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儿童福利院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5 15:50
靖边县儿童福利院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02月03日进行 公开招标 ,现 招标 工作已结束,根据 评标委员会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定标复函” ,现将 中标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靖边县儿童福利院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GK-116
三、采购人名称:靖边县民政局
地址: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2号楼33层
联系方式:0912-46122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25层
联系方式:0912-4618018
五、 中标信息
1、电子产品(一标段)
1、中标供应商 :榆林和信正泰实业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1153875.00元
3、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统万路致远巷37号
4、联系人 :陶金东
5、联系电话 :0912-4831456
6、主要中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0.00元
2、电梯设备(二标段)
1、中标供应商 :陕西利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219300.00元
3、地址 :榆林市榆阳区富康路45号
4、联系人 :庄生贵
5、联系电话 :17509128477
6、主要中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0.00元
3、办公桌椅(三标段)
1、中标供应商 :靖边县恒天商贸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488189.00元
3、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瓦房村向阳小学旁
4、联系人 :刘宣锐
5、联系电话 :13325417956
6、主要中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0.00元
4、锅炉设备(四标段)
1、中标供应商 :靖边县鹏辉常压锅炉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131265.00元
3、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林荫路民惠巷2号
4、联系人 :王治刚
5、联系电话 :18791211887
6、主要中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0.00元
5、被褥、服装、窗帘(五标段)
1、中标供应商 :榆林市聚信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611945.30元
3、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宾馆对面巷内西街12号
4、联系人 :周永飞
5、联系电话 :13992247328
6、主要中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0.00元
6、厨房设备(六标段)
采购结果:失败
采购失败原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7、医疗设备(七标段)
1、中标供应商 :靖边县中巨工贸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170290.00元
3、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西新街7号
4、联系人 :曾湘斌
5、联系电话 :18091233948
6、主要中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0.00元
8、体育器材(八标段)
1、中标供应商 :靖边县中巨工贸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189510.00元
3、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西新街7号
4、联系人 :曾伟良
5、联系电话 :18791242637
6、主要中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0.00元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 电子产品(一标段) | 项 | 1166000.00 | 自用 | | |
2 | 电梯设备(二标段) | 项 | 220000.00 | 自用 | | |
3 | 办公桌椅(三标段) | 项 | 488900.00 | 自用 | | |
4 | 锅炉设备(四标段) | 项 | 132400.00 | 自用 | | |
5 | 被褥、服装、窗帘(五标段) | 项 | 613400.00 | 自用 | | |
6 | 厨房设备(六标段) | 项 | 910800.00 | 自用 | | |
7 | 医疗设备(七标段) | 项 | 171100.00 | 自用 | | |
8 | 体育器材(八标段) | 项 | 190200.00 | 自用 | | |
七、 评标委员会名单:
1、电子产品(一标段):贺利军、贺玉芸、惠增峰、苏彦荣、吴文铎
2、电梯设备(二标段):贺利军、贺玉芸、惠增峰、苏彦荣、吴文铎
3、办公桌椅(三标段):贺利军、贺玉芸、惠增峰、苏彦荣、吴文铎
4、锅炉设备(四标段):贺利军、贺玉芸、惠增峰、苏彦荣、吴文铎
5、被褥、服装、窗帘(五标段):贺利军、贺玉芸、惠增峰、苏彦荣、吴文铎
6、厨房设备(六标段):贺利军、贺玉芸、惠增峰、苏彦荣、吴文铎
7、医疗设备(七标段):贺利军、贺玉芸、惠增峰、苏彦荣、吴文铎
8、体育器材(八标段):贺利军、贺玉芸、惠增峰、苏彦荣、吴文铎
八、其他事宜: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春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2-4618018 0912-4618018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2-15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GK116-001.doc
靖边县儿童福利院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FCG-2018-GK-116-001 靖边县儿童福利院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一标段)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靖边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时 间:2019年1月14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总则................................................................6 招标文件............................................................9 投标报价...........................................................11 投标文件组成.......................................................12 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保证金...........................................15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密封盒递交.............................17 开标、评标和定标...................................................19 废标、纪律和监督及质疑与投诉.......................................25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32 相关要求...........................................................32 评审标准分项明细表.................................................3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和格式................................................36 签订合同...........................................................36 加合同金额.........................................................36 质量与验收.........................................................36 合同主要条款.......................................................36 第五部分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41 交货期............................................................41 交货地点..........................................................41 验收..............................................................41 量保证期..........................................................41 售后服务..........................................................41 第六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42 