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南苑学生综合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2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06490号-1 |
采购人(全称):湘潭大学(甲方) |
供应商(全称):山东京都厨业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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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南苑学生综合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6490号 |
(3)项目内容:湘潭大学南苑学生综合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912900 |
大写:壹佰玖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060899-其他厨卫用具 | 山东京都厨业有限公司 | 厨房设备 | 否 | 两头煲汤炉等 | | 1 | 批 | 1912900.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10月11日,履行期限:30天。 |
地点:湘潭大学 |
方式:上门服务 |
4.付款 |
1、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湘潭大学向中标方支付90%的合同款;剩余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内,经采购方验收确认合格,按质保期年度等额支付质保金。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8-10-11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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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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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廖永安 | 委托代理人:汪如苹 | 电 话:58292065 | 电 话:0543-2885333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福旺支行 | | 帐 号:157312010400046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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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