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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12-28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8-12-28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地 址:启东市商务中心大楼(牡丹江路915号)

联系方法:0513-8330033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和平南路300号海四达科创园三楼。

联系方法:0513-83351266。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320681180383(ZB1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0万元/年

三、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近三年以来(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推3年)承接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的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并持有国家人社部、住建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9年01月21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1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1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茅爱华

联系电话:0513-83300338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招标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三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请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项目响应方→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招标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在相关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5.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 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投标,均必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原件备查);

4.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5.近三年以来(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推3年)承接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的业绩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及合同期内任一期发票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物业管理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8-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由投标人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投标人应根据本标书“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六条“项目内容与服务需求”要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商务技术标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商务技术标文件中的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将导致商务技术标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

3.价格标

(1)投标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分析表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标书“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六条“项目内容与服务需求”中的全部物业服务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启东市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要求按一个年度的保洁服务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每个年度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漏项的,不予调整;在合同期间(除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外)只要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工作要求不变,年度服务费总价不予调整,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产生的增量部分,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对增加费用协商一致后,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

(1)物业公司支付的人员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教育费、劳保用品费等一切人员费用;

(2)物业管理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物业管理中的管理费、安全费、垃圾清运费等;

(3) 用于物业管理的工具设备、保洁耗材(如抹布、毛巾、垃圾袋、茶叶篓、扫把、拖把等)及维修工具等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用品以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如卫生球、肥皂、消杀品、洗洁用品等);

(5) 食堂服务费用[仅指人工服务费,包括食堂人员的体检、办证、劳保用品(如服装、套袖、围裙、手套、帽子等)费用];

(6)其它为用户提供服务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实行一次包干,无论是否计列,招标人将一律视为总报价已包括该项费用。

注:下列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

(1)食堂所用的水电气及所有食材、佐料等采购费用;

(2)卫生用品中的洗手液、卫生纸;

(3)照明设施的更换和水龙头更换等材料费用;

3. 除本标书“招标文件正文”第六条“项目内容与服务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6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 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30万元/年。

六、项目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范围

启东市商务中心大楼位于民胜路东侧、牡丹江路南侧地块。目前为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简称市局)的办公大楼。本项目占地面积 30 亩,主楼为 17 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927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7160 平方米,汽车停车位126个;道路、停车场及广场总面积 3000 平方米,包含汽车停车位212个;景观绿化面积 8000平方米,建筑群为封闭式结构有围墙。

7个分局位于北新、王鲍、吕四、南阳、寅阳、惠萍、近海。

(1)北新分局位于启东市北新镇名人路1号,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

(2)王鲍分局位于新港镇新港车站向东250米(336省道北侧)。主楼4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1078平方米。附属楼2层,建筑面积约306平方米。外场面积约500平方。

(3)吕四分局: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北路580号,主楼5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2457平方米。附属楼2层,建筑面积约592.8平方米。

(4)南阳分局:位于启东市红星路北,启东市国土局南阳国土所东侧主楼4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2530平方米。附属楼3层,建筑面积约577平方米。外场面积约1600平方。

(5)寅阳分局位于启东市寅阳镇和合镇和合街45号,主楼4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附属楼2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外场面积约500平方。

(6)惠萍分局:启东市惠萍镇兴惠大厦2楼,建筑面积约1040平方米。

(7)近海分局:办公地点为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区海韵大厦20层,建筑面积约866平方米。

(具体建筑面积、外场面积,以现场勘查实际为准)

(二)物业管理项目基本情况

A、设备基本情况(市局)

设备管理分为六大系统: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系统、空调设备系统、给排水设备系统、电梯系统和会议系统等。

1、变配电系统主要设备:供电采用两路电源输入,主要是2500KV变压器和配电机房。

2、电气系统主要设备:机电设备管理机房(包括监控机房)、动力柜(箱)24只、照明柜(箱) 20 只、插座约 1350 只、开关约 420 只、灯具约 2250 套;机房主机及电池设备;“一卡通”系统设备。

3、空调系统主要设备:多联机组 14 台、风机盘管约 209 只、百叶防虫口121个、隔栅回风口 70 个。

4、给排水系统主要设备:各类水泵 4台。

5、电梯系统主要设备:客梯4 台、货梯1 台。

6、会议系统主要设备:音频系统/视频系统各11套台。

备注:中标单位只需负责市局大楼的设施设备的管理。

B、卫生保洁基本情况

市局大楼:

