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1-24 |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24 09:36
城南新区巡特警生活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城南新区巡特警生活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城南新区巡特警生活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4、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0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要求工期:1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建设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南新区巡特警生活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含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主要厨房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对本次采购的所有厨房设备具有供货及安装能力的销售商, 并在江苏省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人作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厨房设备的生产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投标人作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企业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提供所投主要品牌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4、现场勘察确认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6.2.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4 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5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 1 月 28 日 17:00 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逾期未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 月 29 日 15:00 时整。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2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 三 室(新龙广场D1楼,橡树湾小区南侧)。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4、特别说明:
4.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4.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4.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中心,进行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捌仟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83051002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钊瑾、杨晨
联系电话:18068895823,0515-89802101,18962000266
招标办: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515-69935799
时间: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