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贵州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1-22 |
[合同公示]沿河县教育局学校厨房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 2019/1/22 】 | ||||||||
沿河县教育局学校厨房提升改造 项目工程(A包) 合 同 书 单位名称: 铜仁市同辉厨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铜仁市高新科技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856-5280338 联系人:龙智 厨房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合同 甲方: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方:铜仁市同辉厨业有限公司 地址: 铜仁市高新科技开发区工业园区 电话:0856-5280338 经办人:龙智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订购 厨房设备配套设施及安装工程 壹批。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总价(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小写)¥2578000.00元 。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沿河县教育局学校厨房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工程涉及的设备名称、规格、品牌、数量、型号、产地、单价详见“厨房设备配置清单”。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或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工程验收完毕之日算起,电磁灶产品质保一年,电器产品质保一年,不锈钢制品终身保修。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如发生故障及时解决。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重大故障,不能在短期内予以修复的乙方将提供同类型设备进行更换,直到有故障设备完全修复后,再进行交换产品。 2、保修范围:质保期内,由于产品本身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质保期内。由于人为原因(非我方人员)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产品故障,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损坏或更换零部件的成本费。 3、服务措施: (1)乙方按照采购方认约定,免费将甲方工程项目中的所有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待甲方对产品的数量及附件进行查点后,乙方的专业人员将安装、试机,检查机器设备的质量情况,如出现产品规格、数量于合同不符或产品试机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将给予更换。 (3) 乙方随工程派送的每批设备都附有送货单,在双方确认所有产品无误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4)全国售后服务热线:0851-82215562。 (5)所有产品在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免费包换。 (6)在质保期内对用户所报故障3小时内进行应答;12小时寄出备件,在全国范围内,设备故障,远程不能修复,确认后设备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72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 (7)免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壹次(假如甲方更换厨师,可增加一次)。 4、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服务期限为产品正常使用寿命,即不少于15年)。乙方推出的保养计划,在保养计划内,所更换的零配件享受优惠。 四、工期: 乙方按照甲方约定,免费将甲方随工程购买的所有相关设施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待甲方对设施设备的数量及附件进行查点后,乙方的专业人员将安装、试机,检查机器设备的质量情况,如出现产品规格、数量于合同不符或产品试机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将给予更换。派送的每批设备都附有送货单,在双方确认所有产品无误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提货10日内通知乙方备货(场地停电、停水、大雨影响施工,工期顺延)。甲方通知安装,乙方在20日内安装完毕。 五、验收标准、方法: 按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按厨房设备清单确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规范、设计图纸或更改后的方案、双方确认的用材标准和要求验收。 2、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通知书,通知甲方派员参与验收,如甲方在接到通知的七日内不予验收视同验收合格。 3、如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设备单方面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合格。 如有异议,请于 七 日内提出。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1、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进场及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即:(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小写)¥2578000.00元 。 2、合同单价为含税价格,甲方在符合付款条件时提前七日向乙方提出发票需求,乙方开具等额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交货,乙方每日按延交产品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如届时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甲方每日按未付款项万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逾期超过3个月,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停止使用或撤出所供全部设备,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采购办一份、招标公司一份。 4、其他 甲、乙双方责任 ①甲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点位图,负责厨房内部的给水、排水、电路(电气设备)、天然气管道等项目(指表后至炉灶间)的施工到位,乙方只在1米范围内进行接驳。 (2)负责厨房墙体(屋面)开洞、瓷砖修补。屋面风机、混泥土机座的浇注工作。 (3)派员到现场验货、收货。并妥善保管送到货物,订制品由甲方验收保管,如果发生损坏或丢失,甲方自行负责;厂制品等其他细小物件由乙方保管直至最后验收为准,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4)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施工水电接点。 (5)所有电器必须有有效接地线。如因无有效接地线而使意外事故发生的,由甲方负责。 ②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五日内向提供厨房的给/排水、电路、燃气点位平面图和抽排管道的平面走向图,提供厨房设备的平面图布置图等,该图纸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并主动与甲方或经甲方同意的内容装饰公司现场技术交底。 (2)负责向甲方或装饰公司提供墙体(屋面)开洞或混泥土机座的具体位置。 (3)严格按图施工,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4)加强施工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自行负责保管施工设备及材料,主动做好各有邻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5)负责将所有产品、设备运输到现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供给的产品,必须符合厨房设备清单定型的品牌、规格、型号和质量,不得改变(因房屋尺寸经甲方书面同意设备外形尺寸适当调整的除外)。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规定事项发生纠纷的,首先应当本着平等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有权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合同附件: 《投标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方(盖章):铜仁市同辉厨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856-5280338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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