保洁总面积为 23000 平方米,分为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保洁两部分。

建筑物内保洁面积:约 14500 平方米;

建筑物外保洁面积:约 8500 平方米,主要为楼前场地及周围、内院及通道及附着物、停车场、绿化带等;

墙面玻璃 2000 平方米、雨蓬玻璃 110 平方米;

食堂与厨房1个(约200人左右的就餐规模),小餐厅 3 个;

大楼内卫生间 19 个;各式台盆 25 个;便器 72 个;小便斗 30 个;洗涤、拖把池 12 个;

疏通维护:雨水管 500 米,雨水检查井 3 座;废水污水管 500 米,污水检查井 1 座;粪便污水管 ,粪便污水检查井 1 座,化粪池 1 座;含油污水管 100 米,检查井 1 座。

分局大楼:负责6个分局:北新、王鲍、吕四、南阳、寅阳、惠萍分局的日常保洁和计划保洁。

C、餐饮基本情况

市局食堂约有200人就餐:南阳分局约35人,寅阳分局约21人,惠萍分局约20人,近海分局约22人。

D、会议服务基本情况(仅限市局)

会议服务共有大小会议室、接待室等34 间,总使用面积1500 平方米。

E、行政管理基本内容

根据业主要求,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分工、管理、考勤、考核等;加强与业主内部协调、沟通;及时征求业主的意见、建议要求,并归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三)物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A、服务质量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提供服务,同时,投标人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第一年达到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且管理项目被评为南通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

B、分项管理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以下内容和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设备管理的内容与服务质量要求(限市局)

一)、设施设备管理的内容

1、变配电系统:变配电设备的运行操作、日常巡视抄表、定期检查、计划保养、故障维修、应急处理、配电间强电井清洁等工作。其中定期检查内容包括:

1.1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湿度是否正常。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1.2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1.3电力电缆终端合无渗漏油现象。

1.4各种符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小开关、小刀闸位置是否正确。

1.5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住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6直流电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7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进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偏后相间及时距离是否过小。

1.8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记数器是否正常工作。

1.9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1.10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路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的现象。

1.11年检每年一次,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

2、电气设备系统:配电间出线桩头至各动力柜(箱)、照明柜(箱)、电缆、母线、照明灯、应急灯、电源插座、泛光亮化照明、庭园照明等设备的运行操作、日常巡视抄表、定期检查、计划保养、故障维修、应急处理、强电井清洁等工作;

3、空调设备系统:冷冻机组、凤冷热泵、各空调机组、自控装置、加湿器、热交换器、冷却循环泵、冷水循环泵、热水循环泵、集水/分水器、空调风机、风机盘管、调节器、风管、风口等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日常巡视、机房清洁等工作。

4、给排水设备系统:生活水泵、排水泵、潜水泵、水箱、水池、水处理装置、电热水器、卫生洁具、污水处理、室内外管道、阀门及水表附件等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日常巡视、数据记录、定期检查、计划保养、故障检修、应急处理、机房清洁等工作。

5、电梯系统: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保持正常运行,安全措施齐全有效,值班记录清晰。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通风、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负责与专业维保单位的联系及现场管理工作。制订相应险情应急处置办法。

二)、设备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设备管理、保养、检修制度完备,记录完善。

(2)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5分钟内需到达现场。维修及时率达100%,维修合格率达100%。

(3)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维修保养措施落实,运行养护记录完善;轿箱内外、扶手、井道保持清洁。

(4)供水、蓄水设备设施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无二次污染;排水、排污系统畅通,无堵塞、漫溢现象。

(5)加强空调机组装置的日检,及时发现问题,联系维保单位修理,督促、协助维保单位定期对空调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运行正常,无超标噪音,符合国家环保噪声限值标准。

(6)照明系统外观整洁无缺损、松落等安全隐患、无蚊虫、蜘蛛网、积尘等。

(7)确保无重大设备责任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8)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守则。

(9)制定各设备系统的经济运行方案,记录各设备运行参数,定期分析并加以调整。

室内外卫生保洁(含幕墙)管理服务内容及其要求

一)、卫生保洁服务内容(如没有注明,均包含市局和分局)

