标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通过的为有效投标。 34.4.4.3当有效投标小于等于二家时,若评标委员会界定无竞争性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若评标委员会界定仍有竞争性时,按照上述办法依次替补满7 家( 不足时全部入围) ,步骤同上;递补后当有效投标只有二家时,如评标委员会界定仍有竞争性时,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小于二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 34.4.4.3排序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其有效投标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当出现有效投标报价并列时,按投标人的投标信用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标信用分仍相同时抽签确定排序。抽签按核验身份的顺序,先抽顺号,再抽排序号 。 34.4.4.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4.5电子招标项目,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萧山区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分析判断投标书的偏差及报价的合理性.(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七)合同的授予 35、中标人的确定及合同授予标准 35.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35.2中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必要时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资质、资格等存疑的,将提请行业主管部门认证。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一)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二)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业绩等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可能存在影响履约能力情形的,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发现在本次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向区招标管提起投诉。 36、中标通知书 36.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在区招管办指定的媒体和区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价格、中标工期、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号、《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以及作为投标合格条件和加分条件的业绩,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公示所需资料。 36.2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10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3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4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5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前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6.6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廉政责任书。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订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须报区招管办备案,未经备案或违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协议不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也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7.2 招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 1% 罚款; 3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37.4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1%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7.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机具、施工班子必须到位,不能更换,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到岗、到位,并列入考核内容,并与招标人另行签订管理合同; 38、履约担保 38.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8.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3招标工程如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9、工程现场 39.1本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其水源和电源的接头,均由建设单位接至现场,并由施工单位单独装表计量,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9.2工程竣工后在十五天内应做好场内清理工作,并撤离施工现场。 40、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40.1该工程可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执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区财政局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0.2工程变更费用结算按[萧政办发(2010)87号]文件规定进行结算; 40.3工程结算应在所有竣工资料递交建设单位后,符合要求的予以竣工结算; 40.4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工程造价除主要材料(主要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人工采用风险承担和价差调整方式进行结算外,其余实行包干,包干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施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等,本工程均不予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设计变更工程量同意按实调整,项目变更费用根据《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萧政办发(2010)87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材料及人工风险承担和价差调整方式根据《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材料和人工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2)202号]文件执行,具体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 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或评标过程中遇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部第89号令、7部委令第12号、30号等国家、省、市、区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42、其他要求: 42.1招标后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异议的处理方法 。 (一)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量。 (二)实行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①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②产生实物工程量多列或漏项③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工程量差错累计超过中标造价2%以上的(对2%以上部分按实调整)。中标人发现上述差错的,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并在提出后一个月内核实,报核准主体出具核实结果意见,否则按无异议处理。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招管办等作为监管部门,在结算审定前发现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差错需调整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42.2严肃招标异议、投诉行为。招标人依法受理异议,区招管办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受理招标投诉。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区招管办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44条、54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2.3关于总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如发包人对工程有专业分包要求的,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专业工程的名称、估算造价,承包人根据分包内容、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及金额,总承包服务费列入投标总价,纳入竞争。工程结算时可根据分包项目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投标价格调整总包服务费。(本条适用于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 42.4总包服务费取费分两种情况:1、若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总承包单位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2%计取总承包管理和协调费,分包单位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2、若发包人要求总承包管理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如: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时,总承包单位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4%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分包单位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 42.5投标人根据上述要求自行报价并计入表1—4,未体现的视为优惠。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拟分包专业,估算造价及总承包管理内容,自行报价并计入表1-4,未体现的视为优惠。拟人包专业、估算造价及总承包管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其他需要的内容 43.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43.2本项目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 4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起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予以书面确认或澄清或要求投标人到场响应的其它事宜,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本条款: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项目,但现场有规定时间要求的除外,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43.4招标人可以拒绝符合《杭州市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萧政办发[2017]5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拒绝、拒绝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开标现场查验时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姓名) 为我公司参加 (工程名称)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委托参加开标会议、签署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委托书应与代理人身份证件一并出示)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条款 1、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件。 通用条款(略)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颁发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国家、行业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颁发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图纸;(11)工程量清单。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纸8套,竣工图所需图纸另行提供6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职权: 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进行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进度款签证,变更费用须经项目成本管理人员审核确认,且对审核后工程造价签字、 盖章确认,否则签证的变更金额无效。(详细的权限根据绿城集团相关制度明确)。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具备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内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前负责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等证件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在现场以书面形式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5天发包人组织进行图纸交底及图纸会审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协调处理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①开工前5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②每月15日提供当月已完实物工程量月报及次月进度计划,每周工程监理例会前一天提交周工作计划和工作汇报。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9.1(3)、9.2执行。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中。 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必须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办法GTH8711-2016》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分包工程,承包人均需协助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中。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照价赔偿。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总包责任,协调赔偿费用,费用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的部位,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承包人负责免费进行修补(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楼梯墙、地面等),成品保护按照绿城的标准执行,费用不再另行签证。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做好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①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即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另要求承包人对施工场地临时围墙外10米范围内及施工车辆行驶后出现的建筑垃圾处理进行定时清理。 承包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施工场地出入口等保洁用的保证金,并承担由承包人引起的卫生工作不符合要求,道路下水道堵塞等罚款。 ②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完场清工作负总包管理责任,必须向专业分包单位指定垃圾集中堆放区域并监督分包单位及时清运出场,如因承包人监督下分包单位未能按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则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如承包人监督不力导致导致本项目未能按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完成垃圾外运工作,且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配合发包人组织的现场看房和参观活动,保证现场的安全、整洁、美观,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中。施工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如有小业主等外来人员进入现场看房,将对承包人处于2000元/人的罚款。 ②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证前(含开工证)业务等合法手续,承担公关职责; ③承包人按规定的时间申报甲供材料需用计划,需用计划须明确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和到货时间,如因承包人上报数量错误导致材料供应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出现材料堆积现象,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视情况给予承包人一定的经济处罚;承包人负责验收、保管,承包人有义务配合甲供材料卸货。承包人保证不将甲供材料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采取经济处罚。 ④开工前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承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 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⑤承包人负责标段内生活污水的外抽和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 ⑥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设备采购,对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协调和提供配合服务,总包单位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对工期、质量、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协助保护,费用按约定结算,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将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进度等)、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纳入承包人管理(自来水、煤气、电力、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除外)。总包方将明确分项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共同认可),并按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设备堆放场地等,提供正负零标高、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门窗工程控制轴线及标高基准点提供至每个窗户洞口处,精装修工程在每层电梯前室部位提供标高基准点及十字交叉轴线;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总包方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并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发包人对分包工程如需签订三方协议,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b.按照图纸或分包单位提供洞口尺寸、大小及位置预留门、洞、孔等,预埋线管、线盒、套管及预埋件等,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预留预埋位置准确,管线贯通,如因结构预埋预留误差超出规范要求,总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无偿配合处理。砼与砌体交界面管路,应二次预埋至距点位150mm 内。在弱电单位等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应在1 个月内组织完成预埋管路移交,并形成移交记录(该记录进入结算资料),总包对分包提出的与图纸不符或管路不通等问题应无条件处理到位。若处理不及时或处理补救措施不妥当的,总包应承担相应责任。 c.为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所提供的脚手架必须满足:无偿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过程中拉结点、钢丝绳更换,槽钢拆除须无偿配合。 d.因工期需要,局部外墙,须幕墙钢架先行安装,承包人须配合外墙砌体与外墙保温施工,费用不另行增加。 e.所提供的垂直运输必须满足:室内精装修单位进场、电梯验收通过投入使用,且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拆除。 f.凡是采用挑架、爬架等为了节省脚手架租赁费而二次搭设脚手架的费用不予签证;承包人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拆除前必须经发包人相关人员书面同意,如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擅自拆除,所有分包方发生的使用现有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费由总包方承担;单体脚手架和塔吊待所有楼栋结构结顶保留12个月,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始拆除。 g.包括第一次补槽费、补洞费,幕墙、门窗、阳台栏杆、空调百叶制作安装后边缝的二次修补(同墙厚,余同),并必须满足下一道工序施工要求。如承包人原因造成再次出现补槽、补洞现象,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返工修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修补质量需经发包人经办人书面确认为准。