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3-13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F169005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广花二路638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先生、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内容 。
2、投标单位必须对中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承包经营,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承包经营;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3、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投资方式及内容要求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一期工程2019年在校学生规模约5000人,2020年在校学生规模约6200人,学生全部住宿。第一食堂(一楼)面积约2800㎡,就餐位1000个,第二食堂(二楼)面积2800㎡,就餐位1000个。现招标引进两个专业优质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日常的餐饮服务。评标后,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企业按中标候选人排行第一名经营第一食堂,第二名经营第二食堂。 | 服务期为6年,第一阶段服务期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第二阶段服务期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中标人入场后须全面按 A级食堂 标准完成建设,并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 A级食堂 的评审。 1、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 A级食堂 评审,当第一阶段服务期结束并经招标人考核优秀,第二阶段服务期由中标人继续服务。 2、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通过 A级食堂 评审,招标人有权在第一阶段服务期结束后终止合同,按相关退出机制执行,详见附件合同。 3、如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推迟2019年招生工作,则服务期和通过 A级食堂 评审的期限相应顺延。 | 中标人须按 A 级食堂 标准对其中标食堂进行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厨房设备、餐具、就餐区桌椅、空调、灯具等),满足舒适就餐的条件,并提供设计效果图,装修设计整体展示视频,装修方案和装修费用(第一食堂、第二食堂装修费用均不得低于300万的标准,包含各建设约600平方米板房宿舍的建设和费用。)须经招标人审核。建设成多功能文化食堂、阳光厨房。功能分区上须充分考虑师生需求,将我院校食堂进行新的概念定位,环境设计成集学生就餐、学习、交流于一体的复合型餐厅,提供免费WIFI网络服务;体现现代高校教育文化氛围和学校特色的设计思维。食堂的 阳光厨房 视频监控系统须使用大屏幕、高清数字信号标准,并在食堂内安装高清摄像头不少于20个,另在合适的区域安装相关信息电子展示屏,每日展示相关信息。 中标人在食堂建设中要按相关消防法规设计施工。食堂装修时,做好防止老鼠、蟑螂、苍蝇、污水、臭味等的设计。 本项目完工投入营运后6个月内,中标人需提交项目装修工程造价结算资料,供招标单位审核,如审核造价少于中标人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入,须在招标单位指定时间内追加投入达到招标响应时的承诺。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投入,包括厨房设备、大厅装饰、餐桌及降温通风设备等,全部无偿归招标单位所有。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企业拥有的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食堂设备清单、企业办公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技术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符合本条款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报名回执或购买投标文件)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交查询结果截图)5. 投标单位须具有从事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集体餐饮服务的经验的证明文件(提交单位集体餐饮服务经验合同复印件,从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最早时间进行计算);6. 投标单位须提交“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各项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以暂停营业处罚的状况”的声明函。(提交声明函,格式自拟)7. 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交不存在本条款所述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自拟)注:以上涉及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并将原件提交评审现场核查,否则不予认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4)投标单位具有从事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集体餐饮服务的经验的证明文件(提供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集体餐饮服务经验合同复印件,从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最早时间进行计算)。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仍须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提交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本项目所在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J47号区内(金鸡岩风景区西侧);踏勘现场全程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踏勘现场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方式:1380250883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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