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7 15:37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8年12月26日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 磋商 工作已结束,根据 磋商小组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成交复函” ,现将 磋商成交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22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130号
联系方式:029-86682091-807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9-88899970-812
五、 磋商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 :西安怡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 金额:420000.00元
3、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乾唐华府小区4幢1单元10405室
4、联系人 :王卓
5、联系电话 :029-86181811
6、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6300.00元
标的清单:二次报价表.pdf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1 批 | 464152.16 | 自用 采购内容和要求:物业服务采购 | | 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七、 磋商小组名单:
崔英儒、王振宇、魏暖暖
八、其他事宜: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陈莹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899970-812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8-12-27
相关附件: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定.doc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227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475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PAGEREF _Toc4757 1 HYPERlink \l _Toc356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3564 3 HYPERlink \l _Toc3146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31462 4 HYPERlink \l _Toc989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9896 23 HYPERlink \l _Toc23618 合同前附表 PAGEREF _Toc23618 23 HYPERlink \l _Toc7682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PAGEREF _Toc7682 29 HYPERlink \l _Toc18831 第五章 评审方法 PAGEREF _Toc18831 37 HYPERlink \l _Toc2743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27437 4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22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130号 联系方式:029-86682091-807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9-88899972/73 采购内容和要求: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人民币464152.16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 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00整 2、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00整 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9-88899972 传真:029-88765658 户名: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 账号:114600000001866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 12.1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邮 编:710065 电 话:029-88899972 传 真:029-887656582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9.2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49.3 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磋商,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该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511.1磋商报价: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第四章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责任范围的最终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人工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磋商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612.1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磋商处理。开标当天,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同时以上资质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各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均为原件)。 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磋商后的任何时间,磋商小组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按无效磋商处理。714.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92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磋商有效期延长一个月。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转账时请注明CS1227)磋商保证金的,磋商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到供应商的账户。 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将保函正本复印件粘贴于磋商文件规定处,磋商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退回。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保证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磋商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供应商须与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确认到账后(联系电话:029-88765658),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粘贴于磋商文件规定处。815.1磋商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916.1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开标一览表:壹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份,并在盘面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胶装。1017.2磋商响应单位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1118.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00整(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1221.1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00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1324.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1429成交代理服务费: 29.1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9.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5银行 账户 信息保证金账户: 户名: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 账号:11460000000186693 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名: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78620188000097418 请各供应商按照要求分别将保证金和服务费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名词解释 2.1采购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 2.2监督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产品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产品。 2.6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8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2.9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 3.合格的供应商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磋商无效。 3.5供应商必须在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6联合体磋商 3.6.1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3.6.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磋商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4.竞争性磋商产品(含服务)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4.1竞争性磋商产品(含服务)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配送、技术支持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等要求。 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5.1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如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采购单位如果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磋商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磋商语言和磋商货币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的内容: 1) 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组织实施计划和服务的详细说明人员配备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5)竞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9.2 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磋商方案,否则,其磋商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9.3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0.