上述工序完成后,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现象,则费用在发包人的协调下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同时在协调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核定的金额; h. 为分包单位在每栋楼提供水电接入口、指定现场建筑垃圾堆放点,承包人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水电费使用情况及建筑垃圾堆放、清理外运进行督促、管理,所需管理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所有建筑垃圾由各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及时清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由承包人统一外运,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如垃圾无责任单位的,由承包人负责清运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分包单位未按照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第三方相关垃圾清理费用在承包人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如水电设施保护不当,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失。接口留置应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水电费由承包人向分包单位单独收取,具体为: 外墙干挂石材、铝板幕墙工程施工水电费为该分包合同总价(不含成品石材板、成品铝板费用)的1%; 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水电费为该分包合同总价的0.5%; 精装修工程水电费(不含木作工程、进户门、成品衣柜、镜柜、成品石材)为该分包合同总价的1.0%; 室外景观工程水电费为该分包合同总价(不含成品铺装石材材料费、石材水景构筑物)的0.5%; 消防工程水电费为该分包合同总价(不含报警设备)的1.0%; 弱电工程、区块红线内市政工程水电费为该分包合同总价的0.5%; 多层站电梯安装工程水电费为200元/台,高层站电梯安装工程水电费为1000元/台,超高层站电梯安装工程水电费为1500元/台; 空调安装工程水电费为该分包合同总价(不含空调设备费用)的1%; 除以上工程外其余分包工程水电费不得另行收取,实际收取费用与实际支出费用如有差异,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以上水电费计算均不含甲供材料设备。总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包方增加水电费。 i.包括分包单位无偿使用工地内其它的辅助设施(如:场内已有的临时道路、场地、围墙的使用、卫生间等的使用); j.含电梯安装期间为电梯安装提供符合电梯技术要求的安装、调试电源并送至电梯机房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位置;垂直运输设备;为分包单位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电梯机房、门厅部分的泥工修补;电梯井道、底坑、集水井等部位的防水封堵和排水工作等内容; k.管道穿越楼板、墙板部位的封堵、防水,系统调试配合及成品的保护; l.总承包服务费包括各分包单位在预埋时模板上开洞对土建总包单位造成的模板损耗费用,对分包单位开而不用的洞,承包人可以阻止,并对其进行处理; m.总包单位有责任为景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节点及进度计划提供施工工作面; 按照景观施工进度计划按区块逐步完成地库顶板防水及保护层,为景观单位进场施工提供工作面并及时移交;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及景观施工进度要求逐步拆除塔吊、脚手架及人货梯;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及景观施工进度要求逐步拆除混凝土搅拌场及钢筋加工场,并清理钢筋、模板、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按照景观施工进度要求逐步拆除场地内临时设施。 n.有防水要求区域由总包负责养水后与精装修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未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的区域、部位或分部分项须整改至合格后移交给精装修施工单位。 o.厨房全部采用不锈钢烟道系统,由总包单位采购、安装(含止回阀),由总包单位负责试烟后与精装修单位、厨房设备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未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的区域、部位或分部分项须整改至合格后移交给精装修施工单位,相关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费用不另计。 ⑦承包人需根据发包人施工图设计提供时间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本工程的政府公开招投标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未中标或招投标失效,承包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且本协议自动失效,发包人有权根据政府规定另找施工单位。 ⑧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内容: 承包人应交的各种规费及其它费用分摊已包含在配合费中,不得再向分包单位另行收取,如:与市政、市容、环保、保险、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工程所在地村委村民等方面关系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承包人施工时,应合理考虑工期,不得影响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除以上的情况外,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坚决服从发包人的指挥,同时发包人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和不服从指挥的现象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承包人应承担与周围群众及民间组织的协调、沟通、安抚任务,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承包人不能协调好与周围群众的关系而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结果,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应自行做好与城管、交警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不得因此影响工期。且不能以未取得相关证照(如施工许可证等)为理由消极怠工。 承包人应控制好施工噪声、夜间照明、场地扬尘以及道路泥浆和渣土对周围居民、环境的影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当造成附近居民投诉以及城管等上级相关部门的罚款和停工通知,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根据资料档案要求需签订总分包合同的要予以配合,所涉及的费用已含在总包管理配合费中。 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如承包人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擅自停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工期、费用、处罚等)。 ⑨总包在各分包工程中配合管理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工程类别总包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责任1幕墙工程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提供垂直运输 每层提供施工用水、每六层提供用电接口 按照施工图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如因结构施工误差超出规范要求,总包方应无偿配合处理 幕墙安装后局部二次修补 负责各个节点交底 技术资料归档 参加质量管理和验收 提供外墙脚手架、材料堆放场地2消防工程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 孔洞预留,以及安装完成后的第一次的补槽、补洞。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时,费用在发包人协调下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总包单位应服从发包人核定的金额 配合调试及验收 技术资料归档 配合提供制作场地、材料堆放场地3弱电工程提供垂直运输、工作面 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 管道预埋及第一次的补槽、补洞。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时,费用在发包人协调下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总包单位应服从发包人核定的金额 管道井、管道孔安全防护 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在预埋时模板上开洞后的修补 技术资料归档4精装修工程(底层大堂、地下室大堂、电梯前室、住宅室内精装修及强电、弱电、热水、地暖、新风、户式中央空调、锅炉设备等安装工程)按施工预留洞口、提供垂直运输和工作面 每单元每层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标准为承包人施工时所用容量) 完成工序交接手续; 每层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技术资料归档 参加质量管理和验收 穿插施工区域上层及外墙的防水措施以及周边的文明施工管理; 配合提供制作场地、材料堆放场地 混凝土结构的管线预埋5电梯安装工程按照施工图预留门、洞、孔、管线及预埋件; 提供垂直运输和施工通道 井道及基坑清理干净并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 提供电梯前室未装修前的电梯井道挡水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提供设备、材料堆放场地 提供施工、调试用电的接口(提供至电梯机房) 每层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技术资料归档(按电梯集采工作界面划分添加条款)6变电、配电房设备安装提供运输通道和工作面、材料堆放场地 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设备房内基础、管道沟、电缆井、吊钩施工 第一次的补槽、补洞。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时,费用在发包人协调下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总包单位应服从发包人核定的金额 技术资料归档7绿化景观工程提供水电接口 技术资料归档 提供材料堆放场地8煤气安装工程垂直运输和工作面、材料堆放场地 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套管开孔、预埋、套管内外封堵 技术资料归档9市政工程完成化粪池、生化池结构工程 提供水电接口、材料堆放场地 技术资料归档10游泳池设备安装工程设备间的电源供应,设备基础施工 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材料堆放场地 技术资料归档11单元门、防火门(精装修施工部分)安装工程提供垂直运输 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材料堆放场地 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按照图纸结构预留门、洞、孔,门套安装好后的修补(同墙厚)、粉刷、批白 技术资料归档12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门窗净洞口安装完成后负责塞缝收口(厚度同墙厚,洞口收口余同) 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材料堆放场地 技术资料归档 附框安装界面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根据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发包人应在监理合同签署后十日内将监理合同或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书提交给承包人。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授权书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有关监理职权以外的职权。凡涉及到增加工程价款或费用、变更工期、暂停或终止施工的工程联系单及大宗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计量等,必须事先经过发包人签署认可后方可签字并下达指令;该类工程联系单如签发之前没有经过发包人的书面认可,视为无效,且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按照国家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必要位置采用低压电源,费用不再增加。 4 铝模要求: 4.1 墙连柱时,需注意墙柱交界处应设置为一块整板,模板间的缝隙不得在此处设置。 4.2 充分考虑传料口的位置,后期因传料口位置不合适导致增加工程量,费用不予另行计取。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不得留设传料口。 4.3 铝模配备须满足精装修穿插施工及抢工需要。每幢模板配置不得少于以下要求:铝合金模板1套(包含竖向构件、水平构件及楼梯间,其中楼梯间休息平台模板两套),楼面支撑4套,楼梯支撑4套,梁底支撑4套,悬挑支撑4套,内墙四道外墙五道背楞,延外墙两米一道设置斜撑,销钉销片15套/m2等。 4.4 控制剪力墙(结构梁)与二次结构砌体之间的竖向裂缝和水平裂缝,在墙模板和梁模板同二次结构砌体相接的位置增加压槽模板,二次结构抹灰时需将剪力墙压槽部位一同施工。 4.5 铝模与PC构件之间的搭接面节点在模板深化时予以充分考虑。 4.6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砼泵管抖动对支撑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关措施。 4.7 铝模深化时,需最大化减少二次结构构件。 4.8 铝模需在工厂里完成试拼装,经承包人初验合格后形成初验报告,上报发包人及监理,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及监理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4.9 铝模运输至现场后,承包人应妥善管理,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铝模返厂或丢失,相关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不得对工期造成影响。 4.10 模板支撑完成后由承包人进行100%实测合格后,报监理及甲方进行实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11 所有出厂的铝模需配有涵盖铝模生产信息的二维码。 4.12 承包人需充分安排协调好铝模进场时间,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铝模未按时进场,相关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不得对工期造成影响。 4.13 本项目从标准层开始使用铝模。 4.14 本项目铝模施工成型需达到免抹灰效果,在绿城集团组织的第三方实测实量中,混凝土工程实测得分不得低于95分。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抢工等因素,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不得以抢工等原因为由降低现场施工质量。 4.15 承包人需在现场配有人数足够,且固定的铝模班组,不得频繁调动铝模施工人员,如因此原因造成铝模施工速度降低、施工质量下降、铝模板损伤等结果,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得影响工期。 5 爬架要求: 5.1承包人必须采用全钢智能爬架,带有双保险及防坠体系。 5.2现场确认塔吊附着点、施工电梯及卸料平台的准确安装位置。 5.3承包人在升降或者拆除爬架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分包单位,否则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5.4底层爬架封闭措施予以充分考虑。 5.5本工程超高层采用爬架(四层半、全钢智能),费用已含在合同中。 5.6为防止变形,爬架必须装设同步提升装置。 5.7爬架油漆需采用硝基磁漆,且颜色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广告品牌图案绘制等)。 5.8 网板龙骨颜色采用区别的深蓝色,网板油漆采用喷塑工艺,需配合甲方设置相关图案、文字等。 5.9 爬架操作人员需经过交底培训和考核,一经确认不得中途随意更换。 5.10 爬架安装前,承包人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应对爬架构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且具备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6 穿插施工: 6.1做好楼层引水、闭水(每隔4层做一道闭水)工作,如果因闭水不到位导致后续工作受到影响,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 6.2考虑爬架施工,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必须以天为单位排布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下发给各分包单位。 7 PC施工要求: 7.1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上报PC堆场及运输路线,并经发包人同意。 7.2承包人必须做好PC构件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未安装和安装完成)。 7.3承包人对于外立面围护、电梯井道围护、看房通道围护必须采用定型化护栏,其余临边洞口等可采用钢管围护。 7.4工地大门人员进出口必须采用人脸识别系统。 7.5 承包人需安排一名管理员进驻PC厂家,进行PC生产全过程监督,验收影像资料制作,进度把控,出厂验收。 7.6 铝模与PC相结合的楼层,要求PC构件的支撑体系选用同铝模,承包人在报价中应已考虑此部分费用。 7.7 PC构件所用钢筋品牌需经甲方同意。 7.8 PC供应需符合工期要求,承包人应做好PC构件的调度工作,确保现场有足够的构件可以满足总体施工进度。 7.9承包方原则上应选择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同时供应预制构件,以确保PC构件供应,避免因构件的供应不及时而影响工期。承包人所选择的构件厂家,必须为经杭州市政府备案成立的专业预制构件厂家。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后二周内确定预制构件厂家,并报发包方确认,在发包人认可后二周内确定合同关系。预制构件采购合同须报发包人备案。发包人将委派专业监理人员(1-2名,按发包人发出的授权委托书为准)对预制构件生产全过程进行驻场监理,为监理人员验收提供必要的场地及工具,积极配合监理人员验收。如发生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按专用条款处理。如预制构件生产工期、质量大幅偏离合同要求(主要节点延误10天以上,主体第三方评估低于86分、成批构件有质量缺陷等),发包方有权自行安排构件生产,所发生费用按120%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不免除工期、质量的处罚。如发生甲供构件的情况,承包方不得以构件缺陷、施工组织安排(经发包人、监理认定情况属实的除外)等各种理由阻挠甲供构件进场,并不免除因承包方怠于构件进场验收而使用缺陷构件造成的返工责任。 7.10 BIM技术:承包方须按发包人要求使用BIM技术,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塔吊碰撞分析,预制构件吊装模拟,钢筋碰撞分析,施工过程模拟等等(管线综合发包人已在设计阶段考虑,承包人可考虑直接应用相关成果),使用BIM技术的成果须与发包人分享,并交发包人审核。该成果须满足切实有效的指导项目施工,优化施工组织的要求。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7.11承包人应建立包括建筑、结构、内装、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消防等多专业信息的设计BIM模型,并为后续的深化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装配等阶段提供必要的设计信息。施工图深化应在BIM模型基础上,考虑构件生产、吊装、运输、施工装配等要求,形成深化设计BIM模型,并为后续的构件生产、施工装配等阶段提供必要的信息。 7.12 PC厂家应在深化设计BIM模型基础上,完成构件生产详图制作,对构件的外轮廓及节点构造、配筋、预留预埋、吊点等关键部位质量进行管控,并将质量管控等关键信息附加或关联到深化设计BIM模型上,形成预制生产BIM模型,并为后续的施工装配阶段提供必要的信息。 7.13承包人应在预制生产BIM模型基础上,通过附加或关联施工信息形成施工BIM模型,建立基于BIM模型的施工管理模式和协同工作机制,并加强在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应用,实现基于BIM的竣工验收与交付。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3 承包人确保本工程达到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按照《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及绿城集团发布的《工程日式管理实施标准(修订稿)》中的承诺项进行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若现场施工达不到标化及集团日式管理标准要求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按结算价的1%处罚(且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5天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0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工期的顺延根据招标文件的原则,按发包人签证认可的联系单执行。若只是局部工程施工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予以弥补,延期工程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若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的,则视为未对工期产生影响,工期不予顺延。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第27.4.(1)条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承包人不得拒绝接收。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按通用条款第27.4.(3)条执行。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第27.4.(4)条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数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第27.4.(6)条执行。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结算时甲供材料不计入结算;如实际领用量超过定额用量的,超过部分按采购的最高含税价扣回,如有结余,按采购平均含税价计入结算,不计其他费用。 【一般计税方法】保管费按实供材料除税价总额的1%计取,仅税金另计,超过应供量(定额用量)的超供部分不计保管费;甲供材料进场后卸货、验收、常规检验试验费已包括在合同价内。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需发包人签证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首先征得发包人对质量、价格签证认可; (2)发包人将根据市场的询价结果签证材料价格,签证价格不再考虑承包人在材料上的利润等; (3)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4)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大面积使用,如发包人认为需要甲定乙供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 (5)发包人要求材料设备封样的,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封样后,方可使用。 (6)承包人必须按与材料商、分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按时支付各种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承包人付清欠款后再予支付; (7)为保证工程质量,双方约定集采分包的外墙涂料、防火门、不锈钢烟道以及部分关键品类的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关键品类,具体种类详见专用条款附表2:集采专业分包一览表)),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指定的供方(工厂及经销商)购买材料或服务。发包人保证所指定的供方按双方的协议价格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合理考虑相关因素并已充分了解具体的协议价格。承包人未按照本条执行、从非指定的渠道购买材料或服务的,视作“货不对版”,同时按照本合同协议书中4.3“红线管控”条款中“货不对版——品牌档次未下降”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8)上述第(7)条所确认的集采分包、材料关键品类,发包人通过线上订单系统对以上品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进行统一管理,承包人须通过线上订单系统完成下单和验收手续,软件的操作培训将由发包人统一组织,承包人应考虑每个项目上都配置专门的对接人员。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拒不执行或未完全执行、对约定的品类采用线下采购的(线上订单系统启用后),视作“货不对版”,同时按照本合同协议书中4.3“红线管控”条款中“货不对版——品牌档次未下降”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变更 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随时提出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接受;如造成返工等损失的,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补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利润等);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有效。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的,节省的工程费用的分享:(1)承包人经过复杂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节省的费用按各50%的比例分享;(2)承包人通过变换施工工艺和方法,或经一般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承包人按40%的比例分享;(3)承包人通过材料的替代(不降低工程效果,不降低品质)节省的费用,承包人按30%的比例分享;(4)影响工程效果、降低品质的建议将不被采纳;(5)承包人承担提出合理化建议所需计算、设计、调查等的费用支出,并对结果承担风险。(6)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发包人组织进行评价,工程品质和效果良好的,承包人分享的奖励直接列入工程结算中,如果对品质效果有影响的,发包人酌情扣减。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价格调整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执行期间一切遇国家政策性和市场性调整造成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可以或者应该预见的风险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风险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担。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动、也不因工程复杂程度的不同而变动。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引起的费用增加以及为方便施工而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工程量确定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根据实际施工图纸按与工程量清单相同的计算规则计算,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作为预算包干;变更联系单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后,分部分项工程量根据与工程量清单相同的计算规则计算。 FORMTEXT 模板工程量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2)单价的确定原则,投标书中有相同子目的,按相同子目的价格调整;有相似子目的,按相似子目换算后的价格调整;原投标书无相同或相似子目时的计算方法:消耗量按 FORMTEXT 《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机械台班和辅材单价按 FORMTEXT 浙江省2010版基期价格计算,人工工日单价按对应的中标单价(即一类工 元/工日、二类工 元/工日、三类工 元/工日计算),主要材料投标书中有报价的或招标文件中有约定的按投标价或约定的办法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发包方签证价执行, 取费标准按投标报价相同的费率水平,即综合费率为: 。下述有明确约定计算规则的,按下述约定执行: ①大型机械费用进出场及基础费已计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如实际使用数量少于中标人编制方案数量的,相应费用按实扣减;如实际使用数量高于中标人编制方案数量的,结算时不再调整。 ②PC构件钢筋价差与量差计算约定:钢筋材料价差按第一个PC构件到场至最后一个PC构件到场期间发布的《杭州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的平均不含进项税(以下简称“除税”)市场信息价与投标基期除税信息价(2018年7月份《杭州造价信息》正刊)调整差价,差价部分仅计税金。PC构件钢筋含量调整按清单暂定钢筋含量与施工图计算净用量含量调整量差。 ③PC构件混凝土价差及工程量计算约定:混凝土按第一个PC构件到场至最后一个PC构件到场期间发布的《杭州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C30(2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的除税平均价(简称“除税均价”)减去投标基期(2018年7月份)《杭州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C30(2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除税信息价(简称“除税基价”)进行调差,即PC混凝土含税价差 =(除税均价-除税基价)×(1+ 10%)。PC构件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净立方体积计算。 PC构件调差除上述约定之外,其余均不作调整。 ④本项目约定必须采用15m(四层半)全钢智能爬架的,如未采用全钢智能爬架,则爬架除税单价按全钢智能爬架中标除税单价-30元/每平米计取。爬架工程量计算规则:长度按照实际搭设爬架外边线,高度按实际施工楼层起始标高至女儿墙顶标高计算。结算时,已计爬架工程量部位不再计取综合脚手架工程量。 3)人工价格的调整(不含投标报价书及变更签证中标注为“包干价”的子目) ;关于人工价格风险范围、幅度以及调整方法的约定:人工价格波动的风险承担幅度为5%,发、承包双方价款结算时依据杭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价格指数,当价格涨跌在5%以内,结算人工价格不作调整;当价格涨跌超过5%时,超过部分予以调整计补价差,具体方法为: 人工费价差计算公式 ⅰ当施工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相对于编制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的比值上涨超过 FORMTEXT 5%时,人工费价差 =(合同工期内各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平均值/编制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 FORMTEXT 105%)×人工费总额 。 ⅱ当施工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相对于编制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的比值下跌超过 FORMTEXT 5%时,人工费价差 =(合同工期内各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平均值/编制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 FORMTEXT 95%)×人工费总额。 〔注:公式中的“人工费总额”,是指按合同口径计算的结算造价的人工费(包括联系单调整部分的人工费),人工费中不包括按市场价签证或报价的子目中所包含的人工费。“编制期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是指由 FORMTEXT 杭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 FORMTEXT 2018年第三季度人工价格 FORMTEXT 指数;公式中的“合同工期”指总包工程的工期,不包括分包工程工期,分为主体施工和粗装修两个阶段,分阶段分别计算主体结构工程和粉刷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涨幅和人工差价。〕 ② 人工费价差仅计取税金。 ③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人工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非承包人原因延长工期而遇人工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承包人可以顺延计补价差;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 ④人工费补差:土建工程分两段分别进行,主体结构工程及对应的涨幅和粉刷工程及对应的涨幅,主体结构工程以开工到中间结构验收通过期间的人工费涨幅、粉刷工程以中间结构验收到完工期间的人工费涨幅为计算依据。安装工程按开工到竣工验收期间的人工费涨幅为计算依据。 4)材料价格的调整(PC构件除外)【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 土建材料:①主体结构阶段的钢材(不含周转材料中的钢材。余同)和商品砼按主体开工至主体结顶前80%工期杭州市信息价(正刊)(萧山区)的平均不含进项税(以下简称“除税”)市场信息价计算(每幢楼单独界定,含楼座下地下室部分;大地库视作一个单体),与投标基期除税信息价(2018年7月份《杭州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调整差价,差价部分仅计税金; ②主体结构以外使用的钢材和砼、水泥、干拌砂浆、砌体:按主体结构结顶至竣工验收(如完工后无法及时竣工验收的以完工时间为准)前80%工期《杭州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的平均除税信息价计算,与投标基期除税信息价(2018 年7月份《杭州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调整差价,差价部分仅计税金;除钢材和砼、水泥、干拌砂浆、砌体以外的材料均按中标价执行,结算时不调整;分段施工的按各段实际工期分别计算。 安装材料:①镀锌钢管、电线电缆:按所有主体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杭州造价信息》正刊和《浙江造价信息》(正刊)除税信息价平均值与本次投标基期除税信息价( 2018年7月份《杭州造价信息》正刊和《浙江造价信息》(正刊))调整差价,差价部分仅计税金,信息价上无此型号规格的材料不作调差,工程量清单以外规格型号按所有主体结构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除税信息价平均值结算。②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按所有主体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浙江造价信息》(正刊)除税信息价平均值与本次投标基期除税信息价( 2018年7月份《浙江造价信息》(正刊))调整差价,差价部分仅计税金,管配件(弯头、三通、大小头、不锈钢卡箍、法兰、橡胶圈等)不参与材料涨跌幅调差。③其余安装材料费用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作调整。 5)【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土建甲定乙供且招标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结算方式,材料签证价=发包人确定的市场除税供应价×(1+5%)(含采保费、利润、材料进场后卸货、验收、常规检验试验费等所有的费用,市场供应价中不另计额外利润),与暂定价调整差价,差价部分仅计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安装甲定乙供且招标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结算方式,材料签证价=发包人确定的市场除税供应价×(1+10%)(含采保费、利润、材料进场后卸货、验收、常规检验试验费等所有的费用,市场供应价中不另计额外利润),与暂定价调整差价,差价部分仅计税金。 机械台班价格的调整:按投标报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 6)措施费用的调整,施工组织措施费:根据建筑面积增减幅度,增减幅度在5%以内时,按投标报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超过5%时,按超过5%以外部分比例乘以施工组织措施费报价增减; 施工技术措施费:基坑围护、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按施工图纸计算对应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中标价执行。 7)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改变,材料价格允许按发包方签证认可的单价计补价差,差价部分仅计税金,其余如人工、辅材、机械等不得变动。 8)零星工作项目根据签证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已含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仅税金单列); 9)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报价单列(已含管理费、利润、规费、保险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仅税金单列)。 10)本工程土方开挖标高以桩基完工后经招标人、监理单位、桩基单位、投标人共同测量的实际场地标高为依据计取,如未经过共同测量,投标人私自开挖土方,则土方开挖标高按打桩前场地标高计取,不做调整。如桩基工程纳入总包范围,则土方开挖标高按打桩前场地标高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不再另计。 11)实际施工图纸(加盖包干图章)到位后,承包人必须在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预算,并在提交施工图预算后2个月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数量核对,核对确认后采用发承包双方定案盖章形式确定预算闭口价,调整合同价款并包干。 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或核对完施工图预算的,工程款按正常付款比例打5折后支付。若发包人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的,土建工程应按地下室结构、地上结构及其他剩余工程三个部分分段提交和核对施工图预算。赛时期间停工不适应本条。 施工图包干未完成打折支付明确如下:如施工图到位后120天之前如达到付款条件的,工程款按正常付款比例支付;施工图到位后120天后仍未完成施工图预算闭口一审的,在闭口一审完成前,工程款(桩基工程除外)支付至已完产值*正常付款比例*0.5。 根据发包人需要委托进行二审或三审的,自完成一审(一审是否完成以发包人认定意见为准)后,工程款按正常付款比例支付,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进行二审及三审(如有),施工图预算闭口包干以二审(如有三审时,则以三审)为准。 12)因发包人原因引起连续、完全停工的,停工方案须经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承担以下费用:免责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以外的,投入使用且经发包人审批不得拆除的塔吊、施工电梯和钢管扣件的租赁费或摊销费(自有机械和钢管扣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留守的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综合单价分别为:管理人员6000元/月(含税),安保人员3000元/月(含税),其余费用不作补偿,超过9个月以上时,已完工程价款经双方核对确认提高支付比例至 FORMTEXT 95%。合同工程由一次开发调整为几次开发的,原则上费用不作补偿,结算和付款可分批进行。赛时期间停工不适用本条。 13)下列项目按以下方法结算: A、钢筋搭接方式计算约定:如设计有明确规定,按设计规定搭接方式计算;否则按照直径12mm 及以下钢筋按绑扎计算;直径 14mm-22mm 钢筋按电渣压力焊或闪光电焊计算;直径 25mm及以上钢筋按套筒连接计算。 B、墙体拉结筋不管采用哪种施工方法均按现浇混凝土钢筋制安子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如采用植筋方法施工时,植筋费用不另计。 C、砌筑、抹灰、地面打平所用砂浆均应采用预拌干混砂浆。 D、基坑降水费含深井施工、降水台班费、基坑顶面及基坑内排水沟费用等所发生的所有排水费用(含税),均为一次性包干。 E、土方开挖外运工程量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土方开挖规则计算。土方开挖外运包括挖土(含下翻梁、承台、支撑下土方、集水井、电梯井、下翻构件、排水 沟等)、装土、运输、堆置、障碍物处理、渣土处理及渣土费、桩头外运、人工修土等,运 距自行考虑,该费用还包括地下室、承台、基础梁、电梯井等周边回填、地下室顶板上及庭 院内土方回填到位(回填至甲方指定标高)费用,回填工程量不另行计算。 F、屋面、非庭园内、庭园内的土方短驳包括挖土、装土、运输、吊装、堆置等。 G、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安拆、基础等费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项计算,计入措施费清单中,为包干费用。 H、购土费用全部不单独计算,已综合考虑在土方开挖外运中标价中。 I、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工程成本管理工作,对于联系单签证愿意按发包人有关程序和格式填报,如涉及费用变更时将及时会同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和成本管理人员予以勘察核实,如因通知不及时导致变更事实不真或不复存在,发包人不再追认签证。工程结算等时间及流程应按发包人有关程序规定办理。 K、联系单上报将按照(核减额-送审额*5%)*5%+核增额*5%支付审核追加收费,审核追加费用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L、对于联系单签证费用应按发包人有关程序规定办理;且工程联系单在变更实施一个月内上报,过期不再签证。 M、本工程清单现浇构件三级圆钢综合、螺纹钢综合报价中已综合考虑各种钢筋规格,结算调整材料价差时,按信息价同口径圆钢综合、螺纹钢综合调整。 N、钢筋品牌若一线品牌(仅指沙钢、永钢、马钢、鞍钢)变更为二线品牌(萍钢、中天、新兴铸管、西城),结算时按实际使用二线品牌钢筋数量×50_元/吨扣回品牌除税价差,差价部分计税金。除以上品牌外的钢筋不允许使用。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15.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发包人代表确认的工程变更或设计院确认的变更;(2) 经发包人代表确认的其它允许调整的费用。(3)施工图、联系单变更存在前后有矛盾的、没有按要求实施的等情况时,经核实后费用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4)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工艺工法、材料选型等不符合经济合理原则、甚至存有欺诈嫌疑的,虽经监理或发包人确认,但由此增加的费用仍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发包人对承包人上报的变更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予回复的不视作认可。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PC构件工程:承包人与PC构件厂家签订采购合同后10日内,发包人预付承包人PC构件采购合同价(合同采购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的20%;月进度款按照PC构件实际到场数量×中标单价所计合价(不含PC安装费)的60%支付;所有构件供货完成验收合格,结算经双方书面确认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5%;其余结算总价的2.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除PC以外工程: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根据施工进度支付,±0.000以下工程以伸缩缝为界分块支付,区块结构完成至±0.000时支付已完工作量70%,±0.000以上工程量按月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单栋主体结顶时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含PC构件);甲供材料按计入工程款的预算用量同比例扣除;试运营验收完成后,承包人须提交符合当地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整改完成后,经发包人验收通过,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至初审结算金额的90%。甲供材料按实际领用量、水电费按实际垫付金额全部扣除。以上已完成工程量均为调完材料、人工价差后的工程量。 售楼处、样板区及甲方临时办公区工程:工程款根据施工进度按月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承包人书面接收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5%,并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全额发票。质保期自交付发包人投入使用之日起两年,质保金退还时间同主体工程。 其余措施费等包干费用按如下约定支付: ①基坑围护费用在全部地下室±0.00完成后支付基坑围护包干费用的70%; ②其余根据使用周期分期支付。 (2)水电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水电用量按装表计量,总表及分表差额和水电的损耗等由各施工单位按使用数量分摊,水电价格按水电实际供应价)。 (3)单项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随工程款按相应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在10万元以内时(含10万元)结算后支付。 (4)总承包服务费在分包工程竣工后经相关分包单位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实际配合情况良好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 (5)在满足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的前提下,工程款在审核确认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 (6)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会同发包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对账确认后28日内,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以二审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的 97.5%;其余结算总价的2.