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徐泾镇房产区幼儿园新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燃气大锅灶、燃气炒灶、燃气蒸饭箱能效和环保星级资质2星及以上证书。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6.67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46.6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徐泾镇房产区幼儿园新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18-183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1706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采购的主要设备为:燃气大锅、冰箱、台盆、工作货架(台柜)、蒸饭箱、消毒柜等厨房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徐泾镇房产区幼儿园 6、交付日期:45天完成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具体交货完成日按业主指令。 7、采购预算金额:4667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667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2-1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26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扫描件;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燃气大锅灶、燃气炒灶、燃气蒸饭箱能效和环保星级资质2星及以上证书;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的扫描件;4.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的扫描件;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19 16:00:00至2018-12-26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上传完成之后,投标供应商须携带所上传资料的原件至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18室办理原件现场资料核查,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0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1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含签名信息)、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商务标一式四份(一正三副),技术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18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万寿路55号 | 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18室 | | 邮编:201700 | 邮编:201700 | | 联系人:夏铭杰 | 联系人:蒋伟峰 | | 电话:39225805 | 电话:13817874515 | | 传真:39225805 | 传真:566555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