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17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食堂环境改善、食堂设备配备等详见招标文件标段划分: 2.1第一标段:和平街一中和平街校区、望京实验学校宝星园校区、高家园小学; 2.2第二标段:北师大朝阳附小、外经济贸易大学附中(原94中高中部)、二外附中(八里桥小学部)、北京中学; 2.3第三标段:柏阳学校、朝外北苑分校(原北苑中学、五路居一中(安贞里一小校区)、国美家园小学; 2.4第四标段:黄胄艺术实验小学本校、首师大附属实验学校(花家地西里校区)、北京市第八十中学管庄分校、新源里幼儿园(本园); 2.5第五标段:劲松二幼华威部、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朝师附小太阳宫校区、三里屯幼儿园、劲松一幼华纺易城校区; 2.6第六标段:望京南湖中园小学本部、群星幼儿园、西坝河一幼、信息网络中心、芳草地富力又一城、望京南湖东园小学、安慧里中心小学(北辰校区); 2.7第七标段:工大附中(垂杨柳校区)、东方德才金台里校区、首师大朝阳实验小学(原垡头二小);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2)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涉及家具类产品生产厂家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明;(4)投标人应提供所投灶具、蒸箱类设备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5)投标人应提供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燃气设备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应提供所投燃气设备(灶具、蒸箱、燃气热水器)如果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需得到生产厂家对提供该设备的正式授权。投标人提供的空调设备(系统)如果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需得到生产厂家对提供该设备的正式授权。(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项目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建项目总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项目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8)外阜企业须具有进京施工管理手册(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生产厂家对提供该设备的正式授权;(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开具的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近三个月); (3)本项目涉及到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灶具、蒸箱类设备、家具类产品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 9:00 至 2016年6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6月20日 9:00 至 2016年6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栋2层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 9:30
开标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栋2层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 8:30 至 2016年7月12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朝阳区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03号
邮编:100028
联系人:陶京
联系电话:010-646547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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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栋2层
邮编:100176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10-87163320
传真:010-8716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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