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意愿,详细说明磋商方案、承诺及价格。 10.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第四章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责任范围的最终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人工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11.2磋商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1.3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总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文件处理。 13.证明的合格性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3.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包括: 1) 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磋商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3) 服务内容、服务实施方案等的详细说明。 14.磋商保证金 14.1供应商在磋商时应向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1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包括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及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单位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4.3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14.4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 14.5磋商后经审查,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复印件未附在磋商响应文件内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4.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成交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壹份)。 14.7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退回(退还时间参照14.6条款)。供应商领取担保机构保函原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4.8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供应商违约,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磋商的。 3) 供应商成交后放弃成交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成交代理服务费。 4)供应商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供应商事先未通告无故不参加磋商活动的。 6)供应商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4.9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磋商有效期延长一个月。 15.磋商有效期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4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 准备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及报价一览表一份,并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6.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并分别胶装成册。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6.4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16.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报价一览表除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装订外,再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的报价必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17.2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装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磋商响应单位的全称; 2)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请勿在_____(磋商时间)之前启封”。 17.4如果供应商未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处。 18.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接收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8.3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19.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9.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0.磋商的修改与撤回 20.1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与评标 21.磋商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磋商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22.评审组织及评审原则 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书。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22.3在评审期间,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 22.5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 22.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2.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6.1磋商小组将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磋商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6.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2.6.3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或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 22.6.4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6.5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磋商处理: 1)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未提交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供应商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6)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在同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8)存在有重大缺漏项和重大偏离的; 9)供应商有串通磋商、以他人名义磋商、行贿、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磋商总报价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22.7.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2.6.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2.7.2详细评审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评审方法进行。 2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并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3.评审过程的保密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4.评审方法 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推存1-3名成交候选人。 25.评审程序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六.成交、通知与签约 26.成交程序 26.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作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6.2采购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26.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6.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评审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5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6.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7.成交通知 27.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 成交合同的签订 2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9.成交代理服务费 29.1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9.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0.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0.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0.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0.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0.5.4事实依据; 30.5.5必要的法律依据; 30.5.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30.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30.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0.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0.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30.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 30.