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1-09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拟对集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XMXY2019-01。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月15日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建勇,联系电话:13666035861
4、招标文件:受邀请投标人免费领取。
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路 99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收标负责人:李建勇,联系电话:13666035861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地点: 2019年1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于厦门市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3号会议室开标、评标。
7、投标人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密封袋外注明函件内容(即:项目编号、服务名称、招标机构接受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8、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传真的方式与各投标人发布信息通知,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和留意传真。
9、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承诺书》原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10、友情提醒:欢迎投标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监察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招标单位: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
邮 编:361006
电 话:13666035861
传 真:0592-5603382
联 系 人:李建勇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帐 号: 35101566001050002632
项目介绍
提示:
1、全文中带有 * 的条款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作酌情扣分处理。
2、若招标文件中其它部分的相关条款与第二部分发生理解冲突,则以第二部分条款解释为准;如发生招标文件的修改,则相关条款以更改通知为准。
*3、对于整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完整地提供合同包要求的所有服务,未按合同包要求可酌情进行扣分。
4、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5、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等关联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6、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必要时邀请投标人进行现场答疑,现场答疑计入评标的补充。投标人对标书内容表述有异议,可以直接与招标人联系进行答疑,必要时也可至招标单位现场勘查。
*7、本次招标分为商务标及技术标,中标单位应按商务标、技术标提供标书内容。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食堂建筑面积1222.53m2 ,实用面积约740m2,其中厨房面积约190m2,食堂面积约550m2(以实际划定区域为准)。
2、项目食堂现状基本情况:就餐人员约1000人(其中,早餐约100人,午餐约800人,晚餐约100人),食堂为招标人内部食堂,原则上不对外营业,实行刷卡就餐。食堂按集体食堂相关标准建设,有食品加工区和用餐区,服务对象为招标人员工,经营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周末提供培训餐或加班餐等,根据招标方需要提供商务工作餐、加班餐、接待等多元化餐品。
3、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快餐、商务套餐、蒸煮类小吃、小炒、面点等多元化食品。
4、招标人按现有条件,将经营场所及已有设备全部登记交给中标人使用。经营期间属房屋正常维修的基础设施(不包含设备)由招标人统筹解决,厨房的装修、设备的投入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日常设备维护由中标人负责,厨房设备损坏由设备厂家进行维修,并判别是否非正常损坏,非正常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其他设施维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5、食堂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遵循节约使用的原则,不得浪费。
二、招标范围: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提供食堂服务,实行工资成本加管理费收费模式,中标人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膳食委员会考核及表决同意后可续签)
*四、服务模式:
*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交承诺书: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经营过程中不转包、分包经营权,不以任何形式(含技术入股、委托经营、技术合作等)转租、转让实际经营权,不抵押、出借经营场所。实际经营中若招标人查实并认定中标人有以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得利用招标人资产搞非法经营及未经许可对外经营服务。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至追究法律责任。
*3、就餐时凭卡消费,中标人不得收取现金。
招标人提供食堂售饭系统卡机,餐卡的卡金由招标人管理,卡金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负责餐卡充值工作,中标人售餐时不允许直接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直接收取现金,罚款1000元(当月发现第二次处罚2000元,第三次处罚3000元,以此类推)。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