(1)、市局所有办公室内的日常保洁及地板、沙发、棉织布品(如窗帘等)的清洁保养。分局大楼领导办公室的日常保洁及计划保洁。

(2)、会议室、会议中心所有会议室的保洁。

(3)健身房日常保洁、及设备的日常清洁。

(4)、公共部位的所有清洁保养工作,包括电梯、门窗、走廊、楼梯、楼道、庭院、厕所、大厅、茶水间、广场、停车库以及痰盂、垃圾箱等。

(5)、垃圾的清运工作。

(6)、大楼内外各类大理石的清洁保养。

(7)、大楼外墙石材、玻璃幕墙高空保洁,一年一次(仅限市局)。

(8)、适当范围内新增保洁管理服务项目。

(9)、主楼广场各类设施的防盗和重大节日(活动)的环境布置所需管理服务。

二)、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1)保洁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三星级宾馆保洁要求和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执行,并细化考核细则(另定)。

(2)有用户投诉和服务要求时,应在10—15分钟时间内向相关部门发出工作通知单,对于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或上门回复客户处理进展情况。投诉率低于2‰;处理率和回访率达100%。

(3)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4)每日至少一次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台账。

(5)每月底向甲方提交保洁管理服务运行情况工作报告。

(6)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保洁管理服务的有关资料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定期保存。

(7)及时落实业主要求的其它合理服务事项。

(8)按照创卫要求,定期做好消灭蚊虫、苍蝇、蟑螂等工作。

(9)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保洁调整工作。

(10)确立工作过程中的明确标识并具有可追溯性。

(11)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程序文件。

(12)对会议室要及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设施清洁及窗明几净。

(13)公共部位保洁随时打扫,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配有清洁机、抛光机、吸尘器等保洁设备,电梯地垫每天更换。

(14)洗手间及卫生间:洗手液、擦手纸要及时添加不断档;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要随时清扫,做到无异味、无积水。

(15)走廊:随时打扫,做到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

(16)大厅地面大理石保持干净、光亮;其它部位,如墙面、地面、栏杆、椅子、沙发、灯座等保持光亮、整洁;大厅玻璃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大厅内不锈钢保持光亮。地面大理石定期打蜡保养。

(17)楼内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及时清理,确保无异味。

(18)楼内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保持干净清洁。

(19)庭院:每天清扫,保持院落干净整洁卫生。

(20)办公室保洁:及时打扫,保持地面、墙面、屋顶、门窗、空调、踢脚线等部位的清洁卫生。

(21)车库:车辆摆放整齐,裸露管道、地面、立柱干净卫生。

(22)清洁、保洁区内实行严格保洁制,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卫生设施齐全、完好率99%,对破损的卫生设施及时更换。

(23)管理人员标识明显;物管方面各指示标识清晰、规范100%。

(24)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及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取证率100%。

(25)清洁、保洁率99%。

(26)未经业主同意不允许分包,否则终止协议。

(27)必须诚信履行《投标书》中的“管理体制承诺”和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设施设备配置等各项承诺。

(28)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技术骨干,须经甲方同意。按合同书保洁员工岗位设置表配足,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业主有权在次月扣除投标人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并要求投标人及时补足规定人数。

(29)必须服从、落实业主的管理服务要求。

(30)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正工作。

(31)必须使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使卫生保洁过程有全程记载和责任人,以便监控质量,供业主随时抽查核实。

(32)对大楼大面积保洁服务时(如幕墙、玻璃采光等)需提前1个月保洁计划书报业主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会议服务内容及要求(仅限市局)

1、负责会务工作及会议室、接待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2、负责会场布置、会标、台签、茶具茶水、音响、话筒。

3、符合各等会议的规范服务,会议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4、会议服务预告为:

一般服务:临时通知;

三级服务:提前三小时通知;

二级服务:提前一天通知;

一级服务:提前三天通知。

智能化管理内容及要求(仅限市局)

1、“一卡通”系统设备的事务性管理,严格授权卡、操作卡、用户卡的发放范围、权限,做好发卡、登记、查询、挂失、修改及保管等服务工作。

2、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做好大厅电子屏发布系统的信息发布及日常管理。

3、做好道闸系统的日常管理;

