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20 |
依据湖北省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6〕1027号计划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湖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102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全面改薄” 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学校食堂设备一批(蒸饭柜、电磁大锅灶、冰柜、电热开水器、消毒柜等),预算金额371.83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原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厨房设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列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及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4、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供应商可在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止(工作时间)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文泉东路特1号)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前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以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汇入文末所附投标保证金专户,并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过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9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6年7月15日9时
十、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联 系 人:刘国胜 蒋万宏
电话∕传真:0716-2436350
联系地址: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洪湖市文泉东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3200
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洪湖市农村商业银行新堤支行(行号:402537301026)
账号:82010000000672139
(事由: 2016-1027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