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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美利山校区厨房设备购置电子询价公告

  • 重庆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重庆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6-06-16
(询价号:174440023326721)

重庆北部新区金山小学校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 包1(商品数量:1)
  • 商品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限价(元) 数量 小计(元)
    其他厨卫用具
    配置要求:1、消毒杀菌灯 常规40w 4盏 2、电蒸炉:高效节能蒸Z65-1A,电蒸炉,节能蒸4孔,650*650-750mm 1个 3、节能电热开水器 1.规格:ZK-6K, 2.外形尺寸:405*360*840. 1个 4、绞切肉机(双电机) .功率:1.5KW/220V 3.切肉规格:3.5-5mm 4.绞肉产量:200KG/h 5.切肉产量:400KG/H 1个 5、不锈钢汤桶 ¢26XH30X1.3MM加厚食品级不锈钢 30个6、不锈钢桶 ¢80XH30X1.3MM加厚食品级不锈钢 2个 7、大电子称 200KG 1 8、平底煎饼铛 2.功率/电压:5KW/220V 3.外形尺寸:720*600*780 1 9、不锈钢蒸笼(底、盖在外) φ860食品级不锈钢 10 格 10、留样柜 1.外形尺寸:550*550*1600mm2.功率/电压:190W/220V 1 个11、大锅铲 常规 4把12、大号漏勺 常规 6把 13、小号漏勺 常规 6把14、不锈钢三脚架 "1.菜墩立柱采用¢50*1.2㎜304#不锈钢管,并配有¢50㎜可调节脚; 2.菜墩横管采用38*25*1.2㎜不锈钢管. 3.尺寸:¢800*750。" 2个15、厨师服(女) 常规 8件 16、筷子 竹木筷(中长) 500双17、沥水餐盘车 采用1.2mm不锈钢磨砂板,配万向承重轮,尺寸:1200*800*900 1台18、长双勾:常规尺寸 4把 19、小刀 常规尺寸,  5把20、十八子厨片刀 1号,铁质的 6把十八子桑刀 2号,铁质的 6把22、双狮砍刀 2号,铁质的 2把 23、剥皮刀 中号, 5把24、木菜墩 500X140,皂角木 8块25、木菜板 400x100,皂角木 8块26、砧板围 大号 2块 27、带轮翻盖垃圾桶 240L 2个28、商用电饭锅 1台3KW,可供25人用, 1个29、防水围裙 常规尺寸 140件 30、不锈钢碗大号 加厚防烫大号食品级不锈钢 400个31、不锈钢碗中号 加厚防烫中号食品级不锈钢 200个32、大号油石 常规 2块 33、不锈钢餐车 1.外形尺寸:1200*800*900;2.面板选用1.2mm304#不锈钢腹膜磨砂板,下垫厚度为15mm细木板;用40*40*4的国标角钢做骨架。3.配备四个¢125万向承重聚氨酯轮 4台
    ¥45,600.00 1 ¥45,6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16-06-16 10: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6-06-16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

    (二)交货地点:

         金山小学美利山校区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4、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5、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先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采购人收到质保金后,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质保金。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二)流标条款:

         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

    (三)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八、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北部新区

    联 系 人:彭谨

    联系电话: 13996026159,63011848

    技术支持电话:023-63782227     技术支持传真:023-68423735

    附件: 美利山2016厨房设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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