4、做好会议系统的日常管理;

5、协助维保单位定期对智能化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运行正常,

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服务内容及要求等(仅限市局)

1、装修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餐饮服务

①餐饮服务要求:

中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做好餐饮运营相关证照的办理工作。

②餐饮服务模式:

(1)投标人负责提供寅阳、惠萍、南阳、近海分局的餐饮服务(应满足基本工作用餐需求),食材的采购由招标人负责。市局食堂的餐饮服务仅提供面点师和厨工服务,服从现有食堂部门的管理。

③工作要求:

(1)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根据季节要注意保热、保洁。

(2)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厨师进行协调。厨师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

(3)餐后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对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5)食堂人员需持有餐饮业健康证、厨师证亮证操作,并公示于餐厅内。

(6)对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公示,并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

(7)服务人员主动做好引导及清理工作。

(8)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

④餐具、设备管理要求:

中标人须按规范使用相关物品,严格控制物品损耗率并按规定程序报损,对厨房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完好率达100%,各类餐具物品年损耗率应控制在2%以内,超出损耗部分应由中标人说明原因,照价赔偿。

行政管理

(1)负责管理和协调综合部门、食堂、卫生保洁、工程维修保养各部门的工作;

(2)按月对物业管理人员实施考勤、督查和考核,并每月将考勤、督查和考核情况向业主相关管理部门反馈。

(3)做好健身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各类人员的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物业管理人员的人数由投标人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人员素质情况来确定。根据本项目需求情况和要求,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至少配置四个班组(工程、保洁、客服、餐饮),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A、人员配置情况

岗位

人数

说明

项目负责人

1

管理员

1

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兼智能化管理员

保洁人员

16

市局9人,分局7人(北新2人、王鲍1人、吕四1人、南阳1人、寅阳1人、惠萍1人)

工程人员

4

负责高压24小时值班,大楼维修

厨师

4

负责寅阳、惠萍、南阳、近海分局

面点师

1

负责市局厨房面点

厨工

5

市局厨房厨工

会务服务人员

3

市局

合计

35

注:以上为人员最低人数配置,中标人在签约进场管理后未按配置要派员的,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整改到位,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约并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

B、人员素质要求

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规章制度,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本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时承诺的人员到岗,不得更换。

3.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1)工程人员

(1)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男性,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变配电、通讯、给排水、设备维保等方面的知识,高压与维修工持有相关证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压值班 低压维修)),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2)保洁人员

(1)保洁员女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3)会务服务人员

会议服务员两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食堂工作人员均需有健康证,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食堂人员基本要求

序号

设备

系统

基 本 要 求

备注

1

厨师

男女均可,具有初中以上或同等文化程度,男性25-55周岁,女性25-50周岁,有3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精通中餐烹饪方法,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2

面点师

男女均可,具有初中以上或同等文化程度,男性25-55周岁,女性25-50周岁,有3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持有中级及以上证书。

3

厨工

男女均可,男性25-55周岁,女性25-50周岁,精力充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配合精神,爱岗敬业,品德端正。具有一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懂得各种鲜肉及蔬菜等食品的精加工,具有餐具及用具卫生方面的知识,能够正确使用各种洗涤剂。

(1)在同等条件下,中标单位需优先录用招标人的后勤分流人员,并为所有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2)进驻大楼的物业公司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发型要统一;

(3)在进驻前应向业主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按本项目的人员要求)供查验,并将复印件备案,所有进驻大楼的物业公司人员以及以后人员变更,都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

(4)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过份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所有员工白天工作时间不能着大衣和背心或敞胸、露怀工作;

(5)不准带朋友或亲戚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在业主办公区域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工作中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

(6)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本市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并保持每年两次的健康检查。

(7)在业主临时开展的大型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时,如上述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物业公司应随时从本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

(五)提前终止合同情形

中标方在服务期限内存在以下情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业主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1、中标方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管理和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国家政策性规定)、定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法定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如未能按政策规定实施而产生劳资纠纷,且不能妥善整改解决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解约后的相关一切责任仍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2、中标方未按照投标时承诺要求配置或减少管理人员数量,影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3、中标方未经业主方同意擅自变动或调动人员的。