商务要求..........................................................42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靖边县民政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靖边县儿童福利院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靖边县儿童福利院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GK-116 三、采购人名称: 靖边县民政局 地址: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2号楼33层 联系人:周冬花 电话:0912-46122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25层 联系人:李春雨 电话:0912-4618018 传真:0912-461801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总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采购内容备注1电子产品 (一标段)1项1166000.00自用2电梯设备 (二标段)1项220000.00自用3办公桌椅 (三标段)1项488900.00自用4锅炉设备 (四标段)1项132400.00自用5被褥、服装、窗帘 (五标段)1项613400.00自用6厨房设备 (六标段)1项910800.00自用7医疗设备 (七标段)1项171100.00自用8体育器材 (八标段)1项190200.00自用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标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标段: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乘客电梯); 三标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标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五标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六标段: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燃气燃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七标段: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八标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14 08:00:00至2019-01-1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2号楼25层03室采购二股 3、文件售价: 序号标项编号标项名称标书金额(元)1ZFCG-2018-GK-116-001电子产品(一标段)500.002ZFCG-2018-GK-116-002电梯设备(二标段)300.003ZFCG-2018-GK-116-003办公桌椅(三标段)500.004ZFCG-2018-GK-116-004锅炉设备(四标段)300.005ZFCG-2018-GK-116-005被褥、服装、窗帘(五标段)500.006ZFCG-2018-GK-116-006厨房设备(六标段)500.007ZFCG-2018-GK-116-007医疗设备(七标段)300.008ZFCG-2018-GK-116-008体育器材(八标段)300.00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上午8:00-11:00 下午11:-17:00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2-03 11:00:00 2、投标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2号楼25层2504 3、开标时间:2019-02-03 11:00:00 4、开标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2号楼25层2504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2-4618018 2、开户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靖边县支行 4、账 号:806051001421004536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1-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2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1.3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当事人 2.1采购人:系指靖边县民政局 2.2投标人:系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5采购代理机构: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依据及原则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3.6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4.4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4.5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4.6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 4.7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4.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9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7、踏勘现场 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7.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7.3投标人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8、知识产权说明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 9、其他条款 9.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9.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9.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信用记录 10.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1、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1.1统一社会信用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11.3 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须经中介机构审计); 11.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1.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1.6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及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以上1-6项所要求的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为必备资质,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顺序一并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逾期无效。启封后,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 12.1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报价; (4)投标文件组成; (5)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密封盒递交; (7)开标、评标和定标; (8)废标、纪律和监督及质疑与投诉;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五部分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第六部分 商务要求和项目技术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2.2招标文件以上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三日内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13.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13.5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作出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4.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4.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以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15、招标文件的购买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16、评标的处理依据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17、联合体投标 1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7.2.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7.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7.2.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7.