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0年度丽水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总第5期) 三.采购项目编号:LSCN2018-005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承诺入围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7日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8年12月27日 八.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低优惠率(%) | 供货区域 | 1 | 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 供应商无效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无效理由 | 1 | 浙江金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优惠率报价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於伟波、胡必军、高加昕、顾爱春、任璐琪、李永利、黄家滨。 十.其它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签订协议前 (1)入围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2)入围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丽水市本级、莲都区、开发区及丽水市行政区域外企业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统一缴纳到丽水市采购中心,其他供应商按营业执照注册地缴纳到当地的采购中心,各中心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和签约联系人见附件EXCEL表。 (3)2017-2018年度丽水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并签订的供应商须重新缴纳履约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请提供原收据按相关手续申请退还。 (4)履约保证金收据开取联系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蓝红梅,联系电话:0578-2292296 3、协议签订 (1)本期入围供应商和2017-2018年度丽水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并签订的供应商协议签约采用“一地签约,全市通用”的模式。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入围供应商与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采购中心签订协议书即可,莲都区、开发区及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入围供应商统一与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协议。 (2)2017-2018年度丽水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并签订的供应商的优惠率按原先承诺的优惠率执行,若不执行,本次将不予签约,但可参加以后的网超承诺入围。 (3)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9年1月11日14:10,莲都区、开发区及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入围供应商与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进行统一签约和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上架培训。请参与统一签约和需要上架培训的供应商请务必准时参加(建议参与供应商提早半小时签到); (4)签约须携带:公章、签约人如与承诺文件委托人不一致的还需携带委托书; (5)政采云系统协议分两批次导入,第一批在2018年1月18日前为统一签约的供应商导入,第二批在签约截止期后5个工作日为剩余签约的供应商导入(建议入围供应商在2019年1月11日统一签约)。 (6)本期入围供应商和2017-2018年度丽水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并签订的供应商未统一签约的请务必于2019年2月2日17:00前完成协议签订; (7)本期入围供应商未在2019年2月2日17:00前完成协议签订,否则视为拒绝签订协议,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处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承诺入围资格。 (8)入围后供应若要调整供货区域的,须填写《网上超市供货区域变更申请单》(见协议书附件)向协议签署地采购中心申请变更,申请同意后准予变更,协议不需另行签订。否则不予以变更。 4、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王迅 联系电话:0578-2179551 传真:0578-2292507 地 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乃华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7 地 址:丽水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