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30.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 30.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0.7质疑答复 30.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0.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0.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0.8.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30.8.2联系部门: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30.8.3联系电话:029-88899972 30.8.4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31.其他 31.1磋商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初步评审---分别磋商---第二次报价---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以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分别磋商后,供应商现场填报的磋商响应总报价为第二次报价) 31.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磋商失败或进行第三次报价。当第三次报价若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又无力支付,磋商小组有权决定磋商失败。 31.3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前附表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内 容1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130号 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3服务期:1年,从进场开始之日算起。 41、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2、付款方式: ①本项目采用按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每季度结束后,由供应商提供上季度费用的全额发票到采购人处进行费用结算; ②合同结算单价以成交报价为准,结算金额按实际履约期限结算。5服务要求: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磋商文件规定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验收(检查)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及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考核评分细则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6供应商不得将其服务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7违约责任: 1、成交单位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管理质量,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解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进行经济赔偿。 2、若成交单位的服务人员拒不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或违反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采购人将要求成交单位限时整改,若未及时整改扣除当月支付款项的20%。成交单位原则上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若需更换服务人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3、除本磋商文件规定外,其他条款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制定。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鉴证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点: ;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补充文件(或委托书); 3.相关服务建议书; 4. 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签约金额 签约金额(大写): (? )。 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应商提供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四、结算方式: 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及相关的澄清资料。 五、期限 服务期: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及相关的澄清资料。 六、双方承诺 1. 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2. 采购人向供应商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七、内容及要求: 即交付的产品、服务内容、数量与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产品、服务内容相一致。(附清单) 八、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技术支持: 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及相关的澄清资料。 技术培训: 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及相关的澄清资料。 十一、技术资料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及相关的澄清资料。 十二、质量保证: 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及相关的澄清资料。 十三、验收: 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及相关的澄清资料。 十四、质保及维保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及相关的澄清资料。 十五、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对所供产品具有或已取得合法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向采购人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七、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 十八、除本合同约定,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未按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或供应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二十、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十一、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监管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采购人: (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 一、 维修养护范围 1. 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电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等。定期检查主体建筑的裂缝及下沉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汇报;建筑物内外墙面、墙砖损坏的及时修复,门窗、门锁损坏的及时修复、教学办公设施设备等的修缮等等。 2. 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庭院、道路围墙、室外上下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机动车库、车位等等。 3. 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配套附属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 公共设施定期清理如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化粪池{含窖井、管道}均由物管公司负责巡查、清掏费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沟渠的清掏、蓄水池清洗消毒(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蓄水池清洗消毒均由物管公司负责清洗消毒费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等,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5.游泳馆、体育馆设备、厨房设备的日常巡检,及时报告问题。及时和学校俱乐部以及相关维保专业公司联系。 6.按学校要求执行校园内的防鼠、灭四害,及校舍的消毒防病工作(负责清洗消毒费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定期提交给学校。 二、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要求 1、配电设备 从确保安全及正常运行考虑督促中学部每一年进行一次配电站高压设备的检测工作(配电站设置在中学部),做好配电系统的日常监护工作。同时做好设备定期清洁、养护计划并实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设备运行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发现、排除,若需大中修,应及时报告业主方,并做好以上工作的工作记录。 2、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是学校的安全保障重要手段之一,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按照消防法规,该系统应聘请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消防专业公司承担该系统的维保工作(目前由中学部负责)。物管公司对维保单位行使监督权力,负责督促协助消防维保公司每月一次对设备主机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测,在日常情况下对出现的消防系统故障提供24小时上门服务。物管公司应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和清洁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维修申请及清单,并经甲方同意后及时进行维修恢复,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中央空调系统及场馆配套设备 中央空调系统及场馆配套设备由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每天日常工作按该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必须和必要的工作程序执行,做好设备的日常监护工作。同时做好设备定期清洁、养护计划并实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设备运行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发现、排除,若需中大修,应及时报告业主方。 4、电梯 属国家强检设备,由甲方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电梯专业公司进行维保,物管公司对维保单位行使监督权力,负责督促维保单位按合同和电梯安全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维保。包括每月二次日常维保工作,每年的年检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维保单位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对电梯关人的情况应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到场施救。