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7.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7.2.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18、文字要求 本次招标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投标文件 19、解释权归属 本标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三、投标报价 20、投标报价 20.1投标报价的范围: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 20.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20.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投标无效。 2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投标无效。 20.5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否则其投标无效。 20.6开标时,投标文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20.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投标无效。 20.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当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评标委员会和该报价的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20.9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20.10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20.1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投标文件必须满足以下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21.2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21.2.1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1.2.2商务文件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资信证明以及商务响应表; (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2)财务状况(须经中介机构审计);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5)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者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 21.2.3技术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①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a.技术方案; b.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c.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d.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②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③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技术文件组成 ①货物技术参数 ②技术偏离表; ③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a.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b.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c.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d.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22、电子版投标文件 22.1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2.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等。 22.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22.4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3、样品 23.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样品。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3.1.1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样品摆放位置,投标人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样品送达地点: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送达的样品,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1.2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 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可对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3.1.3评标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五、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保证金 24、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4.1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日期。 24.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投标无效。 24.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证明以及商务响应表中注明。 24.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24.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5、投标保证金: 25.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5.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25.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安银行靖边县支行 帐 号:8060 5100 1421 0045 36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2月3日11时0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5.4通过上述缴纳的,在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经确认到帐后换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款收据,作为有效的交纳证明。 25.5投标人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投标人在资质审查时,不能出具银行转账凭证及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款收据,其投标无效。 2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交保证金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提交保证金收据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5.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5.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没收投标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缴同级国库。 25.9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6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6.1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26.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6.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 27、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密封和递交 28、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28.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小三号;正文为仿宋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编写,A4纸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装订、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投标无效。 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28.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政府采购商业贿赂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投标无效。 