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其中交付后的常规维修(内容详附件3《建安总包工程维修专项分包合同》),按合同造价的1.5%(扣除土方、桩基、围护工程、展示区及临时办公区工程),由发包人指定绿城理想家房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同时,由绿城理想家房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承包人签订《建安总包工程维修专项分包合同》)进行维修包干,维修费用在每期集中交付前1个月,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绿城理想家房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发票给承包人,承包人同步支付给绿城理想家房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质量保证金退还时扣除。除常规维修外剩余3.5%质保金保修期满二年后十五日内返还40%,满五年后十五日内返还40%,满八年后十五日内返还剩余部分,涉及扣款在各支付节点中相应扣除。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发包人应予配合。 (7)如承包人有下列情形时暂停承包人签证或付款,直至停止付款原因消除为止。 ①工程施工有重大缺失或明显违约行为时;经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迟延改善时;或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有关事项的。 ②工程总进度较预定总进度落后10%以上,或明显有不能如期完工的现象时。 ③承包人对其劳务人员或其它原因致本工程有纠纷时。 ④工程进行中,有应负责赔偿之事由发生,经发包人提出而未获解决前。 ⑤ 因不可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造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包括承包人与第三人间)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时。 (8)本合同项下如产生价外费用(如奖励费、违约金、赔偿金等)的,承包人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收到发票并验证符合规定后予以支付。 (9)承包人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承包人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发包人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承包人需依法向发包人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公司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联系电话、地址 ????? 开户行、账号 ????? (10)承包人应及时支付纳入发包人战略控购或品牌入库管理的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合同款,如因承包人支付不及时导致影响发包人工程实施的,发包人有权利暂扣应付工程进度款,如经发包人、承包人和供应商三方协商一致的,发包人有权将相应款项以背书形式支付给供应商。 (11)上述各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须在每次申报进度款时明确变更签证执行情况,确认变更签证及时提交,确认无积压联系单(月付款报审表格式详见专用条款附件5),承包人确认联系单情况属实后依据合同支付进度款。 (12)本工程所有款项的支付,如发包人采用绿城供应链ABS支付方式,承包人应无条件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采用绿城供应链ABS方式,需要对本合同计价方式进行调整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因不配合绿城供应链ABS支付工作而导致未能及时收到工程款的任何不利后果与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承包人因未履行对绿城供应链ABS支付方式的配合义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违约方应向发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配合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13)专用条款第七-28.1-(7)条所确认的集采分包、材料关键品类,如发包人通过线上订单系统对指定品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进行统一管理的,每次进度款支付前,发包人对订单系统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所完成产值中涉及须在订单系统中执行的,如承包人拒不执行或未完全执行、对约定的品类采用线下采购的(线上订单系统启用后),发包人有权拒付,同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整改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承包人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交付一天扣罚结算造价的千分之五,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项目进入室外工程施工前要清除场地内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硬化地坪、施工机械的基础等,以及外运所有的建筑垃圾,所需费用承包人自理。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一个月,应及时与监理单位对接,按当地城建档案馆要求将竣工备案资料整理完善,监理工程师在确保竣工验收资料完善合格后方可就承包人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否则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不予受理。 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 8套竣工图6套竣工资料及光盘一套,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中一套必须按绿城集团 HYPERlink "javascript:parent.topframe.getDocView('1133591','29904','工程资料管理标准(2008).pdf','D','A')" 工程资料管理标准进行整理并移交发包人工程部资料员查验,如因资料不符合绿城集团 HYPERlink "javascript:parent.topframe.getDocView('1133591','29904','工程资料管理标准(2008).pdf','D','A')" 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竣工结算工作延后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竣工结算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结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一式三份,资料其余要求详见专用条款附件结算通知书)。发包人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视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 (2)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未按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发包人将不能保证按33.2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人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作认可送审造价。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审核结果之日起14日内进行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未在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作认可审核造价。承包人确认同意的,则发包人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承包人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和协调解决;经以上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按本专用条款第37条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和变更引起的增减费用,对于工程审计(预算、清单、结算、变更联系单费用等的审核)费用支付的约定:工程审计费用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5%的费用,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的5%计算费用,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核减、核增追加费由承包人承担,即核减、核增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无论是否委托中介审计,本条款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核减、核增追加费均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 结算审核时对预算核对包干部分基本费不再计取,亦不作为审核追加费基数,即预算核对包干部分不纳入结算审核基本费、追加费的计算基数。 如工程审计未委托中介单位的,则承包人应承担的核减、核增追加费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予以扣减,若承包人实际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已包含该部分金额的,则承包人应就扣减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如工程审计委托中介单位的,则承包人应承担的核减、核增追加费由发包人从工程价款中代为支付,并由中介单位向承包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人派出的预算、结算、变更等核对人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专用条款附件。 发包人可能另行委托二审、三审咨询公司(或自审)进行预、结算复审,如需核对,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 因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可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要求另行委托咨询公司进行预、结算复审或专项审计,如需核对,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任何一个节点未达到要求,均视为工期违约。延误违约金详见合同协议书第三条,同时实际进度滞后进度计划超过60天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施工管理团队或终止合同。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延误,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后工期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书面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每延迟整改一天罚款2000元/项;未执行监理报验程 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罚款3000元/次;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人组织的检查)发现的明显质量问题,罚款 5000元/项。罚金在处罚通知单收到3日内必须缴纳。 2.承包人承建工程范围内的产品按户进行竣工验收,如在竣工验收时因施工质量原因有15%及以上户数未一次性通过质监、发包人和监理验收,则按工程结算价款的2%予以处罚,在工程结算时扣除;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还要扣罚承包人全部该项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如在施工过程中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人组织的检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扣款2000-10000元,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人将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3.各施工队伍间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2000—2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4.地下室顶板完成后30天内,场地的硬化完成,相应的标识、广告同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 5.人员、机械设备到位:项目经理的到位率达到100%,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以及机械设备的到位率达到100%,其中经发包人审定的现场项目正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该项保证金的50%;其他管理人员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20%;机械设备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30%。 6.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任意变动项目班子主要人员,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人每天2000元的罚款;若项目班子主要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使发包人及监理不满意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 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分包单位延误工期,产品受损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按国家、省市、地方、行业等规定自行投保,费用自理。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约定 21.1 发包人另行单独分包工程:详见专用条款附表1 21.2 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材料商和分包商各种款项,因拖欠民工工资、材料商和分包商各种款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代付清工资,并罚扣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的50%; 21.3 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内包含的费用如承包人另立名目再向分包单位收取,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合同款中双倍扣除。 2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发包人未签证费用)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21.5 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且承包方必须在预埋管线的墙面做好走向标识,允许偏差在±5cm以内,如因标识有误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21.6 因发包人是ISO9000贯标单位,在工程方面有些资料、数据和表格由承包人配合提供,并对承包人进行供方评审。承包人现场管理及工程资料整理按发包人ISO9000标准和《绿城集团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执行; 21.7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公安、市政、环保、排污排水、交通、治安、绿化、卫生等方面的关系由承包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1.8 室外管线工程及局部硬质景观工程施工前,承包方需完成建筑垃圾及材料清运工作,包括塔吊、井架基础等的清除,并恢复场地标高至原土标高测量时的标高;另外因室外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4天内,配合发包人凿除塔吊基础、硬化场地砼、施工围墙(包括发包人原已建好的施工围墙)。 21.9 为了确保工程无渗漏,所有卫生间(四周墙壁、管弄井、管道后浇处等)、阳台在移交给精装修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必须做养水试验,养水高度应大于50mm,连续养水时间不少于48小时,当水位降低应及时补足,并需经发包方、监理单位、精装修单位确认盛水试验合格后移交精装修单位;外立面结构完成后,在移交给幕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必须进行淋水试验,连续淋水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需经发包方、监理单位、幕墙施工单位确认淋水试验合格后移交幕墙施工单位; 21.10 为了确保地下室底板、墙面、顶板、屋面等无渗漏,发包方要求在该部位混凝土浇捣时采用二次振捣(即初凝之前再次对混凝土进行振捣)、机械磨平工艺施工,确保混凝土的密实性,同时减少毛孔及收缩裂缝; 21.11 本工程为全精装修项目,承包人需要按照精装修工作界面划分规定及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上述内容在与精装修施工单位的交接验收过程中没有达到规定允许偏差内要求,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若在整改通知单发出后7日内承包人没有整改完成,将由装饰单位进行整改施工,所需费用经发包人单方签证后直接从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无条件扣除,并处以该部位整改费用的3倍以上罚款。 21.12 后加板改造过程中增加的费用按以下方式结算:= 1 \* GB3①改造增加的工程量按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填报的综合单价结算外,不另计其他任何费用;= 2 \* GB3②改造板所产生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模板、凿毛、二次进出场、材料搬运、小范围施工、成品保护等)增加已在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后加板子目中考虑。 21.13 施工单位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发包方将对承包方处以行贿额10倍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并将《廉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承包方发现发包方工作人员存在索贿等其他《廉洁协议》的事项,可以向绿城集团监察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00-18:00)及18957199900,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21.14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1.1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1.16根据目前及以后的用电用水紧张形势,承包人自行考虑在现场自备柴油发电机和用水预防措施,承包人为预防停水停电所作的各项准备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因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1.17双方必须对各自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均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材料采购方承担; 21.18承包人承诺所有立管等接口处不漏水,相关处理所需技术措施和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21.19若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价格不符,以综合单价为准;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与主要材料汇总表中的价格不符时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为准;相同清单描述的子目在投标书中出现多个报价的,以综合单价低者计入结算。 21.20预埋的强、弱电管道要确保畅通,否则承包人负责解决。 21.21对于发包人需要紧急完成的事项承包人须优先保障,若不能优先保障而影响后续的施工进展,发包人可以委托其它单位施工,支付给具体实施单位的费用另加20%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21.22无论何时由于周边村民关系处理不当和施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民工(村民)围攻甲方办公室、民工(村民)闹事或在报纸新闻媒体、政府信访投诉、现场封门断电的事情,每发生一次罚款50万元及以上。 21.23承包人外架拆除后,要保证楼幢内水电供应,每幢每单元架空层须有一个出水口,每幢架空层须有一个临时用电接口,直至精装修完成,且必须有加压措施。在安装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综合考虑后期精装修等各分包单位用电负荷,如达不到用电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电缆、配电箱等设备。 21.24承包人在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室清洁干净、无积水,如达不到以上要求,作为文明施工末达标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后浇带完成后地下室底板有积水,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 21.25对于发包人要求变更或者增加的施工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不能以联系单未完成签证、亏本等理由拖延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视情节对承包人处以每次5000元罚款。 21.26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恶意违反施工规范或者故意违背发包人正常管理的,发包人处以2万~5万/次的罚款。 21.27联络 21.2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按送达地址送达给接收人。本合同另有约定期限的,按特别约定。 21.2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约定收件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无法按时送达,或者在收件地址未变更的情况下,书面通知被以任何原因退回的,视为已送达,相应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约定联系方式变更的责任方承担。 21.27.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本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已送达: (1)该通知已递交对方的; (2)该通知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发出后3天的; (3)以传真、电传或其它类似方法通知后对方以适当的形式确认的。 21.27.4承包人确认本合同载明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因履行本合同产生诉讼,法院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开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若无人签收,则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若拒收,则送达人书面记录的拒收日期即视为送达的日期。 21.28双方同意本工程使用“绿城工程协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平台),承包人授权书详见专用条款附件10(工程协同管理平台授权及账号确认表)。