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12-04 |
一、项目概况 | 学校位于布吉镇西环路138号,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万多平方米,是集视障、听障、智障、脑瘫和自闭症,近90个教学班,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全寄宿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在校人员近1500多人。 | ||||||||||||||||||||||||||||||||||||||||||||||||||||||||||||||||||||||||||||||||||||||||||||||||||||||||||||||||||||||||||||||||||||||||||||||||||||||||||||||||||||||||||||||||
二、服务范围 | 为学校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提供膳食服务 | ||||||||||||||||||||||||||||||||||||||||||||||||||||||||||||||||||||||||||||||||||||||||||||||||||||||||||||||||||||||||||||||||||||||||||||||||||||||||||||||||||||||||||||||||
三、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一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 ||||||||||||||||||||||||||||||||||||||||||||||||||||||||||||||||||||||||||||||||||||||||||||||||||||||||||||||||||||||||||||||||||||||||||||||||||||||||||||||||||||||||||||||||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 (一)运营时间及供餐标准 1、工作日早餐:6:45-8:15,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不少于10个品种的菜式(其中汤、粥类2种,其余8种,面点、糕点、鸡蛋、豆浆等)。 2、工作日午餐:11:30-12:10,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不少于10个品种的菜式(其中荤菜5种,素菜4种,汤1种,面点、饭、粥、点心、粗粮等);学生餐配餐3个品种的菜式(其中荤菜2种,素菜1种) 3、采购人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开餐时间和中标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因需要处理突发事件或应急值班时,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人有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4、菜肴质量:中标人须全程控制菜肴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确保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菜肴及时更新,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根据就餐情况,合理提供菜肴,杜绝浪费。 (二)项目运营中的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要求: 1.中标人须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2.中标人要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购人,并负责整改工作。 3.中标人应随时接受采购人、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采购人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4.中标人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中毒事故且影响恶劣的,采购人有权向区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6.具有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如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食物中毒等),承包商需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 (四)设施要求: 1.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进驻机关食堂服务后,应当面与采购人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采购人。 2.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3.中标人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五)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签定)。 1.人员管理要求 ①中标人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驻校员工的聘用以学校推荐的人选优先为原则,中标人推荐的员工必须通过学校考核合格后方能聘用到校上岗。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管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中标人选派到采购人的服务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有变动时,中标人需提前报采购人研究同意;如采购人对中标人选派的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②中标人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人员考核等制度,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③中标人应提交由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以确保其所有的服务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 ④中标人的服务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周到,讲究服务效率;师生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 ⑤中标人须负责派驻的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足额按月支付给服务人员,不得拖欠,为服务人员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⑥中标人自行解决服务人员住宿问题。 2.卫生管理要求: ①食品卫生安全:中标人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烹调的饭菜必须符合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种菜均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 ②人员卫生:中标人所有派往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具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服务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③厨房卫生环境:中标人要明确厨房作业分区,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食品原料新鲜,分类分架存放,离墙隔地;做好防尘、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加工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生、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刀具无锈,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厨具每天用专用的消毒剂进行处理,再用高温消毒柜进行全面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排水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餐厨垃圾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④就餐区卫生环境:中标人要保证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和消杀记录齐全。 | ||||||||||||||||||||||||||||||||||||||||||||||||||||||||||||||||||||||||||||||||||||||||||||||||||||||||||||||||||||||||||||||||||||||||||||||||||||||||||||||||||||||||||||||||
五、服务基本内容 |
注:中标单位发给员工的到账工资不得低于以上岗位人员表的费用(包括工资、单位交社保、单位交公积金),中标单位如没达到招标书要求人数,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付款。 | ||||||||||||||||||||||||||||||||||||||||||||||||||||||||||||||||||||||||||||||||||||||||||||||||||||||||||||||||||||||||||||||||||||||||||||||||||||||||||||||||||||||||||||||||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 根据财政委员会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按季度进行支付。 | ||||||||||||||||||||||||||||||||||||||||||||||||||||||||||||||||||||||||||||||||||||||||||||||||||||||||||||||||||||||||||||||||||||||||||||||||||||||||||||||||||||||||||||||||
七、其它事项 |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向区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2.中标人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的知识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同时报告采购人;服务期间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向区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终止外包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
八、附件 | (食堂295)元平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