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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秀楼二楼食堂气改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12-14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秀楼二楼食堂气改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4 09:53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秀楼二楼食堂气改电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18010044

二、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秀楼二楼食堂气改电维修改造工程(包括食堂功能区域的重新定位、空间布局、厨房设备分布、消防、水电等)的整体设计,并提供装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包含空间效果设计、施工出图、施工图审核、设计人员施工现场指导等服务内容。

2.本次食堂维修改造设计项目总面积约2400㎡,分为三个区域,其中餐厅建筑面积约1150㎡,售卖区建筑面积约250㎡,后场操作间及仓库辅助房等建筑面积约1000㎡(上述面积为预估数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设计预算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9:30。

2.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3日9:30。

2.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19年1月2日15:00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拱宸支行

(3)银行账号:1202020819900105050

十、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认,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招标区域及相关情况。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踏勘地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北秀楼二楼。 联系人:唐家强,联系电话:13777428664。

十一、其他

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2.联系人:沈老师、王老师

3.联系电话:0571—8828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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