29、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30、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 30.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30.2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文件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31、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递交 31.1投标文件装订。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胶装,包含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装订为一本;副本四份,胶装,包含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装订为一本。每册投标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未按上述装订投标无效。 3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注明“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字样。 3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31.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投标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无效。 31.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2、投标截止时间 32.1主持人在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 32.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2.3因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七、开标、评标与定标 34 开标程序 34.1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读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34.2 开标 34.2.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人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4.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认定结论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4.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1)唱标顺序: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唱标内容: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标段、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34.2.5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34.3 评标委员会 34.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4.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4.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34.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4.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4.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34.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4.4 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比较与评价; (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9)编写评标报告。 35、评标 35.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35.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5.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5.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35.5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36、澄清 3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37、定标 37.1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37.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7.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37.4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38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38.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9、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 (4)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预算价; (5)投标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的; (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7)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8)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10)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11)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1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4)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6)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7)应提供而未提供、提供不全、未送至指定地点带“※”标注样品或者提供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8)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 (19)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文件; (20)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21)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4)评审期间,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5)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6)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2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八、废标、纪律和监督、质疑与投诉 40、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 4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41.1评标活动终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前期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回避。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1.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1.3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2 违法违规情形 4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4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3、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4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4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4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5、纪律和监督 45.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5.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5.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45.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6、质疑与投诉 46.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6.