同时双方作如下约定: 21.28.1发包人人员变动,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承包人禁用,在承包人收到通知前仍以原帐号为有效帐号,如未及时通知发包人,承包人自行承担联系单生效后果。. 21.28.2承包人发起且审批通过的月度付款申请报审表,必须由发包人统一打印经双方盖章(发包人印章名称: XXXXXX;承包人印章名称:XXXXXXX)后生效,手签不生效。 21.28.3合同约定的结算报告提交日期届满后,承包人再发起对应工程项目的联系单均属无效,涉及费用视作承包人优惠,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1.29合同附件 专用条款附表1:发包人单独发包一览表 专用条款附表2:集采专业分包一览表 专用条款附表3:甲供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 专用条款附表4:甲定乙供材料清单一览表 专用条款附表5:乙供(发包人需确认)材料清单一览表 专用条款附表6:材料暂定价一览表 专用条款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条款附件2:图纸清单 专用条款附件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专用条款附件3-1:建安总包工程维修分包合同 专用条款附件3-1-1:绿城房屋4S维修综合单价标准 专用条款附件3-2:GTH6311-2017维修品质标准(绿城中国通[2017]100号) 专用条款附件4:总分包承包范围及施工界面 专用条款附件5:月付款报审表(年月) 专用条款附件6:结算授权承诺书 专用条款附件7:结算通知书 专用条款附件8:总平图及施工顺序(另附) 专用条款附件9:土建集采专业分包(另附) 专用条款附件10:安装集采参考材料(另附) 专用条款附件11:发包人的其他技术要求、规定 专用条款附件12:阳光合作协议 专用条款附件13: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专用条款附件14:工程协同管理平台授权及账号确认表 专用条款附表1: 发包人单独发包一览表 指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承包人和发包人直接签订合同。 序号名称备注1土建工程(1)桩基工程(2)车库交通标识及地下室划线、交通设施(3)室内精装修工程(4)门窗工程(5)铝板幕墙工程(6)石材幕墙工程(7)玻璃幕墙工程(8)景观、市政工程(含设备)(9)别墅(含合院、低层建筑)进户门、庭院门2安装工程(1)电梯设备安装工程(2)消防工程(3)弱电工程(4)空调设备供应及安装专业分包工程(5)泛光照明工程(如有)(6)生化池设备工程(7)除湿设备(如有)(8)中央吸尘系统工程(如有)(9)新风系统工程(如有)(10)中水、雨水设备工程(如有)(11)市政供暖工程(如有)(12)壁挂炉供应安装工程(如有)(13)市政供水工程(14)市政燃气工程(15)电力工程(公变)(16)电力工程(专变)(17)发电机工程(如有)(18)有线电视工程(19)太阳能、空气热源泵工程(20)通信接入工程(21)泳池设备工程(22)设备广告工程(如有)(23)冷却塔(如有) 专用条款附表2: 集采专业分包一览表 指发包人战略供方,包括供货及施工,纳入建安总承包合同内,和建安总承包签订合同。 序号名称集采分包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付款方式备注材料供应商施工分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外墙涂料(非仿石灰石)工程1、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 2、上海磐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宸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厚良13336053638亚士漆 、 磐彩多彩及 常规甲分包模式下,项目供货安装合同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每月25日,施工单位自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单位工程的涂料工程量,在下月16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80%的进度款。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扣除5%的结算款作为质保金。 甲定乙供模式下,项目供货安装合同付款方式由供方与需方自行商定。浙江新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洪志强 13958184550浙江天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毕学军 139057148222防火门工程武义哈勃工贸有限公司林响 18057916801哈勃木质及 钢质防火门1、合同生效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 20 %的预付款,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2、分批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7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该批次货品 40%的货款,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3、安装验收完成后 7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总货品 20 %的货款,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4、项目或所在区块集中交付完成后30日内,双方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 %,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5、结算总价的 5 %,作为丙方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甲方办理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6、甲方最迟付款日遇法定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新多集团有限公司邓旭 13626791507新多3不锈钢烟道杭州小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王启定 13357666000小米不锈钢烟道及止逆阀1、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的预付款。2、分批货物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品50%的货款。3、全部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4、结算总价的5%,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后15日内无息付清。5、甲方最迟付款日遇法定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至下一工作日。6、乙方应在每次申请付款的同时,按照双方确认的合同进度付款金额开具准确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专用条款附表3: 甲供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 指由发包人采购供应,发包人和供应商签订合同,承包人收取适当的采购保管费。 序号名称备注(1)配电箱及元器件(2)排污泵(3)生活供水机组本工程所有甲供材料、设备均不进入造价,安装费列入报价,采保费按甲供材料(不含甲供设备)的1%计取。 专用条款附表4: 甲定乙供材料清单一览表 指生产单位、经营单位、规格型号、价格范围等内容由发包人指定,即发包人指定品牌或同时确定规格型号、价格范围或暂定价、标准等(必要时指定供应商或服务商)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供应商或服务商备注1土建材料(1)钢材沙钢、永钢、马钢、鞍钢(2)乳胶漆多乐士(1200系列)、立邦立屋系列(面漆T10、底漆P11)(3)腻子每天关键品类(4)粉刷石膏恒泰、优时吉博罗、可耐福(5)防水涂料东方雨虹关键品类(6)天窗威卢克斯关键品类(7)EPS线条久安、秦恒(8)PC构件注浆料浙江建科院、北京思达建茂2安装材料一电气部分(1)疏散指示灯、基础灯具阳光(型号按清单)(2)航空灯爱迪士、新航圆或同等档次品牌(5)KBG、JDG管武陵源、天一(6)电线电缆宝胜、杭策、东田(7)PVC电工管(中型)中财、鸿雁(8)开关、插座鸿雁(型号按清单)二给排水部分(9)镀锌钢管及相应管件金洲(10)PVC排水管、雨水管及相应管件中财、鸿雁(11)柔性抗震铸铁管及相应管件金晋秋、新光(国标要求)(12)涂塑钢管及相应管件金洲(13)PPR管及相应管件联塑、日丰(14)沟槽配件迈克、莱德(15)阀门春江、凯泰(型号按清单)(16)橡塑保温赢胜注:关键品类供应商名录及联系方式待中标后提供。 专用条款附表5: 乙供(发包人需确认)材料清单一览表 是指承包人采购供应,需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和供应商签订合同。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供应商或服务商备注1商品砼2止水带神州同清单3止水条神州同清单4砂加气砌块大山、开元、伊通同清单5无机玻化微珠保温砂浆欣阳、赛科、崛起同清单6保温板欧文斯科宁、希尔特、可耐福同清单7地坪漆朗歌、维度、永达、亚地斯同清单8PC构件9PC密封胶西卡、企鹅、安泰、桑莱斯、柯尼西10桥架符合国标要求、品牌由投标单位自行上报并由招标人确认11预埋用 镀锌钢管符合国标要求、品牌由投标单位自行上报并由招标人确认12预埋用 焊接钢管符合国标要求、品牌由投标单位自行上报并由招标人确认13等电位箱符合国标要求、品牌由投标单位自行上报并由招标人确认14其他需发包人认可的材料 专用条款附表6: 材料暂定价一览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暂定价供应商或服务商备注1人防门100万元/项不含税材料暂定价2车库门13000元/樘不含税暂定综合单价3人防设备350000元/项不含税材料暂定价4防滑地砖300*30060元/平米不含税材料暂定价5防火卷帘门260元/平米不含税暂定综合单价,(主材不包含电动装置)6防火卷帘电动装置1850元/套不含税材料暂定价7屋面铁艺栏杆650mm高85元/米不含税暂定综合单价8设备铁艺栏杆1100mm高130元/米不含税暂定综合单价 专用条款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 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专用条款附件2: 图纸清单 序号图号图纸名称出图日期备注 专用条款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的常规维修(常规维修定义详见本保修书第四条约定)由维修分包人负责进行,专用条款附件3-1《建安总包工程维修分包合同》(以下简称维修分包合同)与本保修书同时签订。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捌 年。 3、装修工程为 贰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工程为 捌 年; 5、设备安装工程为 贰 年; 6、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贰 个采暖期、供冷期; 7、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 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发包人交付业主之日起计。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须承包人承担的保修内容(常规维修之外的内容,常规维修定义详见本保修书第四条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的统一标准(专用条款附件3-2GTH6311-2017维修品质标准(绿城中国通[2017]100号))、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下履行保修义务,标准摘要如下: 1) 一般保修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时起,1小时内进行响应,4小时内上门查勘。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发包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修理,费用由承包人(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在退还质量保修金时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发包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抢修,第三方维保涉及的维修费用经承包人审核后(另加20%的管理费)从承包人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甲方有权另行向承包人乙方追偿;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承包人派出的开展入户维修的人员,应事先接受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介入管理)的背景调查、服务培训、上岗考核、现状勘察、过程监督、结果验收,并统一着装。 5) 缺陷责任期满之后,分包人将按上述要求,向承包人结算、退还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2、质量保修完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结算价的5%,其中交付后的常规维修费用按结算价的1.5%(若签订维修分包合同时,发包人与承包人未确定结算价,暂按发包人与承包人合同价的1.5%计取,待确定结算价后,按结算价的1.5%作为维修分包合同的结算价, 发包人与承包人合同价、结算价均不包括土方、基坑围护、桩基、消防、政府垄断、集采分包对应价款)包干计算,常规维修费用支付详见维修分包合同。除常规维修外剩余3.5%质保金保修期满二年后十五日内返还60%,满五年后十五日内返还30%,满八年后十五日内返还剩余部分,涉及扣款在各支付节点中相应扣除。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各次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退还申请,经物业公司、发包人客户服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会签,通过发包人流程审批完成后退回,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提交或未及时通过发包人会签造成延后退回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所谓常规维修,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偶然性因素导致的质量瑕疵所进行的维修,包括保温、给排水管道、室内电气、暖通、新风管道、装修工程等。 除常规维修以外,发生以下情况时,须由承包人按《房屋工程质量保证书》要求,承包人须承担维修义务: 1) 自整体交付之日起60天内,根据发包人具体安排,由承包人负责对业主交付时所提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体交付之日60天之内,如承包人派驻维保人员维修不及时,维保技术力量不充足等明显不能满足发包人维保工作要求的,或整体交付之日起60天后,如承包人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或维保力量不能满足发包人维保工作要求的,由发包人引入第三方维修单位承担后续所有该维保工作;第三方维保涉及的维修费用经承包人审核后(另加20%的管理费)按实际责任比例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甲方有权另行向承包人乙方追偿; 2) 涉及主体结构、屋面渗漏、外墙渗漏、地下室渗漏的维修; 3) 因承包人大面积质量缺陷、事故及重大管理过失导致的维修; 4)不纳入1.5%常规维修费计取基数的土方、基坑围护、桩基、消防、政府垄断、集采分包工程。 以上费用中,仅包含维修工程直接费用及管理费用,不包含因承包人质量缺陷产生的赔偿费用。以下费用,须由承包人另行承担,并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退还时扣除: 1)因房屋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在维修期间产生的支付给业主或使用人的索赔款(住宿、饮食、交通等),同时由承包人负责根据客户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进行鉴定及出具处理方案; 2)因房屋工程质量存在缺陷,产生重大、群体性客户投诉处理费用; 3)因鉴定质量缺陷原因及出具处理方案所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溯,承包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外墙面砖脱落(质保期内)安全性问题等同于结构安全。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专用条款附件3-1: 建安总包工程维修分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名称: ,以下简称为 “总包合同”),为有效提高保修的及时性和业主满意度,经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三方协商达成一致,就该工程质保责任中的常规维修施工事项委托分包人实施,订立本合同以确定三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工程质保期常规维修 分包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二、分包工程范围 1. 时间范围 该项目向最终用户整体交付之日起60天内,为集中整改期;项目分期交付的,集中整改期以每期集中交付之日分别计算。在集中整改期内发现的问题,由承包人负责集中整改,此部分整改内容不在本分包合同范围内。本合同中,分包人维修期自集中整改期结束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承包人向发包人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止。 2. 内容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常规维修,指在承包人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及绿城工艺工法、构造节点的前提下,因施工过程中偶然性因素导致的质量瑕疵(如空鼓、裂缝等)所进行的维修,包括 FORMTEXT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建筑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等内容(具体内容与总包合同保持一致),但不包括设备、设施、电器等内容。三方确认,以下维修内容不包含在分包人常规维修范围内: 1)原本就不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 2)因结构缺陷造成的渗漏维修、加固维修等; 3)因总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的总包合同范围外的赔偿性维修; 4)因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范及绿城工艺工法、构造节点(具体以总包合同约定为准),而出现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维修; 5)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不符合总包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的维修。 6)不纳入1.5%常规维修费计取基数的土方、基坑围护、桩基、消防、政府垄断、集采分包工程。 相关责任依据由分包人提供相关材料,最终由发包人认定,承包人同意届时以发包人认定为准。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以及绿城集团《GTH6311-2017维修品质标准(绿城中国通[2017]100号)》(见专用条款附件3-2)。 四、分包合同价款 1. 本合同价款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的结算价的1.5%(若签订本分包合同时,发包人与承包人未确定结算价,暂按发包人与承包人总包合同价的1.5%作为本分包合同的暂定合同价,待确定结算价后,按结算价的1.5%作为本分包合同结算价)包干计算。本分包合同所指的总包合同合同价、总包合同结算价均不包括土方、基坑围护、桩基、消防、政府垄断、集采分包对应价款。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无论包干费用是否节超,包干费率1.5%均不予调整。 本合同价款包含分包人维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税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常规维修范围工作的所有费用。 暂定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RMB 元。 2. 本合同价款仅包含分包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常规维修的综合费用,不包含因承包人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产生的赔偿费用。以下费用,须由承包人另行承担,并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退还时扣除: (1)因工程需要维修,而产生的赔偿款(如食宿、交通、精神补偿等)或赔偿性维修; (2)因施工质量导致的重大、群体性客户投诉处理及赔偿费用; (3)因鉴定质量缺陷原因及出具处理方案所产生的鉴定、处理等费用; (4)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赔偿费用。 3. 常规维修范围外的维修需求,承包人可自行维修,但对于紧急维修需求及承包人超出响应时限的维修需求,发包人可直接指定分包人维修。常规维修范围外,分包人额外承担的维修,收费标准见《绿城房屋4S维修综合单价标准》(详见专用条款附件3-1-1),对于收费标准的缺项部分,可采用现场实际人、材、机消耗量及实际发生的措施费、管理费、税费等作为结算价,承包人确认届时以发包人分包人确认的费用为准,维修费用由发包人直接向分包人支付,并在承包人总包合同剩余质保金中扣除,若剩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进一步索赔。《绿城房屋4S维修综合单价标准》遵从目前行业、市场客观情况制定,对于常规维修范围外的维修内容及集中整改期内发现的整改问题,如承包人交由分包人进行维修,维修施工时如市场(人、材、机)发生异常波动,承包人、分包人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价格,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协商不成,由发包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 发包人于每期集中交付前1个月内将占总包合同价1.5%的常规维修费用支付给承包人。常规维修费用不留质保金,承包人在收到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支付给分包人。 2. 发包人与承包人完成结算,且结算审定价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结算价与合同价的差额,与分包人进行本合同价款调整;若结算价低于合同价,则分包人将差额部分的1.5%退还给承包人;若结算价高于合同价,则承包人将增额部分的1.5%支付给分包人。 3. 分包人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税率,同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的发票。 六、各方权利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结算审定单或结算报告(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结算书)及发包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分包人有权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人必须在交付后60天内完成集中整改期发现的整改问题。60天内未能完成的整改工作,发包人有权委托分包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根据专用条款附件3-1-1《绿城房屋4S维修综合单价标准》,由发包人在下次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或承包人剩余质保金中扣除。因承包人延迟整改,承包人应根据总包合同约定承担延迟整改违约责任。 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在集中整改期结束后,与发包人及分包人共同进行交接验收,明确整改期遗留问题清单及解决途径、完成期限。 2)在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经发包人确认后,向分包人提供剩余的备品备件及清单(具体以总包合同约定为准)。 3)交接时,承包人必须向分包人提供主要材料供应商清单(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品牌、型号)。 (2)在本合同约定的常规维修范围外的维修内容,承包人应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履行保修义务。