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20 |
玮元-A2016029-DL南涧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标人)的委托,对南涧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玮元-A2016029-DL
2.2招标范围:
2.3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2.4交货期:签定合同后 30 日;
2.5交货地点: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3.5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厂家(电磁灶、冰柜、蒸饭柜)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价;如果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他代理商投标;
3.6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在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报名及同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的原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厂家(电磁灶、冰柜、蒸饭柜)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参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须提供,备查),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将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2 日 上午 8 时 30至 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lggzy.com/)、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nj.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77271456
招标人地址: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72-2366606 1390872998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大理市下关北区广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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