4、对业主方提出劝辞建议的不称职人员未及时予以清退或调离。

5、中标方未按照业主方规定要求按时发放人员的工资。

6、因中标方工作失职造成业主方重大安全事故、水电安全事故、其他责任事故或隐瞒、瞒报安全责任事故。

7、中标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且经业主方两次通知整改,未整改到位。

七、招标事宜的相关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人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3.邀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如未参加开标,则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九、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工作。如中标人在一年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招标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金额(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外,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产生的增量部分,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对增加费用协商一致后,由招标人承担)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后两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不再重新招标。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将根据管理服务的总体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后一年度合同;如果中标人没有达到合同履行条件之一的,则招标人有权在委托期内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

十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考核结算条件:

物业服务费季度拨付,按先考核后支付方式进行,即每季度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方对中标方上季度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另行规定),考核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上季的服务费(扣除考核罚扣款)支付给物业公司。

十三、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70分,价格部分占30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按本项目的具体评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评分,取各评委技术部分评分的平均得分加上投标报价得分为总得分,并按照各供应商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标流程: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参加商务技术标评分。

(三)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

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标文件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打分(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内容

满分

评分说明

1

管理实施方案

34

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理念设想及规划,最高5分

投标人经过现场勘查和实地了解,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项目特点进行总体分析,提出总体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及理念。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评分,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最高18分

(1)保洁(包括日常保洁和临时保洁、专项保洁等)工作管理方案及计划及投入的设备、工具情况(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评分,优良得2-3分,一般得1-2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2)工程维护和运行管理(包括电梯、空调系统、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等等)方案及计划及投入的设备、工具情况(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评分,优良得2-3分,一般得1-2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3)会务管理服务方案及计划及投入的设备、工具情况(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评分,优良得2-3分,一般得1-2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4)餐饮管理服务方案及计划(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评分,优良得2-3分,一般得1-2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5)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满分3分):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停电停水、电梯故障、火灾、自然灾害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评分,优良得2-3分,一般得1-2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6)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方案(满分3分):投标单位在针对本项目制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智能化方案及信息化服务能力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评分,优良得2-3分,一般得1-2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3、人员配置情况:11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满分4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2)拟投入其他人员情况(满分7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人员数量、职业技能(提供各相关职称、岗位、技能证书等材料进行说明)、专业配置、年龄结构等方面根据招标文件的人员配置要求进行对比,并结合各投标人之间对比横向情况进行评分,优得5-7分,良得3-5分,一般得1-3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3

投标人综合实力

26

1、投标人经营业绩8分

投标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服务的非住宅类项目物业服务项目,年合同金额≥200万的,有1个得3分,年合同金额≥150万的,有1个得2分,年合同金额≥100万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8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期内任一期物业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及采购单位服务评价,项目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业绩不计分。

2、投标单位获奖情况评价:10分

投标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的非住宅类项目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荣誉的,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省级的每个得2分,国家级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10分(同一项目只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需提供获奖年份的物业合同及证书复印件,原件开标时现场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单位的信誉评价:5分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日期为准)由政府部门评定或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地市级得1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以最高级别计算,该项最高5分。(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单位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价:3分

投标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提供得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3

现场陈述(具体内容、限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10

由参加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经理)对本项目的管理实施方案进行阐述和解说,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物业实际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内容限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事项以及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知识,评标委员会按规定根据项目负责人的陈述情况进行横向对比评分,优得8-10分,良得6-8分,一般得4-6分,差的得0-4分.

注:上述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备查的,均需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四)价格标评分标准(30分)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不能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的以及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价格标文件不列入评审范围,列入评审范围的投标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核准后的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分项价格分为满分(对应分项的分值),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有效报价×30分,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定标

1、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总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商务技术分较高的排名优先,再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七)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 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 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代理费用。

十七、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八、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评标。

4.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度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在整个服务期满后,经确认无质量、信誉等问题并办理正常交接后30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5.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项目响应方→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2018年 月 日


合 同 条 款

甲 方:

乙 方: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范围

启东市商务中心大楼位于民胜路东侧、牡丹江路南侧地块。目前为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简称市局)的办公大楼。本项目占地面积 30 亩,主楼为 17 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927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7160 平方米,汽车停车位126个;道路、停车场及广场总面积 3000 平方米,包含汽车停车位212个;景观绿化面积 8000平方米,建筑群为封闭式结构有围墙。