每次维保工作完毕都需要有物管公司工程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给排水系统、公共配套设施及照明 由物管公司作为日常巡检内容安排日常巡检。给排水系统无跑冒滴漏,用水设施易损件要及时修复,完好率达到98%以上。供电线路及时维护,照明、插座基础用电设备等完好率达到98%以上。 6、热交换站设备 熟悉交换站设备操作流程。供暖期间安排相应人员做好交换站设备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保障熟悉校内供热系统,供暖前做好供暖管道的排查工作,检查校内暖气管道阀门有无损坏并予以修复,保障供暖安全期;运行期间保证室内供热温度,突发状况出现时及时处理。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一、 保洁服务范围 庭院、道路、地面停车场等楼宇外公共部位卫生保洁和设施养护。 校舍内公共区域、楼梯、楼道、大厅、过厅、卫生间、电梯、报告厅、会议室、琴房及甲方指定部室等公共区域卫生清扫保洁。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保证办公环境和教学环境的整洁。 清洁管理无盲点;管理服务范围保持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合理调整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胸牌、仪容仪表整洁端庄;为学生教师、访客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适时、及时、准时进行保洁服务,包括四害、虫害灭杀;和校舍及公共区域的定期消毒工作;及时处理垃圾、废弃物分类按指定地点安放;所有垃圾入桶、入箱。爱护物业各项设施及财物;节约用电、用水;每天巡回保洁。按学校要求执行特殊时段的保洁任务。 二、 日常环境卫生服务要求 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现场清洁管理和“高质量、高频度”的现场清洁维护。 (一)、外围区域清洁 1、地面、车场无泥沙、无积水、无明显污垢、无香口胶斑点、无附着物等杂物。 2、墙面无积灰、污染。 3、明沟、暗沟、污水井内无杂物无积沙堵塞。 4、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老鼠。 5、垃圾箱外壳干净、垃圾箱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渍。 6、绿化带、花盆内无纸屑、垃圾袋等杂物。 7、石材表面无积尘、污垢、污渍。 8、垃圾中转站地面无散落垃圾、墙面无污渍。 9、垃圾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分类放置、处理。 10、标识、宣传牌、宣传栏、护栏、户外景观设施、灯具等无积尘、无污渍、无乱张贴。 11、喷水池干净无污物,池壁及景观定期清洗无污渍,水质清澈。 12、户外雨棚干净、无垃圾,定期冲洗玻璃雨棚,无明显积尘、污渍等。 13、屋面定期清理,无垃圾,保证排水设施通畅 (二)、大厅、电梯口清洁 1、大厅地面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杂物、无粘附物、无污面、无积水、无鼠迹。 2、大厅墙面无灰尘、无乱张贴。墙面瓷砖明亮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3、大厅不锈钢柱、栏杆上无积灰、锈斑。 4、大厅其它便民设施保持整洁、无积尘。 5、大厅玻璃门、窗干净、明亮、无积灰,灯饰、茶几、书架、座椅等无积灰、无污染。 6、大厅天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7、垃圾桶上无烟头存放,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 8、盆栽植物的花盆外整洁、无积尘,盆内无纸屑、烟头等杂物。 9、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三)、楼道、楼梯间、走廊清洁 1、办公垃圾日产日清。 2、楼层所有公共通道、楼梯、天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染、无 积水、无臭气、无鼠迹。 3、楼层所有公共墙面、门、窗、玻璃、扶手、消防栓、顶棚等无灰尘、无污染、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 4、楼层垃圾桶内外无污染,桶内无积水,摆放整齐。 5、楼层所有公共位置无卫生死角。 6、楼层顶棚上灯饰明亮、无积灰、无蜘蛛网。 7、书架、坐凳、电表箱、宣传栏、开关等处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损坏。 (四)、 电梯轿箱的清洁 1、电梯轿箱内、电梯门干净无积尘、无污染、无锈迹、无手印,表面光亮。 2、保持轿箱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3、电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尘、无泥沙、无污染、无积水。 4、电梯门槽内无杂物、无泥沙填塞。 5、电梯顶棚无灰尘、无污染。 (五)、 卫生间的清洁 1、行政区卫生间配洗手液、擦手纸、足量供应。 2、墙面、墙面瓷砖、门、窗无积尘、无涂画。 3、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大、小便器无污垢、无水锈、无堵塞,设施完好。 5、玻璃、镜面无积尘、无污渍,干净明亮。 6、洗手台面、面盆内外无毛发、无污渍、无堵塞且清洁光亮。 7、五金件清洁光亮,天花板、灯具无积尘、蜘蛛网。 8、垃圾桶内外清洁、无污渍。 9、设施、设备清洁整齐。 10、无蚊蝇、无老鼠、无臭味。 (六)、多功能厅、体育场馆、会议室等指定功能部室清洁 1、室内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蟑螂、老鼠。 2、天花板、窗户、四面墙壁无积尘、无蜘蛛网。 3、保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无杂物。 4、门窗明亮无污渍窗帘干净无破损。 5、灯罩、空调送、排风口应保持洁净 6、室内设施、设备保持干净无积尘。 7、设备间内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七)、其它公共区域 门框、窗台、消防栓、指示牌、通风井格栏、垃圾桶、玻璃窗的清洁工作:无积尘、无涂画、无污渍,各通道区域窗户玻璃经常擦拭,保证干净通透。 三、 专业保洁服务范围及标准 1、大理石及花岗石保养 1)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无灰尘、无迹印。 2)大理石、花岗石光洁、明亮。 3)石材地面要经常冲洗,保证无积尘、无污渍、干净清爽。 2、地毯清洗标准 1)地毯表面无浮尘、无污染。 2)地毯表面无茶渍、油迹、香口胶等。 3、管理员须加强对保洁员的操作及素质培训和作业监管。 四、专项服务 每学期开学前要进行全校室内外的大保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教室、部室及办公室的门窗、墙面、及室内设施的清洁,保证无积尘、无污渍、无涂画。 每学年开学前要进行一次校园大保洁,除上述内容外还要进行校舍外立面的全面清洁(屋面、幕墙、顶棚等) 绿化和园林养护服务 绿化带修剪整齐、高矮一致、种植稠密、无枯枝、无黄叶、无大面积虫斑、地面无杂草和杂物。 树盆修剪及时高矮一致、无枯枝黄叶,盆内无杂草和杂物、摆放整齐。 花坛修剪整齐、高矮一致、无枯枝黄叶、坛内无杂草和脏杂物、坛内草坪修剪整齐,高度在5cm以下、种植稠密、无大面积枯死。 花盆堆放整齐、造型别致、层次分明、叶面干净、无黄叶、盆内无杂草和杂物,盆内不允许有土无苗或死株,。 树木树上无枯枝、枯叶、造型独特、地面四周无杂草和脏杂物。 室内观叶植物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1. 植株丰满健壮,叶面干净光亮。 2. 无明显病斑、虫口,植株上无明显虫害 3. 盆面无杂物,花缸、花槽底无积水杂物 4. 无枯枝黄叶 5. 植物无缺水干旱现象。 绿化管理方案 绿地更新及时率98%; 绿化存活率达到98%以上; 残枝断叶控制率98%;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工作。 【绿化面貌】 绿地内清洁、整齐。 无明显病虫危害,无药害。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养护、补种计划,并按期实施。 【土壤绿化性状要求】 保持绿地土壤疏松、无积水,合理、有效施肥,增强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理化 性状。 【景观要求】 根据管理区域绿地植物分布状况及生长的各个阶段,对植物群落合理养护,保持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群落完整、层次得当、生长茂盛,营造管理区域优美的整体景观效果。 《绿地等级景观要求》:一级绿地 a.群落结构:群落合理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裸露,树木种间、株间生长空间与层次处理得当,整体观赏效果好。 b.树木生长:乔灌木主干挺立,树形完整优美,枝叶茂盛,季相明显,针叶树应保持明显的顶端优势,整形树木应按观赏要求养护成一定形态,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绿篱连续、无空档、无死树枯枝,地被植物应为四季常绿的观花或观叶品种。 c.花卉布置:花卉健壮,始花期方可种植,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美观,按时开花。 d.草坪铺植:草种纯,生长茂盛,无空秃。 e.杂草控制: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基本无杂草。 f.设备设施:建筑小品、辅助设施完好无损。 g.环境卫生:绿地整洁,无垃圾。 【病虫害防治控制】(一级绿地) l?应采取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病虫害对植物的危害性应控制在不影响观赏效果的指标之内。 l?《绿地等级病虫害控制指标》:? a.病害危害程度:基本无危害迹象。? b.食叶性害虫为害率:<5%。 c.?刺吸性害虫为害率:<10%。?? d. 蛀干性害虫为害率:<3%。 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岗位设置人数岗位安排1服务主管1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负责服务中心全面管理和工作的统筹安排执行,负责队伍的管理以及工作检查、督促、指导。2保洁人员8负责校区各部位的保洁,完成各类保洁工作和其他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工作安排3维修维护人员2负责学校各栋位水路、电路的正常供应,水具、照明、开关的完好以及修理工作,负责学校各类机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小型修缮等,负责校舍的检查维修维护;负责教学办公设施用品的修理,保障学校教学的正 常进行。4绿化工1负责学校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合计12 第五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二、评审程序: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条所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如果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是否有重大缺项,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1.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是否满足本次磋商的特殊要求;磋商方案是否有重大缺漏项;磋商产品的技术规格是否有重大偏离;磋商商务响应条款是否有重大偏离;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1.2.4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1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必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得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综合评审: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供应商,由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按照下列《评标要素和分值分解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 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环保产品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 1.3.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磋商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http://www.ccgp.gov.cn/)上查找。 1.3.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磋商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http://www.ccgp.gov.cn/)上查找。 