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3-20 |
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总部大厦项目业主方设计顾问服务
招标公告
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总部大厦项目业主方设计顾问服务(以下称“本项目”)已由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横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方设计顾问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总部大厦项目业主方设计顾问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总部大厦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富国道东侧、琴海北路南侧、富城道西侧、兴盛五路北侧,项目用地面积约18758平方米,拟建设一栋建筑总高度约180米的塔楼和3栋建筑高度约17.7米的裙楼,其中,塔楼地上40层,包括商业、甲级办公区和高端精品酒店三个功能模块;裙楼地上3层,包括权威发布中心和商业两个功能模块;地下室统一暂定4层,主要设计为机动车库(地下停车位957个)和酒店设备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暂定约14.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9.55万平方米(含甲级办公楼面积约5.15万平方米、酒店面积约2.62万平方米、权威发布中心面积约0.88万平方米、裙楼商业面积约0.88万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约5.06万平方米(含城市地下通道约0.2万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及图纸为准。
本项目采用“全过程代建+EPC总承包”的建设模式,委托代建合同关于业主方的设计审批职责、建设质量标准、建设工期约定如下:
(一)业主方的设计审批职责
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含装饰装修标准和等级)、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以及其他与项目功能布局、外观形象相关的设计文件必须报业主方审核确认。业主方在收到代建单位报送的相关设计文件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
2、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需报业主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对于一般的设计变更,业主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重大设计变更,业主方应在7个工作日(不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时间)内回复。
(二)项目建设质量目标
1、本项目应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设计三星标准,通过LEED金级认证。
2、本项目应确保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三)项目建设进度目标
1、2020年9月18日前完成地下室出±0.00;
2、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3、2022年9月6日前完成整个项目所涉及的专业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
本项目计划2019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验收。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总部大厦项目业主方设计顾问服务,顾问单位主要负责派出设计顾问团队在厘清业主方和其他建设相关方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建设规划条件、前期策划报告及业主要求,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对代建单位提交的本项目相关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把关,重点从经济适用性方面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或建议,为业主方对相关设计文件进行审批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总部大厦项目业主方设计顾问服务需求书》。
【注:本次招标内容暂不包含需按酒店管理公司要求完成的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含相关机电、智能化、厨房设备、洗衣房设备等)部分的相关设计顾问服务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中国境内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注:投标人为台港澳法人独资或外国法人独资的,或为台港澳或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不作资质要求。】
3、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业绩。【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是指包含商业和写字楼两种或以上业态且建筑面积在10万m2或以上或建筑高度在100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下同;3、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未能体现以上指标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注:投标人为台港澳法人独资或外国法人独资的,或为台港澳或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香港工程师学会会员资格(或其他国家、地区工程行业协会会员资格)或其他国家、地区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亦被认可】,具有15年或以上工程设计或工程设计咨询工作经验,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职务。
5、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19年3月20日 8时30分至2019年3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采购文件的购买与。
2、获取方法
2.1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2报名、购买与: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报名需上传下列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2)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上传成功后,请等待报名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人:周小姐,联系电话:13392996777)。
2.3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采购文件费用:
3.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3.2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采购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____(http://____)、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横琴)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zinfo.cn/)、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九、采购人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 系 人:邱佛英
电 话:0756-8898617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海河街31号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501室;
联系人:刘海新 联系电话:13392525701
标书购买:周婷梅 联系手机:13392996777
采购人:中国自贸区信息港(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