7个分局位于北新、王鲍、吕四、南阳、寅阳、惠萍、近海。

(1)北新分局位于启东市北新镇名人路1号,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

(2)王鲍分局位于新港镇新港车站向东250米(336省道北侧)。主楼4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1078平方米。附属楼2层,建筑面积约306平方米。外场面积约500平方。

(3)吕四分局: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北路580号,主楼5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2457平方米。附属楼2层,建筑面积约592.8平方米。

(4)南阳分局:位于启东市红星路北,启东市国土局南阳国土所东侧主楼4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2530平方米。附属楼3层,建筑面积约577平方米。外场面积约1600平方。

(5)寅阳分局位于启东市寅阳镇和合镇和合街45号,主楼4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附属楼2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外场面积约500平方。

(6)惠萍分局:启东市惠萍镇兴惠大厦2楼,建筑面积约1040平方米。

(7)近海分局:办公地点为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区海韵大厦20层,建筑面积约866平方米。

(具体建筑面积、外场面积,以现场勘查实际为准)

4.物业管理内容:

(1)设施设备管理服务(限市局);(2)室内外卫生保洁(含幕墙)管理服务;(3)会议服务(限市局);(4)餐饮服务;(5)智能化管理(仅限市局);(6)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服务(仅限市局);(7)行政管理服务。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的全体使用人,物业的全体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物业使用人的义务,遵守物业管理规章,支持协助乙方的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业务;包括室内外卫生保洁、会议服务(限市局)、)设施设备管理服务(限市局)、餐饮服务、智能化管理(仅限市局、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服务(仅限市局)、行政管理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及服务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和服务标准》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 月 日起至2020年 月 日止(以甲方书面通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期限顺延)。如乙方在一年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甲方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金额(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外,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产生的增量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对增加费用协商一致后,由甲方承担)不变的基础上与乙方续签后两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不再重新招标。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将根据管理服务的总体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后一年度合同;如果乙方在履约期间出现提前终止合同情形之一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甲方有权在委托期内终止合同,委托期内终止合同情形如下:

1、乙方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管理和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国家政策性规定)、定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法定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如未能按政策规定实施而产生劳资纠纷,且不能妥善整改解决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解约后的相关一切责任仍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2、乙方未按照投标时承诺要求配置或减少管理人员数量,影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动或调动人员的。

4、对甲方提出劝辞建议的不称职人员未及时予以清退或调离。

5、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要求按时发放人员的工资。

6、因乙方工作失职造成甲方重大安全事故、水电安全事故、其他责任事故或隐瞒、瞒报安全责任事故。

7、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且经甲方两次通知整改,未整改到位。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项目要求,督促乙方按投标时的人员配备方案及时投入管理,如与乙方投标时的方案有差距的,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到位。

2.审定乙方年度物业管理计划;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管理失误,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罚乙方当年的履约保证金。

4.自乙方正式接手进驻前,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必须的管理用房;

5.不擅自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6.按约定要求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

7.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导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物业管理活动;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0.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享有的其它权利和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敬业爱岗,确保各项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地进行;

2.按投标文件承诺,负责大楼物业管理所必备的人员、物资装备和各项管理承诺指标的落实;

3.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承包期内,乙方每3个月就大楼物业管理发生的费用向甲方公布一次帐目;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分包或转包甲方服务管理事宜;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在物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物业设施需要维修、保养要及时向甲方反映。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甲方处理;

7.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内部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整体管理;

8.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自愿接纳甲方可能推荐的人员。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管理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处经理和投标书中明确的各管理人员;

10.乙方的物业管理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政审、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需经甲方审定。如有需要,乙方的物业管理人员要听从甲方调动指挥;

11.根据要求开展便利于物业使用人的特约服务,所需费用由特约要求人承担;

12.乙方需与所有物管人员单独签订保密协议,若因物管人员造成的泄密,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13.本合同终止前15日内,向甲方按清单移交原接收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及期间新增的各类物业资料;

14.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

15.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享有的其它权利和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清洁、保洁率 99%以上

