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1-29 |
金安区龙河苑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厨具等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安区龙河苑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厨具等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编号:ZJJS-201831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8日
开标日期:2019年1月29日
中标人名称:安徽庆发不锈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人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2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1幢2816
中标金额:叁拾壹万壹仟捌佰捌十六元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幼儿园(厨具等)设备购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欣荣、刘革委、章恒静、荣先丙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地址:金安区教育局
联系人:黄欣荣
联系电话:15305640559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中央广场16楼1621室
项目负责人:王利利
联系电话:13956126992
收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中央广场16楼1621室,联系电话:0564-368219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代理单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