1.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政策性扣减方式: 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情况: 2.1.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最终报价×6%”进行扣减; 2.1.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最终报价×8%”进行扣减; 2.1.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最终报价×10%”进行扣减。 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2.2.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2%”进行扣减; 2.2.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或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 2.2.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 2.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2.3.1单个合同项为单一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磋商最终报价×6%”进行扣减; 2.3.2单个合同项为多种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占到总报价30%以上的,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在磋商最终报价时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总价的百分比,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及1.3.1和1.3.2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 详细评审(总分100分) 评审要素和分值分解表 类别总分评标因素最高 得分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的 响 应 程 度 按 差 别 计 分。 投标价格20分1.经初审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效磋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20分。 3.按(有效最低报价/有效磋商报价)×20的公式计算其得分。 4.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20分技术评审55分对本项目的现状与服务需求,提出整体设想与构思,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理念进行评分0-5分5分物业运作流程,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计0-5分。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护卫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的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保洁绿化服等,横向比较方案合理、优得7-10分;良4-7分;一般0-4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的方案及具体措施进行综合比较评审:优8~10分;良6~8分;中3~6分;差0~3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制度、对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管理目标与措施等严密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审:优计7-10分、良4-7分、一般0-4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从业资格证书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审:优10-15分;良5-10分;中0-5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的名单、证书、证明等及其为投标单位员工的证明文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分履 约 能 力 及 服 务 承 诺25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或物业协会备案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贰级或贰级以上,得2分,其他不得分;2分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11月-2018年11月)以来同类项目所投产品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6分;有政府服务经验的得2分;注:同一案例(业绩)不重复计分。 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8分③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资源调配能力强,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计0-5分。5分④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创新措施及服务承诺,根据响应情况优计7-10分、良计4-7分、一般计0-4分。10分备注1、各评委独立打分。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 3、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价格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价格得分仍相同,比较技术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暂停评标,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成交: 1、磋商结果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采购人根据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注: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得分项,供应商如提供原件的同时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相应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审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评定。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227 (正本或副本)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一八年 月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磋商保证金 四、磋商报价表 五、磋商方案说明书 六、商务响应说明书 七、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资格证明文件 一、磋商响应函 致: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一式 份、报价一览表 份、电子版 份。并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1)磋商报价为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磋商总价)。 2)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自磋商之日起 天),本磋商响应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小学/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 )成立。(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项目编号 )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职务:职务: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所在部门: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三、磋商保证金 本页附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磋商保函正本复印件 四、磋商报价表 4.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总报价 (元)服务期 (年)保证金/保函 (是否已交)备注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注:本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单独提交。若有折扣声明,请与本表一并装订和密封。严格按照表格格式报价。 4.2磋商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小计1交通费2住宿费3管理费4人工费5....6税金7其它费用8合计金额9备注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五、磋商方案说明书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至少应包括如下: 1、物业服务整体设想与构思 2、人员配备与培训 3、物业管理制度及方案 3、设施设备维修 4、安保、保洁绿化服务 5、应急预案处理 6、创新措施及服务承诺 7、类似项目业绩;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公 章: 日 期: 附表1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一)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持何种证件从事本工作时间岗位情况123 注:1、“岗位情况”须注明该人在本单位是在岗、返聘还是外聘。 2、供应商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3、供应商应书面承诺磋商响应文件中人员的真实性。 六、商务响应说明书 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编制商务响应说明书,格式不限。但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 1、磋商报价所包含的全部供应商容及服务内容; 2、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以及其他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公 章: 日 期: 七、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电??话:?????????????????????????????????????????? 年?? 月?? 日 八、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封装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如有)。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名称及其它情况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职工总人数: 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本年度供应商的主要财务情况(到 年 月 日 止)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供应商最近三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案由涉及金额目前办理情况4、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5、其他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方要求我们同意出示进一步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备注: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本函,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4:(参考格式) 磋商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