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提出质疑的日期。 46.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6.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46.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6.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47、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47.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 47.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47.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7.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8、相关要求 48.1“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48.2 采购标的核心设备(功能上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设备由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核心设备由多个投标人参加竞争,可作为不同的投标人计算。 48.3 评审过程 48.3.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48.3.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48.3.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48.3.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48.3.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文件随机编号,评标委员会针对技术文件进行打分,打分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总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技术部分打分结束前,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露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48.3.3.3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48.3.3.4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其他。 48.3.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8.3.5 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49、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评标内容评审原则与标准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 (30分)按、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技术部分 (5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公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综合技术评审。 1.投标产品内容、技术资料齐全,数量准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优良计1-15分。 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配置、功能、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测试手段先进,且稳定可靠。并提供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根据优良计1-15分。 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技术方案全面,技术措施可靠且具有可行性,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具体明确,项目组织实施计划与协调保障措施落实计1-15分。 对产品的供货、调试组织措施完善,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做出合理计划及调配,能保证设备的顺利进行。根据优良计1-5分。销售业绩(5分)1、提供销售业绩,根据销售业绩情况计1-5分。售后服务 (5分)培训措施:具有可行的技术培训措施,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的计1分; 投标供应商在榆林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计1-2分(提供售后机构的营业执照) 明确“三包”内容,承诺维修服务具体时限与优惠,并有详细、具体、可行的服务措施的计1-2分;质量保证 5分质量保证,质量证书齐全,无假货、水货,检验手续合法有效、无产权纠纷,并提供原厂渠道证明资料计1-3分。 设备性能稳定,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质量保证完善,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计1-2分。商务响应 5分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交货期限及地点;运输、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技术服务;合同实施和违约责任等商务条款进行综合评审,全部满足的计4分,优于招标文件的另加1分。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50、签订合同 50.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0.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0.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50.4 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50.5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50.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51、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52、质量与验收 52.1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招标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52.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52.3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53、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五、付款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其他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 万元,甲方支付资金 万元,其他 万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货物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货物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余款5%即人民币 万元,质保期满 年后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一次性支付方式 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其他支付方式 七、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 十四、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 份 , 市(县、区)财政部门 份。 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中介方(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签字): 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具体项目,充实细化。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54、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交货。 55、交货地点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6、验收 56.1 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56.2 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7、质量保证期 57.