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餐厅厨房设备、排烟系统及公共用品的招标人为中共郑州市委党校,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学院餐厅厨房设备、排烟系统及公共用品项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学院餐厅厨房设备、排烟系统及公共用品
2.2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9-22
2.3项目投资:人民币1956000.00元。
2.4招标范围:学院餐厅厨房设备、排烟系统及公共用品(包括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外的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验收标准。
2.7供货期:2019年06月15日之前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8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燃气灶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应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集烟罩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经营范围须包括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1套(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查验原件:
4.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1.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4.1.3须提供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17年(含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1.4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4.1.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印章);
4.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4.1.7投标人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燃气灶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应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集烟罩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
4.1.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2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01月21日至2019年0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永恒名座大厦15楼1503室。
4.3招标文件费合计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____》、《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1-67171565
地 址:中原西路20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5986707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永恒名座大厦15楼1503室
2019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