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目录 | 招标商务需求 |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1 | 免费质保期 | 1.1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以技术验收合格签字为标准),投标人(供方)向采购人(需方)提供 3 年的免费质保期上门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供方)派员到现场进行保修,期间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供方)承担(含需要返原厂修理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供方)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 |
1.2货物的检修期应以双倍计算延长免费保修期。 |
2 |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 2.1 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质保期内,投标人(供方)将向采购人(需方)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开通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需方)的电话技术咨询, 10 分钟内指导用户解决,如用户不能自行解决,投标人(供方)应在 1 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待产品运行正常后撤离现场。 |
2.2 维护保养 投标人(供方)应定期对产品进行预维护保养,每年 12 次以防患于未然。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投标人(供方)帮助采购人(需方)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
3 | 技术培训 | 投标人(供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并免费按采购人(需方)要求进行技术培训。培训的内容及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投标人(供方)前来进行技术培训人员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
1 |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 | 1.1质保期外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保修期后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件费用。 质保期外,投标人(供方)继续向采购人(需方)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开通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需方)的电话技术咨询30 分钟内指导用户解决,如用户不能自行解决,投标人(供方)应在12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待产品运行正常后撤离现场。 |
2.2维护保养 质保期后,投标人(供方)应定期对产品进行预维护保养,每年2次以防患于未然。维护保养结果以书面文件提交给采购人(需方)。 |
(三)其他商务要求 |
1 | 图纸深化及工程资料报审 | 投标人(供方)中标后必须完成图纸深化及工程资料的报审,内容如下: 1.1根据采购方(需方)的餐饮技术要求及施工现场(土建、装修、给排水、供电、燃气、消防等)的现有条件完成符合卫生、消防要求的设备平面布置深化图纸。 1.2与各专业(土建、装修、给排水、供电、燃气、消防等)的施工方协调,并调整厨房设备机电平面图和土建、装修的配合图纸。 1.3投标人(供方)与采购方(需方)及设计院等共同完成图纸会审。 1.4投标人(供方)根据完成的会审图纸提供本厂制品三视图,外购产品的资料(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尺寸、配置和技术要求)。一并呈采购方(需方)确认。 1.5投标人(供方)提供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与各专业配合的相关事项、重点难点分析)。 1.6投标人(供方)根据现场条件: a.本厂制品在规格尺寸上的变更或数量上的增减(如有),需采购 方(需方)书面确认。 b.外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配置和技术要求,不允许变更。 |
2 | 运输及包装方式 | 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产品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供方)承担。 |
3 | 关于交货 | 3.1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工,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
3.2交货(具体)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创景路东竹三路竹韵花园 |
3.3货物的随机技术资料应齐全,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2)产品使用说明书; (3)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如有); (4)产品到货清单; (5)产品保修证明(如有),需标明保修联系方式。 |
3.4投标人(供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开箱、安装、调试。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需方)提前4~5天通知投标人(供方),即在约定时间安装至指定施工现场。 |
3.5 发货前,投标人(供方)应至少提前2天电子邮件告知采购人(需方)发货信息,并且提供送货单给采购人(需方)。 |
3.6 交货到采购人(需方)指定地点后,供需双方派员进行开箱清点设备,清点无误后,采购人(需方)需签名确认。 |
3.7若投标人(供方)延期交货超过30天,除非事先取得采购人(需方)同意延期交货,否则采购人(需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3.8投标人(供方)交付的货物,合同中描述的型号须与机身铭牌型号一致。 |
4 | 关于验收 | 4.1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深化图纸及工程报(送)审资料。 b.型号、数量及外观。 c.货物所附技术资料。 d.货物组件及配置。 e.货物各项技术参数指标。 f. 协助采购方(需方)办理相关证照。 (本厂制品只需提供规格、尺寸、数量及技术参数) |
4.2项目完工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供方)提供产品保修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购人(需方)若邀请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投标人(供方)承担。 |
4.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需方)才向投标人(供方)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投标人(供方)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 配置和技术要求表格 的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
4.4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型号、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投标人(供方)应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承担因更换或补齐的货物所发生的综合费用以及违约责任。若投标人(供方)不予更换或补齐,采购人(需方)有权要求投标人(供方)全额退还已付货款。 |
5 |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 | 5.1投标人(供方)应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必须具备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 |
5.2采购人(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供方)负责。 |
6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采购人(需方)向投标人(供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的款项。项目完工并提交验收报告后,采购人(需方)向投标人(供方)支付合同总价 67 %的款项。 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3 个月后,采购人(需方)向投标人(供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款项。 |
7 | 报价要求 | 7.1报价方式 报价应包含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交货至深圳技术大学指定地点(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 |
7.2投标人(供方)提供的所有单项报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购买货物费用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叉车费和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图纸深化和工程资料报审费、安装调试费、服务培训费、项目验收时的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以及免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等。 单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下(不含)代理费为固定金额:3000元; 合同金额3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采购项目,代理费支付标准为合同金额比率:1.4%; 合同金额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采购项目,代理费支付标准为合同金额比率:1.2%; 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采购项目,代理费支付标准为合同金额比率:1.0%; 退关/退运返修并复运的进口手续费(含设备退运出境和返还进境的免税办理费用、报关报检费和境内银行费用)由代理方承担; 代理费最高支付金额上限为6万元。 |
7.3投标人(供方)应按货物需求的要求逐项按上一条(6.2)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综合单价之和。 |
7.4为了避免投标人(供方)重复提供 ▲ 条款的证明材料,在 配置和技术要求表 中,配置和技术要求相同的货物只有一个货物使用了 ▲ ,因此,在 配置和技术要求表 中配置和技术要求相同的货物,投标人(供方)只允许提供同一品牌。 |
7.5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预算的80%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就本项目出具的分项报价预算的证明文件。 |
8 | 质量保证金 | 投标人(供方)提供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
1.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部分,请详细列明免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技术培训方案、质量保证、违约承诺、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方案等。
2.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部分,请详细列明免费保修期外的售后服务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的优惠率、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方案、提供的服务等。
3. (三)其他商务要求 部分,如有补充,请详细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