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12 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57.2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8、售后服务 58.1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 月 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58.2 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 30分钟作出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当日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58.3 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59、商务要求 59.1、合同价款 59.1.1合同总价为总承包价,包括:产品总价(含税金),运杂费(含保险)、安装调试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59.1.2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 57.1.3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 59.2、款项结算 59.2.1 所有产品(设备)验收(安装)合格培训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 59.2.2结算方式:银行转帐,采购单位持采购合同、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验收单》、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到靖边县财政局国库股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60、运输 投标单位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确保设备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设备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等一切费用。 61、技术服务 61.1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资料 61.2服务承诺:标书有明确的技术服务承诺。 62、安装及服务要求: 62.1安装期间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门卫管理制度,上下收工要有组织的集体行动。 62.2安装实施中涉及到开槽、打洞等破坏原建筑,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结束后做好缮后修补工作。 62.3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服务,出现故障后及时到现场服务。 63、违约责任 63.1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63.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设备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会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64、技术标准和要求 名称技术规格要求单位数量灭蚊器具国标 39*8.5*29.5cm个20温湿度表9001室内温度计99*88mm个10饮水机国标立式饮水机台10加湿器普通5L大容量台10空气消毒器医用空气消毒机壁挂式100立方台5体重秤家用健康秤个1挂钟大气挂钟个10床头呼叫器和呼叫系统国标台1床头呼叫器和呼叫分机国标套80两芯线2*1.0套4000电视机彩色43英寸智能液晶电视机台1组合音响电视音响238*480mm组1播放器DVD播放器PDVD台1电脑处理器:I3 7100,内存:4G硬盘:1T,win10 显示器:21.5台1空调大1.5匹 变频 冷暖 壁挂式空调挂机台2台式计算机处理器:I5 7400,内存:4G硬盘:1T, DVDRW win10 显示器:21.5台20多功能打印复印机配双纸盒产品类:数码复合机颜色类型:黑白最大原稿尺寸:A3复印分辨率:1200×600dpi速度类型:高速复印速度:25ppm台1小型打印机激光A4打印机,每分钟10页颜色彩.类型彩色喷墨.台5传真机激光A4传真机颜色黑色.类型激光.传真功能文稿尺寸A4.传真机适用纸张普通纸台1碎纸机碎纸效果 2×10mm.碎纸能力 8张/次.纸箱容量20L.碎纸宽度220mm.碎纸速度2.5米/分钟.碎纸量(页)8张/A4台1办公电话颜色玉白.免电池设计,不需要装电池就有来电显示,3组常用号码单键记忆,1组闹钟设置,30组来电、10组去电号码存贮并可查阅,单键重拨、预置拨号功能。部20笔记本电脑处理器:I57200,内存:4G,硬盘:500G,显卡:独显2G,尺寸:15.6寸台2照相机2410万像素,支持WIFI,支持短片拍摄,可翻转LCD显示屏。相机配:32G内存卡,品牌电池,UV镜,摄影包等。 台1摄像机251万像素,30倍光学变焦,索尼G镜头,5轴防抖,WIFI兼容。摄像机配:64G内存卡,品牌电池,UV镜,摄影包等 台1对讲机信道容量:1000,频率:136-174MHZ-174MHZ 403MHZ-527MHZ .1,采用国际DMR技术标准,具有数字化语音,在对讲机可以接听范围内,均具有清晰的通话效果。可实现组呼、个呼、全呼,紧急呼叫。限时通话等多种呼叫功能,具有1000条通话录容量,。具有中文别名显示功能。目标对讲机可以识别呼叫发起方。部20LED显示屏户外P10单色屏9.6*0.8=7.68平米p10模组150张电源33台灰度接收卡1张网线100米网线100米金属L型弯头4个10*4方钢24米平米7.68多媒体宣教设备触摸屏电视教学一体机 85寸英特I7处理器 DDR4 8G 256固态操作系统: Windows 10功耗25W重量70kg屏幕1080高清铝合金边框背面冷钢板套3户外高清LED显示大屏户外D8全彩5米*2.9米=14.6平米D8模组255张电源50个灰度接收卡10张x2视频处理器1台配电柜20KW1台4平方铜线300米六类网线100米台14.6室内高清LED显示屏室内P5全彩尺6.5*0.89=8.633平米p5模组100张电源25个灰度接收卡网线50米电源线50米金属L型弯头4个10*4方钢20米组8.633大型全自动洗衣机30公斤 全自动洗脱机50/100KG 工业洗衣机床单被罩大型30公斤全自动洗脱机 洗衣房设备电源电压 380m3砼/h额定功率 4r/m规格 XGQ-30F,XGQ-50F,XGQ-20F净重 1400驱动方式 滚筒式适用范围 工业用脱水容量 20-100公斤洗涤容量 30-50千克样式 单桶外形尺寸 (长*宽*高)1350 1200 1720H 台1烘干机家用9KG触控WIFI智能进口干衣机烘干机台1小型全自动洗衣机8公斤 变频全自动滚筒洗衣机家用 洗烘一体脱水台2脱水机35kg宾馆酒店毛巾床单脱水机蔬菜甩干脱水机台1熨烫机家用蒸汽熨斗烫衣服增压熨烫机鼓风熨衣板干湿两烫,鼓风熨烫板 台1被服车高档不锈钢送物车 运输车 被服车(配子母轮)厚型 90*45*86.5cm护理车辆2工作台1800*900*750,后立面高220.大理石台面 磨边个1缝纫机工业缝纫机电动电脑平车平缝机家用全自动针车台1折叠式晾衣架HC S5B(5扇+3不锈钢防风钩)不锈钢落地晒被架大型折叠晾衣架组2衣被存放柜3.33*3.1木工板背靠、格挡实木面板,柜门带拉手组2筒型网络摄像机最高分辨率可达1920×1080@ 25 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 支持低码率、低延时、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SVC自适应编码技术 码流平滑设置,适应不同场景下对图像质量、流畅性的不同要求 支持GBK字库,支持更多汉字及生僻字叠加 支持OSD颜色自选 高效阵列红外灯,使用寿命长,照射距离最远可达30米(I3)/50米(I5) 支持smart 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 ICR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实现真正的日夜监控 支持日夜两套参数独立配置 支持建立Wlan热点,通过热点连接录像 支持无线Wi-Fi功能, Wlan热点和无线Wi-Fi可切换 支持3D数字降噪,支持120dB超宽动态 支持三码流,支持手机监控 支持旋转模式,背光补偿,自动电子快门功能,适应不同监控环境 功能齐全:心跳,镜像等 支持多种智能报警 随机自带一张32GB内存卡 支持Micro SD/SDHC/SDXC卡(128G)本地存储 支持SD卡健康状态监测 支持轻存储功能,设备SD卡录像时对无运动的监控场景,自动降低帧率和码率,达到节省存储空间的效果 拥有状态指示灯,判断摄像机工作状态 支持智能后检索,配合NVR支持事件的二次检索分析 支持GB28181接入,支持E家平台接入,支持萤石云平台接入 支持NAS、Email、FTP、NTP服务器测试 支持HTTPS等安全认证,支持创建证书 初始设备开机修改密码,保障密码安全 支持用户登录锁定机制,及密码复杂度提示 符合IP67级防尘防水设计,可靠性高个10网络球机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移动侦测等智能侦测功能。 支持 H.265 高效压缩算法,可较大节省存储空间。 支持手动跟踪、全景跟踪、事件跟踪,并支持多场景巡航跟踪。 支持最大 1920×1080@60fps 高清画面输出。 支持星光级超低照度, 0.005Lux/F1.6(彩色), 0.001Lux/F1.6(黑白), 0 Lux with IR。 支持 1080p@60fps、 960p@60fps、 720p@60fps 高帧率输出。 支持三码流技术,每路码流可独立配置分辨率及帧率。 支持 23 倍光学变倍, 16 倍数字变倍。 支持宽动态范围达 120dB,适合逆光环境监控。 支持 3D 数字降噪、强光抑制、电子防抖。 支持区域曝光与区域聚焦功能。 支持中心镜像功能。 采用高效红外阵列,低功耗,照射距离最远可达 150m。 支持 SmartIR, 防止夜间红外过曝。 支持断网续传功能保证录像不丢失,配合 Smart NVR 实现事件录像的二次智能检索、分析和浓缩播放。 支持 360°水平旋转,垂直方向-15°~90° 。 支持 300 个预置位, 8 条巡航扫描。 支持 3D 定位,可通过鼠标框选目标以实现目标的快速定位与捕捉。 支持定时抓图与事件抓图功能。 支持定时任务、一键守望、一键巡航功能。 支持 1 路音频输入和 1 路音频输出。 支持最大 256G 的 Micro SD/SDHC/SDXC 卡、 NAS 存储。 支持海康 SDK、 ONVIF、 ISAPI、 GB/T28181、 E 家协议和萤石云接入。 防雷、防浪涌、防突波, IP66 防护等级。个20网络半球最高分辨率可达1920 × 1080@25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 码流平滑设置,适应不同场景下对图像质量、流畅性的不同要求 支持OSD颜色自选 支持3D数字降噪, 支持120dB宽动态 功能齐全:心跳,镜像等 采用EXIR点阵式红外灯技术,照射距离可达20-30米 支持smart 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 ICR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实现真正的日夜监控 支持日夜两套参数独立配置 Smart侦测:10项行为分析,4项异常检测,1项识别检测Smart编码:支持低码率、低延时、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SVC自适应编码技术,支持smart265编码,可根据场景情况自适应调整码率分配,有效节省存储成本 支持三码流,支持手机监控 支持onVIF(PROFILE S,PROFILE G),ISAPI,支持GB28181, E家平台接入,支持萤石云平台接入 内置麦克风 ?