如承包人未能及时维修,发包人有权委托分包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根据专用条款附件3-1-1《绿城房屋4S维修综合单价标准》,由发包人在承包人剩余质保金中扣除,剩余质保金不够扣除的,发包人有权进一步追索。 (3)根据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的维修,也可委托分包人维修,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本合同价款中。 (4)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因质量问题产生的其他损失赔偿等应承担的费用,以便于发包人进场维修。 3.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常规维修负责,并对其所承担的维修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独立负责。 (2)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在常规维修范围内,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义务的情况发生。 (3)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的有关本工程维修的指令。 (4)因分包人维修质量、响应时间等自身工作不到位原因引起的的二次维修及赔偿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5)分包单位接到维修指令后,应在1小时内进行响应并与客户取得联系,0.5个工作日内上门查勘,并出具初步查勘意见。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简单维修应在当场解决,不另行出具方案; B)常规问题的维修方案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 C)重大质量问题、难以判定症结的问题及2次未能修复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发包人,维修方案可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如情况紧急,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七、保修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维修标准,完成本维修工程,并在总包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内,对维修部分承担保修责任。 八、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在本合同之后协商一致形成的其他书面文件; (2)本合同; (3)本合同工程维修标准、图纸、维修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 (4)总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延迟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迟1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扣减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代为支付给分包人。承包人延迟支付合同款项超过28天,视为承包人根本违约,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分包人因此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分包人分别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分包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承包人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承包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需向发包人、分包人分别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分包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分包人有权不予退还承包人已支付款项。 3. 因非分包人自身原因影响分包人履约过失导致发包人及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 因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有效按本合同约定维修,相关责任由分包人承担,责任标准同总包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十、合同终止 1. 发包方、承包人、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本分包合同。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终止合同。 十一、争议 出现争议时,应在不影响维修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在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且总包合同生效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两份。 维修分包合同附件1: 工程总包合同 维修分包合同附件2:GTH6311-2017《维修品质标准》(同专用条款附件3-2) 维修分包合同附件3:《绿城房屋4S维修综合单价标准》(同专用条款附件3-1-1)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税号:电话: 税号:电话: 税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帐号: 专用条款附件4: 总分包承包范围及施工界面 ±0.00以下 部 位总包单位完成状况专业单位完成部分备 注1、地下汽车车库、自行车库、(地下一层至地下二层)汽车坡道、(室内)自行车坡道、设施设备用房、功能性用房(风机房、强电间、弱电间等)、管道井、通排风井、排烟井、强弱电井、电表井顶面完成至装饰面无 人防门、防火门(仅指非全精装修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及普通门由总包单位加工和安装(甲定乙供)。墙面完成至装饰面无楼地面完成至装饰面无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无2、下沉式庭院、自行车坡道(露天)、地下一层至地面汽车坡道、露天楼梯顶面完成至装饰面无顶面如涉及阳光棚及木廊架由专业单位施工。墙面完成至装饰面无楼地面完成至装饰面无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无3、车库顶板/完成至刚性保护层,土方回填至指定标高无±0.00及以上部 位总包单位完成状况专业单位完成部分备 注1、户内顶面完成至结构面装饰面卫生间、厨房地面防水由精装修完成。墙面完成至墙体砌筑装饰面楼地面完成至结构面装饰面进户门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另行分包公共部位顶面完成至结构面装饰面墙面完成至墙体砌筑装饰面楼地面完成至结构面装饰面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装饰面2、户外庭院围墙、小区围墙无另行分包3、设备阳台顶面完成至结构面装饰面/墙面完成至装饰面无楼地面完成至结构面装饰面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无4、阳台顶面完成至结构面装饰面防水饰面精装完成。墙面完成至装饰面无楼地面完成至结构面装饰面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无5、露台(上人平屋面)墙面完成至装饰面无/楼地面完成至刚性混凝土保护层装饰面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无7、管道井、通排风井、排烟井、强弱电井、电表井、楼梯间顶面完成至装饰面无/墙面完成至装饰面无楼地面完成至装饰面无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无8、外墙面墙面外墙为幕墙面完成至外墙粉刷面;外墙为涂料面完成至外墙涂料面;幕墙另行分包/9、屋面/完成至装饰面无/10、其他物业用房等配套用房(含地下室部位)墙面完成至装饰面无楼地面完成至装饰面顶棚完成至装饰面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无11、公厕墙面完成至结构面另行分包楼地面完成至结构面另行分包顶棚完成至结构面另行分包门洞粉刷成标准洞口无备注:厨房卫生间烟气道:土建总包单位负责厨房、卫生间成品不锈钢烟道立管的安装和层间封堵、试烟及烟道止回阀的安装移交;精装修单位负责外素砼翻边、保护砖墙的砌筑及排风软管连接和配合油烟机开孔安装。厨房、卫生间、生活阳台、设备阳台交接之前总包单位须进行结构自防水试验。给排水 施工单位 部位总包单位专业单位备注1、户内部分住宅:井道内给水主管(从各户水表至户内各楼层主管,主管预留接口)的安装及交接; 排水主管(含雨污水、空调冷凝水主管,主管预留接口)的安装及交接,后改造部分按改造图施工; 配合装修、自来水公司对整个给水系统的调试工作; 户内埋地排水管道安装施工及交接(暂定); 商铺:自来水总表后的给水管道安装施工地下室泵房设备安装、泵房至用户水表之间管道安装及管道穿楼板封堵; 从市政接入到各单元入户水表为止(含地下室泵房、地下室管道及立管管道等)暂由水务公司指定单位施工 给水管从各户给水主管预留接口至户内终端(含龙头安装); 3、楼层无给水主管的楼栋从水表后至户内用户终端(含龙头安装); 4、排水管支管(含雨污水管、空调冷凝水排水支管)按施工图(或改造图纸)全部施工; 5、户内地下室排水泵的安装及管道施工 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户外部分给水总管施工至出外墙1.5米止(预留法兰接口),待市政图纸完善后施工至自来水总表; 出户雨污水管先施工至出墙1米,待市政图纸完善后施工至第一个市政井; 出外墙给排水管道的套管预留及封堵;市政雨污水管道施工、室外消火栓及给水管安装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3、公共区域公共区域的所有给排水管道按图施工。 BIM的优化、综合支架的排布及安装; 专业单位的BIM的整合管理; 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其它预埋套管,管道井的防火封堵,各设备设施的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泵、生活水泵、生活水箱等设备基础施工),设备房按设备尺寸预留设备进出门洞及后期设备安装完成后门洞封堵专业厂家提供基础及设备尺寸图纸――――强电 施工单位 部位总包单位专业单位备注1、户内1、从计量表箱至户内配电箱管路预埋。 2、户内混凝土结构各系统管路预埋(砼梁与砌体交接处预留350mm)。1、从计量表箱至户内配电箱穿线及调试。 2、从计量表箱至户内配电箱的桥架安装及穿线施工(按改造图施工)。 3、户内配电箱、智能箱的预埋,及至各用电点位的线管、桥架敷设及线缆施工、用电末端设备安装调试等。(含内庭院景观配电箱进线管路、线缆敷设,) 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公共区域低压配电房出线至所有动力及照明配电箱及包括低压配电房的设备安装。动力及照明配电箱至各用电点的管路预埋、线缆布放、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界面最终以当地电力验收为准)。远传水表水表井内电源预留及线管敷设。 华数等信息箱内电源预留及线管敷设。 各电气系统桥架安装及专变出线。 计量表箱的安装及移交(暂定)。 公共区域的配电箱柜的安装调试。 计量表箱前端的桥架及管路的敷设。 精装修区域的照明管路预埋、线缆布放、设备安装、调试等的施工。 2、计量表箱前端到母线始端箱或者电缆T级箱电缆安装及调试(暂定电力专业单位)。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3、防雷接地主体、室外的门窗及栏杆等的防雷接地预留接地扁铁及接地扁铁的测试、幕墙接地预留点移交等工作。室内的等电位预留扁铁引出及测试。 室外门窗及栏杆等与原预留接地扁铁的连接及门窗防雷的测试等。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能正常被装饰层覆盖4、变配电房及开关站防雷接地、通风、排风、排水、土建基础及变电房内电缆沟等的施工。变电房及开关站土建基础图纸提供――――5、其它预埋套管,管道井的防火封堵,各设备设施的基础施工。 套管施工期间的封堵及交接;―――― 其他专业单位用套管内口封堵;套管外口由市政单位封堵。――――消防 施工单位 部位总包单位专业单位备注1、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及自动喷淋系统的管路及设备安装、调试、检测等。 室外水泵接合器及管路的安装调试 消火栓系统及自动喷淋系统的管路及设备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联动调试由专业单位完成,总包配合。2、电系统管路预埋及二次配管,管内穿钢丝,桥架等施工,穿线,设备安装、调试。 3、防排烟、风系统风管的制作安装,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联动调试由专业单位完成,总包配合。4、防火卷帘及挡烟垂壁防火卷帘安装及接电调试,防火卷帘电源管线敷设,提供用电端口,电源预留至防火卷帘控制箱内。防火卷帘信号线敷设,联动调试相关联动调试由专业单位完成,总包配合。5、其它管道井的防火封堵,各设备设施的基础施工。设备房按设备尺寸预留设备进出门洞及后期设备安装完成后门洞封堵――――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人防通风 施工单位 部位总包单位专业单位备注1、地下室自然通风的设备安装、调试、检测等。 人防通风的设备安装、调试、检测等。各设施设备基础的施工,设备房按设备尺寸预留设备进出门洞及后期设备安装完成后门洞封堵验收、交接标准: 人防通风满足人防验收标准。弱电(智能化、广电、电信) 施工单位 部位总包单位专业单位备注1、室内部分楼内除户内的管路预埋至弱电智能箱外,其它管路全部预埋完成,管内穿钢丝,桥架等施工。穿线,设备安装调试。 户内精装修区域部分由精装修单位管路及箱预埋。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其它预埋套管,管笼井的防火封堵。其他专业单位用套管内口封堵;套管外口由市政单位封堵。通讯等套管内口由弱电单位封堵。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通讯(移动和联通) 施工单位 部位总包单位专业单位备注室内部分楼内管路、桥架全部施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等。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电梯 施工单位 部位总包单位专业单位备注电梯井道电源施工至电梯专用控制箱上桩头。 电梯门缝的填缝,各楼层外呼盒孔洞预留及预留孔洞的填补。 提供电梯临时调试电源(含临时电缆提供),电源提供至电梯机房内。 提供电梯安装的垂直运输及脚手架。设备安装、调试等。 验收、交接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其它专业(燃气、中央空调、新风、地暖、中央吸尘等) 施工单位 部位总包单位专业单位备注穿墙及穿楼板等套管制作、预埋,孔洞预留,各设备设施的基础施工。 公共区域煤气、自来水、电力等套管周边及里口封堵、装饰;煤气、中央空调、新风、地暖、中央空调等专业单位管线、管路、风管及设备整体施工。 户内煤气、自来水、电力等套管周边及内口由装修单位封堵;其他专业套管里口自行封堵;――――备注:本施工界面划分表与各专业施工图冲突之处以此表为准,如有不明确或变更之处,以工程部通知单为准。工程部有权对以上界面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调整后的费用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总包与其它指定分包工程界面划分 界面类完成面接收面备注项目完成单位工作内容接收单位工作内容铝合金(铝木复合)土建总包根据施工图要求,按净洞口后装法预留门窗洞口,铝合金门窗单位副框安装完成后负责塞缝收口(厚度同墙厚,洞口收口余同),防雷接地预埋、连接、测试。门窗专业分包门窗按施工图安装,门窗周边打发泡剂,窗边防水施工,与土建接口处打胶,防雷接地留出接口。单元门土建总包预留门洞口、封堵(同墙宽)。专业分包完成单元门安装,配合门禁系统安装。进户门土建总包根据进户门厂家安装工艺要求完成洞口预留。 专业分包完成门框、门扇安装并对门框打发泡剂,完成首次成品保护。钢制防火门(精装修区域)土建总包完成门框、门扇安装并对门框灌缝、打胶,完成首次成品保护。 专业分包完成门框、门扇安装并对门框打发泡剂,完成首次成品保护。外墙石材,铝板土建总包按施工图完成墙体,门窗洞口周边粉刷收口,完成幕墙埋件预埋。专业分包按施工图施工完成,石材、铝板与其它饰面交接处打胶。外墙涂料土建总包按施工图施工完成,外墙涂料与其它饰面交接处打胶。桩基工程土建总包凿桩、接桩,桩顶与承台的连接,配合桩基检测。专业分包按施工图施工完成。基坑支撑土建总包提供工作面、坐标基准点,配合基坑检测。 钢支撑总包负责护壁、压顶梁等非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混凝土支撑由总包单位实施。 钢支撑按施工图施工完成。外墙洞口各专业分包所有出墙管道安装完毕。土建总包完成所有外墙面开洞的封堵及墙面修补、清理。室外绿化景观工程土建总包完成图纸指定完成面标高土方平整(景观种植区要求回填种植土)。专业分包绿化单位苗木栽培、回填至指定标高及场地平整; 硬质铺装单位完成硬质基层及铺装。安装分包工程安防智能化土建总包按智能化工程图纸完成该系统所需单体内平面图所示线管、接线盒、桥架及各接线箱的安装;预留线管内钢丝;预留所有孔洞及预埋套管和进楼进户预埋管;预埋套管、线管堵塞的及时处理;智能化施工用水电接口及场地的提供, 完成外墙面开洞的封堵及墙面修补、清理。智能化分包管路穿线;智能化图纸中各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和保修;总包预留预埋过程中的配合和检查。管线预埋预留移交根据分包单位实际进场时间和业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消防工程土建总包消防水池的施工,消防分包施工水电接口及场地的提供;消防箱、正压送风口等孔洞预留及周边修补、嵌缝;防火卷帘门的安装接线与调试;消火栓泵、喷淋泵、风机等基础的施工;完成外墙面开洞的封堵及墙面修补、清理。消防分包消火栓系统的制作安装调试(包括设备);喷淋系统的制作安装调试(包括设备);消防报警系统的线路、设备的安装调试;整个消防系统的调试及联动调试、运行、培训和保修(含消防水、电,防排烟)。消防系统的联动调试。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套管、线管和接线盒、过路盒、接线箱的预留预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工程土建总包提供轴线、标高;电梯井道和机房预埋件、电梯召唤面板、消防紧急迫降按钮底盒孔洞按要求预留;楼层显示孔洞、电梯前室招梯按钮孔洞的预留;电梯门缝的填缝;电梯安装、调试用临时电缆及用电接口提供(至电梯机房);电梯基础的施工;成品保护。专业分包电梯的安装调试;配合消防和弱电的有关接线;电梯的维修保养和培训。不锈钢生活水箱土建总包完成水箱基础的施工;水箱分包施工用水电接口及场地的提供。专业分包完成水箱的制作与安装。配套 工程燃气配套公司室内外管道、支架安装及油漆,管道试压吹洗;调压站的安装,室外管沟的开挖回填。室内管道入户;煤气表采购;煤气表后管道施工;土建总包按燃气图纸完成燃气系统所需的预留孔洞及预埋套管及以后深化图纸对前述留洞及套管等进行修改。燃气公司管路安装完毕后孔洞的修补及套管的收口。燃气分包施工水电接口及场地的提供。 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配套公司室外管道敷设及总包预埋出户管对接,各类井切筑,从室外总管至交接间和楼道交换箱穿线接线、设备安装及调试交付使用。 移动基站机房及地下室、电梯井内布线和蜂窝安装。土建总包图纸范围内管道、套管、底盒、过路盒的预埋,交接间至交换箱和户内多媒体箱线管、桥架的预埋,楼板和剪力墙上孔洞、套管的预留预埋与后期机房空调孔洞的粉刷封堵;桥架及各接线箱的安装;根据运营商要求各接线箱电源线敷设到位;配套公司施工水电接口及场地的提供。 移动、联通机房的移交条件(如粉刷、门、电源、照明等条件);施工的配合。 有线电视配套公司室外管道敷设及总包预埋出户管对接,各类井砌筑,从室外总管至交接间和楼道交换箱穿线、接线,设备安装及调试和交付使用。土建总包图纸范围内管道、套管、底盒、过路盒的预埋,交接间至交换箱和户内多媒体箱线管、桥架的预留预埋,楼板和剪力墙上孔洞、套管的预留预埋与后期机房空调孔洞的粉刷封堵;桥架及各接线箱安装;根据有线电视要求各接线箱电源线敷设到位;配套公司施工水电接口及承担相应费用和场地的提供。 有线电视机房的移交条件(如粉刷、门、电源、照明等条件);施工的配合。自来水配套公司市政总管到计量水表的管线(包括管沟);室外消火栓、喷淋的安装。土建总包场地平整和水表后管道施工;提供配套公司施工用水电接口及材料堆放场地。 电力配套公司小区供电线路及变电站和开闭所设备材料供应及施工;从变电站出线到住宅楼或公建设施进户点的所有供配电设施;计量柜的供应与安装;电表箱的供应;电表的安装;室外供电排管及电缆井、沟的施工。?土建总包电表箱、总等电位箱、电表后的电线电缆及安装;电梯电源箱、户内配电箱、风机水泵控制箱、人防配电箱、车库、公共部位及商铺配电箱的安装;出单元1.5米管道及楼道内管道预埋,所有照明材料供应及安装,所有防雷接地材料供应及施工,电缆桥架的安装;终端照明及终端动力布线系统、防雷接地(含门窗接地)系统及整个强电系统的调试、测试、验收及保修保养;包括单体配电小间内和之后的所有强电设备和电线电缆(含配电小间内的低压配电柜,但不包含从变电房到配电小间的电缆和电表箱内的电表安装);安装从高压进线到各用电末端的所有桥架、线槽、线管、套管、预埋箱、预埋盒、防火封堵(包括弱电的所有防火封堵);主体泛光照明系统的安装调试;设置在户内的景观配电箱安装;配电房、变电所、开闭所内管沟、基础、盖板的施工;所有接地移交条件的完成;提供配套公司施工用水电接口及材料堆放场地。  专用条款附件5: 月付款报审表(年月) 项目名称合同名称施工(供货)单位兹申报年月完成的工作量(材料供货)万元,请予审核。 附件: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甲供材料设备供货清单及进场验收单、完工时须提供甲供材料设备供货总清单及甲供材料设备安装完成证明书)。 工程进度(材料设备供货情况)描述: 变更签证承诺 截至年月日,我单位无应报未报变更联系单,无已报未返还变更联系单。如有瞒报年月日之前发生的变更联系单的,自动放弃遗留部分的费用索赔签证,如涉及调减变更我单位未及时上报,甲方于结算时相应扣除,我方无任何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施工单位(盖章):工程进度(材料设备供货)情况描述: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监理单位(盖章):项目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意见: 工程进度(材料设备供货)描述: 变更签证执行情况: 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签字):年月日水电费情况: 其中水费:万元,电费万元,合计万元。 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签字):年月日奖罚情况:(明确奖罚金额及相应附件资料) 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签字):年月日工程部经理意见: 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字):年月日项目工程管理部 项目成本管理部甲供材料意见:(合同涉及甲供材料,无论是否进报价,每月明确甲供材料领用情况,若当月无领用,明确“无甲供材料领用”,有领用,附双方签字盖章的甲供材料领用单。) 工程部分管人员(签字):年月日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材料分管人员(签字):年月日成本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项目财务管理部 (第一次付款时填写)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履约保函如需延期需在此处进行说明) 根据合同应已缴保函万元,支票(现金)万元。 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 其中保函万元,支票(现金)万元。 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款项支付审核意见:(须明确本次支付及累计支付工程(材料设备)款、扣款、及净付款金额) 成本管理部(盖章):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专用条款附件6: 结算授权承诺书 致: 根据合同约定,为了严格结算管理, 并保证结算的准确性,本公司(单位)承诺: 1本公司于年月日前向贵司报送的项目(结算内容)结算资料真实、完整、无漏报,结算送审金额为元人民币。 2、我司特授权同志(身份证号:)代表我司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工程(供货)结算事宜,该同志的有效签名为,经该同志签署的文件我司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3、在审价过程中,若我方有遗漏项目,均构成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我司所报送结算资料中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内容不明确、签字单位不齐全等)的变更签证,本公司同意按照无效签证处理。 4、其余承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承包(供货)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专用条款附件7: 结算通知书 XXXXXXXXXXXXXXXX: 贵单位与我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的合同,开工日期为 ,合同竣工(供货完成)时间为 ,实际竣工(供货完成)时间为 ,目前我司验收基本办理完成,可予以办理结算。 