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部分 | 评分细则 | 最高 得分 | 提供证明的材料 |
技术分(70分) | 企业实力(16分) | 6、投标厨具生产企业或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后所投且为本厂生产的不锈钢厨具、燃气灶具、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保险公司投保证明的,连续三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不满三整年及本招标项目发出后时间的均不得分) | 3 | 提供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
产品质量 (18分) | 1、所投产品具有炊用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柜)《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报告内体现:热效率一级),由国家级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每提供1个得2分;省级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每个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同一种产品不累计计分,以最高标准计分) | 4 | 提供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
4、所投产品(包括:燃气蒸箱(柜)类、燃气大锅灶类、燃气炒菜灶类、保温售卖台类、工作台架类、油烟净化设备、304不锈钢材料)有效质量检验报告(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每提供1个设备检测报告得1分,满分6分。(同类产品不重复计分) | 6 |
业绩 (9分) | 2016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厨具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并已投入使用的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合同(须附清单)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应的业主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采购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便于采购人核实真实性。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 9 | 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影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
施工组织方案 (6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对以下项进行打分: 1、排油烟方案、措施的情况及实施效果综合评比,0-2分; 2、排污水方案、措施的情况及实施效果综合评比,0-2分; 3、有效降低噪音方案措施的情况及实施效果综合评比,0-2分。 注:本项评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6 | 提供施工组织方案装订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样品分 (6分) | 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清单中☆项)符合性、工艺、品质进行对比,酌情评分; 1、单星水池(含下水滤网),满分3分; 2、密胺餐具(9件套),满分3分。 注:本项评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6 | a、样品材质与工艺要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形尺寸可参照招标要求,允许有少量出入;材质说明详见采购清单技术参数; b、不带样品或样品与要求有不符的,样品分按零分处理。 |
评分部分 | 评分细则 | 最高 得分 | 提供证明的材料 |
技术分(70分) | 企业实力(16分) | 6、投标厨具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所投的不锈钢厨具、燃气灶具、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保险公司承保的,全年承保额大于100≤400万元的得1分,大于400≤700万元的得2分,大于700万元的得3分。 (提供保险单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本招标项目发出时间后投保的均不得分) | 3 | 提供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
产品质量 (18分) | 1、所投产品具有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炊用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柜)《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报告内体现:热效率一级),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同一种产品不累计计分) | 4 | 提供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
4、所投产品(包括:燃气蒸箱(柜)类、燃气大锅灶类、燃气炒菜灶类、保温售卖台类、工作台架类、油烟净化设备、304不锈钢材料)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检单位出具的有效质量检测报告的,每提供1个设备检测报告得1分,满分6分。(提供出厂时最新的质量检测报告,同类产品不重复计分) | 6 |
业绩 (12分) | 2016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厨具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并已投入使用的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合同(须附清单)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应的业主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采购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便于采购人核实真实性。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 12 | 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影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
施工组织方案 (9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对以下项进行打分: 1、排油烟方案、措施的情况及实施效果综合评比,0-3分; 2、排污水方案、措施的情况及实施效果综合评比,0-3分; 3、有效降低噪音方案措施的情况及实施效果综合评比,0-3分。 注:本项评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9 | 提供施工组织方案装订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样品分 (6分)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