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17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来财采[2016]079号计划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民族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民族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
二、谈判编号: LFCG-2016-70a
三、项目内容:食堂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141200.00元)。
五、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备:
5.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
6.1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则在谈判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谈判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或者将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联系邮箱后电话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并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
八、谈判保证金
8.1凡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5日16:00时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8.2谈判保证金应采用支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银行帐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来凤支行;账号:42001726608050001030;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汇缴结算户)。无论以上述任何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6年7月5日16:00时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和财政委托银行进账。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谈判响应无效,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九、谈判供应商签到截止时间
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在2016年7月6日14:50时之前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签到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超时将被拒绝。
十、谈判时间与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6年7月6日15:1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举行谈判会议。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谈判资料参加谈判。
采购人:来凤县民族幼儿园
联系人:邹辉
联系电话:1333994232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田六一、向 彬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联系邮箱:3306885650@qq.com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