支持标准的128G Micro SD/SDHC/SDXC卡存储 支持10M/100M自适应网口 支持1对音频输入/输出,支持单声道 支持1对报警输入/输出 支持三级用户权限管理,支持授权的用户和密码,支持IP地址过滤 支持HTTPS等安全认证,支持创建证书 设备初次使用需设置密码,保障密码安全 支持用户登录锁定机制个25电源12V 2A个35支架专用支架 1212铝合金长度18cm个10交换机二层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24个10/100Mbps自适应以太网端口;2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端口 每个端口都支持Auto-MDI/MDIX功能;每个端口都提供Speed和link/Act指示灯,显示 产品尺寸440mm×173mm×44mm 工作电压100V-240V AC;50/60Hz 工作环境温度:0℃~40℃;工作环境湿度:5%~95%个3硬盘录像机64路硬盘录像机支持萤石云服务·可接驳符合ONVIF、RTSP标准及众多主流厂商的网络摄像机;·支持4K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支持H.265、H.264编码前端自适应接入;·支持IPC集中管理,包括IPC参数配置、信息的导入/导出和升级等功能;·支持2个HDMI和2个VGA同时输出,其中HDMI 1支持4K高清分辨率输出;·便捷的UI操作界面,支持一键开启录像功能;·支持海康Smart IPC越界、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区域入侵、徘徊、人员聚焦、快速移动、非法停车、物品遗留、物品拿取、人脸、车牌、音频输入异常、声强突变、虚焦以及场景变更等多种智能侦测接入与联动,支持智能搜索、回放及备份功能,有效提高录像检索与回放效率;·支持即时回放功能,在预览画面下对指定通道的当前录像进行回放,并且不影响其他通道预览;·支持最大16路同步回放及多路同步倒放;·支持标签定义、查询、回放录像文件;·支持重要录像文件加锁保护功能;·支持硬盘配额和硬盘盘组两种存储模式,可对不同通道分配不同的录像保存容量或周期;·支持8个SATA接口,1个eSATA盘库,可用于录像和备份;·双千兆网卡,支持网络容错以及多址设定等应用;·支持GB28181协议、Ehome协议接入平台;·支持网络检测(网络流量监控、网络抓包、网络通畅)功能。台1硬盘监控专用 8T块8网线室外超五类米11000电源线RVV2*1.0米3000挖沟80CM米1880电视55寸彩色液晶电视个1网络机柜24U黑色1200*600*600个1监控杆铁质 4米根20网桥网旗 wqb2303对2门牌28*12cm*3mm定制亚克力个120院牌12*18cm铝板反光牌个80房间号18*8cm亚克力个120文化墙建设党建文化墙建设 1cm亚克力板 整体尺寸高1.762米 宽4米块20各项制度牌KT板包边,60*80cm套187标注符号说明: ①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投标无效。 ②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未按规定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③带“※”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封存,未提供、提供不全的或者样品不合格的投标无效。 ④带“◎”标注的产品为采购标的核心设备(功能上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设备由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且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如出现两家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以提供服务更优者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核心设备由多个投标人参加竞争,可作为不同的投标人计算。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项目编号:ZFCG-2018-GK-116 (正本或副本) 靖边县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交货期限(日历日)质保期(月)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共 页,第 页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 地单 位数 量单 价合 计1…N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商务文件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投标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6); 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7、联合投标协议书(见附件9); 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0; 9、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11); 10、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见附件12); 11、财务状况(见附件13); 1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4);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15); 14、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做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承诺书Ⅱ 致: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日 期(公章)(签字和盖章)年 月 日 承诺书Ⅲ 致: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日 期(公章)(签字和盖章)年 月 日 承诺书Ⅳ 致: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产品供货问题(水货、替代品、次品、翻新品等)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公司承诺:本次投标产品为正品行货。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日 期(公章)(签字和盖章)年 月 日 承诺书V 致: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日 期(公章)(签字和盖章)年 月 日 附件6 投标函 (采购人) :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企 业 法 人企业名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工商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国税)(地税)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授权(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编号: )的投标、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开标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说明: 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不得少于九十天。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附件6: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姓 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劳动合同编号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 金额 (万元)附件页码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 报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 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9: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 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13: 财务状况 提供近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附件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自拟。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 (6)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分布情况; (7)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8)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①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②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根据评标办法自拟。 技术文件目录 1、货物技术参数(见附件16); 2、技术偏离表(见附件17);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6: 货物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12345… 附件17: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56…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第 标段 投标文件 部分 (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 PAGE 2 页 共 NUMPAGES 7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