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上海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2-22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桃浦镇社区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4《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3.5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桃浦镇社区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
2、招标编号:SHXM-08-20190221-065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9-3000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的烹饪设备,用于满足日常供餐需求,包括灶具产品、燃气产品、洗刷调理类产品、排风系统等各类厨房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送至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819557.00元(国库资金:819557.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2-2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3-0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3)《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扫描;(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签字、盖章)原件扫描;(5)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原件扫描;(7)投标人2018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原件扫描;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2-22 16:00:00至2019-03-01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后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03月01日13:30-16:00时,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投标人网上上传资料后且进行现场验证,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逾期未按规定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3-1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6室
2、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2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无疑问涵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在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03月02日11:00时前通过传真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并电告:18019232839,传真电话:52564588*6133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2019年03月02日16:00时统一发布澄清公告。3、本项目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789号 | 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 | |
邮编:200331 | 邮编:200333 | |
联系人:金辅元 | 联系人:仓海俊 | |
电话:62506313 | 电话:52564588 | |
传真:021-62503896 | 传真:021-52564588*6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