2.处理及回访率100%

3.有效投诉率1%以下

投诉处理率100%

4.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5.会务服务满意率98%以上

6.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满意率98%以上

7.设备完好率100%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1、经招标投标和双方协商,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整)。

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乙方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物业服务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乙方漏项的,不予调整,且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合同价为甲方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物业服务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如承包人在投标时漏项的,不予调整;在合同期间(除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外)只要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工作要求不变,年度服务费总价不予调整,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产生的增量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对增加费用协商一致后,由甲方承担。合同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 (1)物业公司支付的人员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教育费、劳保用品费等一切人员费用; (2)物业管理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物业管理中的管理费、安全费、垃圾清运费等; (3) 用于物业管理的工具设备、保洁耗材(如抹布、毛巾、垃圾袋、茶叶篓、扫把、拖把等)及维修工具等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用品以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如卫生球、肥皂、消杀品、洗洁用品等); (5) 食堂服务费用[仅指人工服务费,包括食堂人员的体检、办证、劳保用品(如服装、套袖、围裙、手套、帽子等)费用]; (6)其它为用户提供服务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实行一次包干,无论是否计列,招标人将一律视为总报价已包括该项费用。

注:下列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 (1)食堂所用的水电气及所有食材、佐料等采购费用; (2)卫生用品中的洗手液、卫生纸; (3)照明设施的更换和水龙头更换等材料费用;

2、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方式:物业服务费季度拨付,按先考核后支付方式进行,即每季度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方对中标方上季度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另行规定),考核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上季的服务费(扣除考核罚扣款)支付给物业公司。

第十条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其他特约服务项目的收费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甲方如有投诉,乙方须立即着手整改,如乙方在5小时内无任何整改行为或方案,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书面警告通知或罚款;如乙方在24小时内仍无任何整改行为或方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未能达到投标书承诺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如乙方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实现物业管理目标,履约保证金在委托管理期限界满后予以退还,利息不予计算。

第十四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设计和施工、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实赔偿,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事故发生的原因以相关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以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物业管理费用的20%计算;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守约方有权追偿。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后按政府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按规定进行修订、更改和补充,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乙方在通知时间期满后15日内必须撤离甲方物业管理区,并将相关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同时交付甲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物业涉及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收费,已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之中。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存在矛盾之处,按谈判纪要、乙方投标承诺、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顺序执行,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书由本服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商谈纪要、投标书、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更改和补充协议、国家和江苏省的物业管理规范组成,且按上列顺序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网上备案后生效。本合同共 页,一式陆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其中:甲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乙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鉴证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承 诺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383(ZB112)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 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服务的全部工作。

3. 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被贵方退还。

4. 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 我们认为你们根据评分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 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7. 我们同意中标人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 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 与本投标有关的通信地址:

单位: 邮 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383(ZB112)的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383(ZB112)的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报价表

项目编号Z320681180383(ZB112)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月度服务费(小写/元)

年度服务费总价

(小写/元)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

年度总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报价分析表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条 目

月度费用 (元)

服务期

年度费用 (元)

备注

1

人工费用

12月

须附人工费用分析表

2

办公设备

12月

3

服装

12月

4

保洁耗材、维修工具

12月

5

大楼外墙石材、玻璃幕墙高空保洁

/

一年一次

6

其他

12月

7

管理费

12月

8

税金

12月

合 计

大写人民币: (¥: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单人人工费用分析表

序号

工种

基本工资(元/月)

单位负担部分五险

(元/月)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

其它工资

(元/月)

合计月费用(元)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其中:基本工资2020元/人,(含五险的个人部分,不含住房公积金),五险单位负担部分913.4元/人;住房公积金个人250元/人,单位250元/人。如报价低于上述标准,则评委有权视为投标人不能诚信履约,作无效投标处理。

2

管理员

3

保洁人员

4

工程人员

5

厨师

6

面点师

7

厨工

8

会务服务人员

项目年度人工费用分析表

序号

工种

人数(按实际委派人数,不得低于项目要求)

人工费用(元)

服务期

合计

1

项目负责人

12月

2

管理员

12月

3

保洁人员

12月

4

工程人员

12月

5

厨师

12月

6

面点师

12月

7

厨工

12月

8

会务服务人员

12月

合计

大写人民币: (¥: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Z320681180383(ZB112)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货物采购招标书__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及各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_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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