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2-28 |
四、更正内容:
1、原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日内运抵采购人指定位置,1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具体安装开始时间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现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 日内运抵采购人指定位置,30天内完成工程及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具体安装开始时间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2、原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5%,剩余5%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行壹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七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现修改为: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办理项目结算,经省财政评审后,支付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项目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设备正常运行壹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七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附页1: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 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是否完整、响应程度等情况综合比较。根据投标文件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是否完整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投标文件目录、页码编排是否规范,投标文件是否便于评委查阅、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5 | 40 | |
生产设备 |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拥有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合理性、安全性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5 | ||
实施方案 (注:根据业主实际情况,提供设备布局设计方案及图纸) | 设备布局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清晰合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具体、详细,可实施性强得15分; 设备布局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较清晰合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具体、详细,可实施性较强得10分; 设备布局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基本合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具体、详细,可实施性一般得5分。 | 15 | ||
投标技术指标实质性偏离 | 投标技术指标实质性正偏离,每项加1分; 投标技术指标非实质性负偏离,每项扣1分; 投标技术指标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而投标人未列出的,经评委发现,每项扣2分; 没有偏离的不加分也不扣分。以上各项内容扣分、加分后,总分最高±4分。 | 4 | ||
售后服务 |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得5分,四星得4分,四星以下不得分。 2、维修响应时间:能在1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得1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在湖南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或设有授权服务机构的计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计0分) | 7 | ||
检测报告 |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2017年至今的蒸饭车和电磁炉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2016年度(含2016年)以后的不锈钢板材SUS304和不锈钢管φ32*2.0mm-304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总共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4 | ||
企业信誉评审计分 (30分) | 生产厂商的 实力 |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通过提供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11认证证书(提供原件备查)每个1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的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备商标注册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12 | 30 |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中国知名品牌证书得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省级“厨房设备行业优秀企业”证书得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3、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省级“质量信誉服务AAA级企业”证书得2分。 (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4、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省级“市场3.15满意单位”证书得2分。 (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5、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家合格评定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得2分 | 6 | |||
生产许可证书 |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6 | ||
销售业绩 |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提供金额100万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案例,每个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有效同类项目案例以专家集体认定为准)。 | |||
价格分(30分) | 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0 |
现修改为: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技术部分评审计分(40) | 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 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是否完整、响应程度等情况综合比较。根据投标文件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是否完整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投标文件目录、页码编排是否规范,投标文件是否便于评委查阅、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5 | 40 |
生产设备 |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拥有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合理性、安全性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5 | ||
实施方案 (注:根据业主实际情况,提供设备布局设计方案及图纸) | 设备布局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清晰合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具体、详细,可实施性强得15分; 设备布局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较清晰合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具体、详细,可实施性较强得10分; 设备布局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基本合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具体、详细,可实施性一般得5分。 | 15 | ||
投标技术指标实质性偏离 | 投标技术指标实质性正偏离,每项加1分; 投标技术指标非实质性负偏离,每项扣1分; 投标技术指标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而投标人未列出的,经评委发现,每项扣2分; 没有偏离的不加分也不扣分。以上各项内容扣分、加分后,总分最高±4分。 | 4 | ||
售后服务 |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得5分,四星得4分,四星以下不得分。 2、维修响应时间:能在1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得1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在湖南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或设有授权服务机构的计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计0分) | 7 | ||
检测报告 |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2017年至今的蒸饭车和电磁炉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2016年度(含2016年)以后的不锈钢板材SUS304和不锈钢管φ32*2.0mm-304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总共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4 | ||
企业信誉评审计分 (30分) | 生产厂商的 实力 |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通过提供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11认证证书(提供原件备查)每个2分,满分6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的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备商标注册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10 | 30 |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中国知名品牌证书得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省级“厨房设备行业优秀企业”证书得2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3、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省级“质量信誉服务AAA级企业”证书得2分。 (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4、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省级“市场3.15满意单位”证书得2分。 (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5、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家合格评定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得2分 | 10 | |||
生产许可证书 |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4分)(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4 | ||
销售业绩 |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提供金额100万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案例,每个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有效同类项目案例以专家集体认定为准)。 | 6 | ||
价格分(30分) | 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0 |
4、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湘南监狱 地 址:湖南省耒阳市振兴南路890号 联系人:梁鹏 电话:0734437509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黄光照 邮编:410016 电 话:0731-28632095 传真:0731-84429055 :如需该附件,请先点击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