请贵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注意以下事项: 结算办理完成前,我司将按合同不再支付工程(供货)款项; 请在接到此结算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前向我司申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要齐全,以A4型纸打印、装订成册; 结算申报要客观,否则将影响贵公司的评级及以后的工程投标; 结算资料必须是原件(合同除外); 报送的结算资料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结算报送资料目录 发包人有关部门会签的“工程结算审批表” 工程(供货)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内容及费用;主要材料分析表等,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签章)。 工程竣工全套图纸(盖竣工章,同时须发包人工程分管人员及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工程变更签证、图纸会审交底纪要等资料。 施工范围、施工内容、节点等书面说明。 招投标文件有关资料。 开竣工报告、结算中信息价套取需要的经确认后的各时间节点(可在过程中形成各时间节点报告)。 地质勘探报告(合同范围不涉及该项内容可不提供)。 施工方案(经甲方流程审批,如土方开挖方案;基坑围护方案;脚手架搭设方案;新技术、新工艺或复杂项目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等)。 经甲方确认的竣工验收单、供货签收单(仅供参考使用)等。 总分包具结书。 已付工程款清单。 经甲方确认的水电费清单。 经甲方确认的甲供材料清单。 其他扣款情况清单。 已办妥“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已办妥资料归档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资料。 签发人: 主办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签收单位: 签收人: 年 月 日 专用条款附件8:总平图及施工顺序(另附) 专用条款附件9:土建集采专业分包(另附) 专用条款附件10:安装集采参考材料(另附) 专用条款附件11:发包人的其他技术要求、规定 发包人的其他技术要求、规定 序号名称备注1《项目运营手册工程弦之建安工程分弦》GTAO31000-2017详见协议书附件2《第三方工程品质评估体系》 (2018版)详见协议书附件3建筑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办法GTH8711-2016详见协议书附件4绿城集团工程节点参考做法详见协议书附件5GTH8712-2018 日式工程管理实施标准详见协议书附件6GTH6360-2017_绿城中国品质红线管理标准(绿城中国通[2017]67号)详见协议书附件7绿城集团工程营造强制性条文详见协议书附件8廉洁协议详见协议书附件9《住宅厨房不锈钢烟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GTAP52100-2018详见协议书附件10《建筑工程施工供方管理标准》GTAG55210-2018详见协议书附件我方已收到上述文件的书面资料,并承诺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施工,如项目施工过程中上述文件有更新,我方同意按最新文件要求施工。 承包人: 时间:2018年 月 日 专用条款附件12:阳光合作协议 阳光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于2018年 月签署了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阳光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 甲方责任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 乙方责任 甲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审计监察部或甲方总经理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甲方将向乙方出示黄牌,并在甲方内部通报。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一年内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甲方将向乙方出示红牌,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如因乙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甲方将向乙方直接出示红牌,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投诉,保证为投诉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 邮箱:13757121007@163.com 座机: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 手机: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集团监察部吴先生)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专用条款附件13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承 诺 函 致: 对于贵公司与我公司就项目签订的 (简称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当地劳动法规,我公司已与在贵公司 项目施工的所有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同)签定了劳动合同,将严格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合同义务。 二、对贵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我公司将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报酬。 三、若在项目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行为的,或者因该项目劳动者报酬纠纷使得贵公司可能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不利影响时,贵公司有权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的劳动者,并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我公司赔偿因此而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在施工合同终止前一直有效。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专用条款附件14: 工程协同管理平台授权及账号确认表  FORMTEXT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包人名称):  FORMTEXT XXXXXXXXXXXXXXX(承包人名称)(下称“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FORMTEXT XXXX(法定代表人名字)授权委托 FORMTEXT XXX/XXXXXXXXXXXXX(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本公司所承接的贵公司的 FORMTEXT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名称)的 FORMTEXT XXXXXXXXXXXXXXXX(合同名称)合同的履行(包括施工联络、工程变更申请、工程完工确认、产值申报及款项支付申请),代表本公司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公司认可 FORMTEXT XXXXXXXXXX(项目负责人)签署的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文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本公司确认  FORMTEXT XXXXXXXXXX(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部代表)的手机号码为 FORMTEXT XXXXXXXX,并以该手机号码作为 FORMTEXT XXXXXXX(项目名称/合同名称)本公司在绿城工程协同管理平台的登录帐号,并代表本公司在绿城工程协同管理平台处理合同相关事务(包括施工联络、工程变更申请、工程完工确认、产值申报及款项支付申请)。乙方单位人员或手机号码变动,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禁用,在书面通知未送达前仍以上述登录帐号为有效帐号,如未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生效后果。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部代表承诺对于上述合同下本公司的相关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本授权函有效期为:上述项目范围内的合同签署之日(或合同实际开工之日起,以二者中最先开始之日起算)起至本公司全部履行完上述合同约定的本公司责任及义务之日止。 特此授权证明。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FORMTEXT   公司名称:(公章) FORMTEXT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FORMTEXT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略)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备注:若合同条款与现有文件有矛盾(或前后不一致)时,可适当调整。 五、合 同 格 式 合同协议书 廉政责任书格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 1、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杭州绿城亚运村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绿城亚运村运动员1号地块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绿城亚运村运动员1号地块项目(二标段)。 2.工程地点:钱江世纪城。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18-330109-70-03-065858-000。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围护工程、外墙、幕墙、系统门窗、PC构件制作安装工程、外墙涂料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地坪漆工程、主体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车库门工程、防火门工程、防火卷帘工程、人防工程、弱电线管预埋、建筑铁艺工程、化粪池、隔油池、生化池结构工程、泳池结构工程、售楼处、样板区及甲方临时办公区工程等,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的工程(简称分包工程)除外。。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发包人所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围护工程(围护桩除外)、PC构件制作安装工程、外墙涂料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岩棉板除外)、地坪漆工程、主体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车库门工程、防火门工程、防火卷帘工程、人防工程、弱电线管预埋、建筑铁艺工程、化粪池、隔油池、生化池结构工程、泳池结构工程、售楼处、样板区及甲方临时办公区工程等。(包括变更联系单内容,不包括发包人单独发包工程,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工程除外)。。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79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总工期为1793日历天,(1)主要施工期施工开工日期(暂定)2019年1月1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施工工期为1095日历天,其中从开工起180日历天完成整体地块地下室±0.000工程,预售节点为主体施工至10层楼面的楼栋(20层及以下楼栋)在地下室顶板完成之日起65日历天达到预售条件,在预售条件达到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顶(17层);预售节点为主体施工至16层楼面的楼栋(31层及以下楼栋)在地下室顶完成之日起105日历天达到预售条件,在预售条件达到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顶(31层);预售节点为主体施工至16层楼面的楼栋(48层及以下楼栋)在地下室顶完成之日起105日历天达到预售条件,在预售条件达到之日起23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顶(48层);主体工程结顶后60日历天通过主体结构验收;配合精装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期为500日历天;(2)亚运村试运行和亚运会赛事期间亚运筹备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亚运村试运行和亚运会赛事期间筹备期为364日历天;(3)交付整改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暂定),整改交付期为334日历天。 承包人同意因亚运赛事调整而调整本工程施工工期,并不会因此向发包人提出费用及工期补偿要求。 发包方其它分包工程工期由承包方统一安排,并报发包方审批同意。任何一个节点未达到要求,均视为工期违约。预售节点、主体结顶节点等关键节点每延误一天,扣罚20000元/天;2021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逾期扣罚1000万元,涉及所有奖励全额扣除。直接清除出绿城合格供方,永不录用。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1 第三方工程品质过程评估 1、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每季度进行工程过程评估,年度(不少于3次)乙方所承建项目在集团年度总排名前5%且每次过程评估结果均高于当次评估集团平均分,按年度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合同总价在1亿元以下的奖励金额为50万元,合同总价在1-2亿元的奖励金额为100万元,合同总价在2亿元以上的奖励金额为200万元。同时,对年度(不少于3次)乙方所承建项目在集团年度总排名后5%按年度予以处罚,处罚标准如下:合同总价在1亿元以下的处罚金额为30万元,合同总价在1-2亿元的处罚金额为50万元,合同总价在2亿元以上的处罚金额为100万元。 季度第三方评估综合成绩高于90分,季度奖励合同金额B类供方0.2%(C类供方0.3%)。如后续评估中成绩低于85分,之前的奖励将被扣回,B类供方每次0.2%(C类供方0.3%),直到本项奖励全部扣完为止。 2、工程过程评估奖金在获奖后次月全额支付,罚款在评奖后次月工程款中扣除。 3、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2 日式管理 甲方委托第三方每季度进行工程过程评估,在集团每季度第三方工程品质评估检查或者工程管理部组织的专项检查中日式管理单项排名前60%,日式管理费用随下月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排名后40%当月扣除本季度日式管理费;具体金额依照投标文件中的金额按照比例进行设定;如有特殊情况,须报集团工程管理部确认备案。 3 红线管控 1、本工程中乙方不得违反附件中《GTH6360-2017_绿城中国品质红线管理标准(绿城中国通[2017]67号)》的任一条款,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触犯红线条款将参照以下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质量管理分类对施工/供货单位货不对版品牌档次下降已到场,未安装材料退场,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0.2已安装,无法拆除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0.5品牌档次未下降已到场,未安装材料退场,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0.1已安装,无法拆除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0.1偷工减料材料、设备相关技术参数(规格、产地、型号等)低于合同约定已到场,未安装材料退场,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0.2已安装,无法拆除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0.5弄虚作假设置虚假标识等欺诈行为已到场,未安装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1.5;停止该单位投标资格1年,并在集团内给予通报。已安装,无法拆除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2.0;停止该单位投标资格1年,并在集团内给予通报。方案不符指施工方案与集团审批不一致已施工,无法拆除处罚5—50万元定义: 货不对版:指所提供的材料或设备的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 偷工减料:指材料的规格、型号、产地等技术参数与合同约定不符; 弄虚作假:指通过人为操作,刻意掩盖事实真相等欺诈行为; 方案不符:指现场施工方案与项目公司报集团审批的方案不一致; 分项工程:按照《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界定。 4 承包人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规定,如承包人不按照如下技术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序号名称备注1《项目运营手册工程弦之建安工程分弦》GTAO31000-2017详见协议书附件2《第三方工程品质评估体系》 (2018版)详见协议书附件3建筑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办法GTH8711-2016详见协议书附件4绿城集团工程节点参考做法详见协议书附件5GTH8712-2018 日式工程管理实施标准详见协议书附件6GTH6360-2017_绿城中国品质红线管理标准(绿城中国通[2017]67号)详见协议书附件7绿城中国房产品强制性技术标准GTH8714-2018详见协议书附件8廉洁协议详见协议书附件 FORMTEXT 9《住宅厨房不锈钢烟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GTAP52100-2018 FORMTEXT 详见附件10《建筑工程施工供方管理标准》GTAG55210-2018 FORMTEXT 详见附件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2、廉政责任书格式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3、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六、工程技术规范 工程技术规范 1、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测量规范(GBJ50026-93)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3) (4)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七、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4)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5)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4-1 计日工表 (10)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1)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2)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13)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实施,招标人应按《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审管理细则的通知》(萧财审[2011]31号) 文件要求进行一编一审一核。 (三)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投标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实施。 附:1、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格式) 2、工量清单编制总说明(格式) 3、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中的有关栏目。 工程量清单 (封面)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 (单位盖章) 审核单位: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审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注册造价师签字盖专用章) (注册造价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间: 年 月 审 核 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签字及盖章) 造价员执业专用章(签字及盖章) 第三卷 图纸及其他资料 八、图纸及其他资料 一、图纸清单 序号图号图纸名称日期备注 二、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第 页共 页 序号图集编号图集名称日期编写人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工程投标书(外封面) 工程名称: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注:本工程于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工程投标书(内封面)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注:本工程于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九、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十、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十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九、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工程结算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共计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 。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上述总价 %的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8、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约束。 9、我方已按 “投标须知”第16.