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435号 |
评审日期: 2019年01月23日 |
公示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 |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 |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3号 |
采购人联系人: 谢飞 |
采购人联系方式: 413740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34619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 |
项目负责人: 赵云翔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厨具公告.docx |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19年01月23日 | 576,700.00 | 内蒙古千藏酒店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11号街坊-27-68 | | |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
评审成员: 宗伟、李 丽、谢飞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3日 |
信息来源:http://110.16.14.58/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磋商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注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三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邮箱等信息
注未在本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月 10 日0900起至2019年1月18 日上午0900止
5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宾馆16楼项目部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 23 日下午1430
7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宾馆16楼项目部
8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月 23 日下午1430
9递交保证金账号报名时获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3624727835 mai11138319307qqcom
10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响应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公司 2019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