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 | 合同编号: WCCG-GK-201901230001-1 |
供应商(乙方):长沙市裕盛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小学二部设施设备采购方案计划二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1 | 厨房操作台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批 | 1035200 |
合计金额小写:103520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叁万伍仟贰佰元整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1035200.00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2次 第1次支付983440.00元, 第2次支付51760元,
支付方式: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以项目实际存在的文件为准),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签订时间:2019-03-18">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
甲方(公章) |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理人: | 侯正祥"> | 法定代理人: | 蒋立业"> |
委托代理人: | 叶金雀"> | 委托代理人: | 郭一山"> |
电 话: | 0731-88062942"> | 电 话: | 0731-87119318"> |
传 真: | "> | 传 真: | 0731-87119338"> |
| | 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
| | 帐 号: | 368200100100040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