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合同价格的( )% 2施工准备时间签定合同协议书后的( )天3误期违约金额( )元/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格的( )% 5项目负责人证号: 6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7质量标准:质量要求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元9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格的( )%10预付款保函金额合同价格的( )%11进度款付款金额月付款证书( )天12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竣工结算付款证书( )天13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XXX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提供虚假材料;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 3、我方不存在招标公告备注(其他说明)中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无在建工程,也无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或暂停执业; 5、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6、我方没有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采用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7、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8、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班组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造价执业人员(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承诺书 (招标人): 若我单位中标承建 项目,工程量、定额套用、组价分析合理编制,并郑重承诺: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造价核减额超过5%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5%计算)由我单位支付,由你单位从应付我单位的工程款中扣缴。 该工程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我方同意按国家造价管理及萧山区政府有关规定,以区政府投资审价中心或区审计局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我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 )于 年 月 日参加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编号为 (招标文件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的投标。 本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银行” )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承担向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RMB¥ 元)的责任。 本责任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只要招标人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则本银行在接到招标人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额之内的任何金额,无需招标人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只需要招标人在其要求中写明他所索的款额。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或招标人在这段时间内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28天(含28天)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银行,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到本银行。 银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如果用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时则不提交本保函。 2、在投标文件送达前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附已提交凭证。 3、凡已预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根据区交易中心《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均视同投标人已经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供为准。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_(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_(项目名称)_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取费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内容。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公布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应根据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公布的费率下限值。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 (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除民工工伤保险外)、税金 规费(除民工工伤保险外)、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民工工伤保险应按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文件规定计算报价。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 (五)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O”,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六)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七)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 投标报价的编制,成果文件上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专业的造价员)承担,并按规定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专用章(若委托咨询单位编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专业造价员的执业资格专用章并签字,否则无效。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八)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的,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范围。 附: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 (2)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 (3)投标总价(封面) (4)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5)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6)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2)表1-4-1 计日工表 (13)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4)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5)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6)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 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3、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工程(招标编号: ) 工程量清单报价 (封面)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总价 (封面)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中介机构(如委托时): (单位盖章) 咨询单位(如委托时): (单位执业印章) 法定代表人(如委托时): (签字或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 (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或相应专业造价员: (签字及盖资格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内 容单栋报价(元)相同栋数合计报价(元)其 中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一单位工程费合计1(单位工程1,如1号楼)单位工程1 如1号楼土建2(单位工程2)二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一)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其中:①人工费 ②机械费(二)整体其他项目清单(三)整体措施项目规费[(①+②)×费率]三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一+二]×0.122%四税金[一+二+三]×10%(销项税额10%)五总报价[一+二+三+四]总报价(大写): 注:1、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 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上考虑的措施项目报价。 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规费中不含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投标人应另计入报价。 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项目清单、整体措施项目清单以及相应规费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内 容报价合计 (元)(清单号)(清单号)(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其中:1、人工费 2、机械费 3、管理费二措施项目清单[(一)+(二)](一)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二)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其中:4、人工费 5、机械费 6、管理费三其他项目清单INCLUDEPICTURE "../Local%20Settings/Temp/ksohtml/wps150.tmp.png" \* MERGEFORMAT 四规费五总报价(一+二+三+四)总报价(大写):注:本表适用于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总报价汇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 (元)合 价 (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7)(8)(9)(10)(11)(12)合 计注:表中(1)(2)(3)(4)(5)(6)栏由招标人提供。(12)由招标人按需提供,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分析,请在(12)备注中明确。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量金 额(元)备注 一 二 三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工程定位复测费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提供分析清单(表1-3-A-1) (见表1-3-B) 合计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项目)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其他组织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按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见表1-3-B)。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量金 额(元)备注(1) 1 2 3 4 5 6 (2) 提前竣工增加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二次搬运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 (元)合 价 (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降水施工排水地下、地下设施或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合 计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为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如应用于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表头中应分别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2)(3)(4)(5)栏由招标人提供;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提供和填写。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4、第(6)栏由招标人按需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不需要提供其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合价(元)备注(1)(2)(3)一安全施工措施项目(一)基本安全防护1安全网(1)安全平网m2平面面积(2)密目式立网m2垂直立面2防护栏杆按栏杆长度(1)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m(2)深基坑(槽)临边护栏m(3)其他防护栏杆m3防护门m24防护棚按防护面积(1)通道防护棚m2(2)井架防护棚m2(3)升降机防护棚m2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升降机5断头路阻挡墙m36安全隔离网m2爆破工程7对讲机套(二)高处作业1洞口水平隔离防护m2按洞口水平面积2高压线安全措施元3起重设备防护措施元4楼层呼唤器套5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三)深基坑(槽)1上下专用通道m2含安全爬梯2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元3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四)脚手架1水平隔离封闭设施m2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五)井架1架体围护m22货用升降机操作室m23其他井架防护(六)消防器材、设施1灭火器只2消防水泵台3水枪、水带套4消防箱只5消防立管m6危险品仓库搭建m27防雷设施元8其他(七)特殊工程安全措施1特殊作业防护用品元2救生设施元含救生衣、救生圈等3防毒面具付4有毒气体检测仪器套5其他特殊安全防护(八)安全标志1安全警示标牌、标识元2警示灯处3航标灯处通航要求4其他安全标志(九)安全专项检测1起重机械检测费元塔吊、升降机等2钢管、扣件检测费元3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元4防坠器专项检测费元5其他安全检测(十)安全教育培训元(十一)现场安全保卫元(十二)其他安全施工措施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1现场封闭围墙m按标准设置2大门、门楼块3标牌块4效果图块5彩钢板围档m按标准设置6地坪硬化(含场内主要道路硬化)m27其他文明施工措施三环境保护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项目1现场绿化(场内裸露地面绿化或固化)m22冲洗设施(含现场配备车辆冲洗设置,出入口车辆冲洗)并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元3扬尘和噪声控制费用元4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覆盖或绿化元5 现场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并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运元 6现场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覆盖元7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元8污水处理费用(含现场冲洗污水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元9车辆密封费用(含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元10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套11其他环境保护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元四临时设施措施项目(一)办公用房m2(二)生活用房1宿舍m22食堂m23厕所m24浴室m25其他生活设施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等(三)生产用房(仓库)m2(四)临时用电设施1总配电箱只2分配电箱只3开关箱只4临时用电线路m5用电保护装置处6发电机台7其他临时用电设施附近外电线路防护设施等(五)临时供水m按管道长度(六)临时排水m按管道长度(七)其他临时设施合 计注:表中(1)(2)(3)栏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投标人可补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 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金 额(元)备 注1暂列金额2暂计金额暂定费用3计日工明细表详见1-4-1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表详见1-4-2合计暂计金额:指招标文件对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等有确立的等级要求时,以暂计金额单独列项(若有,暂定金额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按其金额统一填报,不得优惠,否则按不响应实质性要求处理),今后按评定的实际情况结合合同具体约定的相应条款结算。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1)(2)(3)(4)一人 工1234人 工 小 计二材 料1234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 计注:表中(1)(2)(3)(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2)(3)(4)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 计注:表中(1)(2)(3)(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工 种单位数 量单 价(元)(1)(2)工日注:本表(1)(2)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表1-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编码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等单位数量单价(元)备 注(1)(2)(3)(4)(5)(6)(7)(8)注:若招标人对材料(设备)有品牌或价格等要求的,投标人在组价或报价时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或价格等要求进行组价或报价,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对于材料(设备)品牌,投标人可在本表(若有)提供的材料品牌中任选一种或多种,若选一种的应在本表备注中予以注明,若未注明今后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品牌中选择。对投标文件中的表1—6所填写内容不作要求(除选择的一种品牌超过招标人提供品牌以外的),但作为组价、报价、采购的依据。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2)台班注:表(1)(2)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清单号: 第 页共 页 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 计注: 表(1)(2)(3)栏中清单编号和清单名称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编号名称计量 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 (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 计:注: 表(1)(2)栏中清单编号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合计(4+5+6+7)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一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1塔吊安全监控系统2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3其他监测系统二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合计 注:本表为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 十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项目拟分包情况 替代方案和报价(如招标人允许提交时由招标人列入此项要求) 要求其它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须知11.4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顶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排;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1)表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表2劳动力计划表 (3)表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表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 设备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 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2、临时用地表 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5项目管理班子配套情况表 表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表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投标工程名称: 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 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同意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一并公示,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表6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 表7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表8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三、项目拟分包情况 表9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 证书号码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结算造价 (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 备注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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