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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三次)的采购废标公告

  • 陕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陕西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03-13
关于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三次)的采购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1:11

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三次)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03月07日进行 公开招标 ,现 招标 工作已结束,根据 评标委员会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定标复函” ,现将 中标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0617-1921FZ022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18号

联系方式:029-862511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58号成长大厦10层至13层

联系方式:029-85239900、85214202

五、 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失败

采购失败原因:经符合性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1 批 18634758.48 幼儿园日常管理及运营,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3年 财政性资金。

七、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侯宝莉、焦聘武、刘秋让、潘煜、戚尚育、乌公相、朱洁

八、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采购人将按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秦进、任君、张喆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39900、85214202 /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03-13

相关附件:

幼儿园服务商定稿(三次).doc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0617-1921FZ0225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四章 招标内容 第五章 评标方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0617-1921FZ022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18号 联系方法:029-862511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联系方法:029-8523990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1.1采购内容: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西苑幼儿园运营服务,3年 1.2采购预算:人民币18634758.48元/3年 2.项目用途:幼儿园日常管理及运营 3.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9日时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标书发处(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 3.发售联系人:程坤(029-89651830)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文件了解和咨询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1106室,设备招标一处,秦进、任君、张喆 ,联系电话:029-85239900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10时;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联系方式及银行信息 采购项目联系人:秦进、任君、张喆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36021(财务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2.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内容提示编 列 内 容1.1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18号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电话:029-8523990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本项目特定条件无3投标人信用信息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8.1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1、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接受质疑的联系部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5362812;通讯地址: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2层1203室8.2质疑内容要求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形式的质疑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或者盖章(鲜章),并加盖公章(鲜章)。8.3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11.1报价要求固定总价(本报价包括服务期内除代办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如人员费用、管理费用、保教用品、幼儿活动经费、后勤保障、税费、杂费等一切费用)。11.3是否允许备选方案否11.4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要求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包”,投标人应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能对包内的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完全提供且胶装在投标文件中,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12.3商务响应证明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企业实力介绍;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幼儿园开办及运营管理业绩。 注:以上文件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胶装于投标文件中。15.1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5.2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符合《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文件规定的担保函。 重要提示: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人转账、电汇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提供投标担保函的请将原件密封至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所有副本中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 2、转账、汇款时必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也可)和投标保证金字样,便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查询登记。 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招标公司财务室电话:029-85236021 重要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方为有效。请投标人考虑资金在银行之间的转账要求和时间成本,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述指定的账户能收到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述账户未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则该投标为无效。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15.4投标保证金不合格时的处理开标后经审查,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6.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7.2电子版文件要求有。 格式和载体要求: 1、投标人须另行提供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PDF格式电子版文件,载体为:U盘或光盘;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3、电子文档表面需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17.3法人代表签字要求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也可以盖法定代表人名章代替签名。18.1投标文件装订、包装、密封及标记要求1、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密封包装方式: (1)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2)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3)电子版单独密封递交。 3、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投标人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同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3月7日1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21.3开标大会宣布内容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21.8投标人资格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审查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 审查内容: 2.1 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 2.2 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其投标为无效。 2.3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且足额、有效。 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24.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26.1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6.7评标特别规定无30招标代理服务费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玖万壹仟元整。 一.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资金来源 1.1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 1.2实施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1.3 本次招标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则该投标无效。 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事实,则该投标无效。 2.4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4.1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合同份额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附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2.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2.5投标人必须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6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四章 招标内容 第五章 评标方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6.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采购人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 8.1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部门提出询问或者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3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包括产品样本、彩页、说明书等)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和投标价格。 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11.投标报价和投标方案要求 1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和要求报价,任何不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标明投标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3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果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按照评标方法中的规定对备选方案进行评审。 11.4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投标人可对任一最小单元进行投标,但不能对最小单元中的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和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证明文件。 12.4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12.4.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及文件。缺少上述证明及文件或证明及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2上述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等,也可以是实物,它包括: 1) 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 2)服务内容、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和质量保证措施等的详细说明; 3)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 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5)服务成果模型等。 13. 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服务涉及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04]185号文件精神,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符合财库[2006]90号文件精神,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提供证明文件,在评标中给予加分优惠或者价格折扣(详见评标方法)。 14. 落实促进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在评标中对于符合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投标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价格折扣优惠 (详见评标方法)。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微企业。 15.投标保证金 15.1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时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形式、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4开标后经审查,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5.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的; 15.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6.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6.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5.6.5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7.2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还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相应格式和载体的电子版文件。 17.3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署全名才有效。 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包装、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本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8.2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而引起的投标文件误投、提前启封或投标资料泄露等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必须派出代表,在本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物品等递交至投标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明的地址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地址。 19.2 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3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 20.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0.4在开标之后,对于投标人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和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经审查后予以退还。其他投标文件和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开标、审查与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确认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与递交时一致,有无被提前启封等异常情况。 21.3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以及本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未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和价格折扣,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在开标时没有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1.5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 21.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1.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8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22.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2.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3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评标方法 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为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6.定标 26.1评委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6.3采购人也可以委托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4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6.5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6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7关于本次评标的特别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中标与落标通知 27.1中标人确定之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8. 中标合同的签订 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 29.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0.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见前附表。 31.废标与采购方式的变更 3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2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重新招标的,依法重新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甲方: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购买主体) 乙方: (承接主体) 为确保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遵照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资金效益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甲方将 幼儿园在合同期间交由乙方管理,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乙方按照政府公办园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保教保育费,开展正常的保育保教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条 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等公用开支,专款专用,符合政府采购范 围的项目,需办理采购审批手续 1、每年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 (1)合理回报: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基本运营费:根据开班班数支付,中标价为开足设计规模的9个班的服务价款,若在合同期内未达到规模班数及班额标准的,按照中标价计算出9个班10个月每班的平均价,计算支付实际所开班数的服务费。 2、每年服务价款划拨时间 年初按照中标的的服务总价款先在国库支付系统上预算指标,每年1月和9月根据实际班数核定服务价款的具体执行金额,在年底若班数未开足的剩余指标财政收回。 第三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合同终止 未续签时按当年学期结束当月底为终止日,期间不影响甲方与其他机构签约) 2、合同的终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未如实告知其承接能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服务质量下降,引起家长严重不满意,在甲方提出整改通知后, 对同一个问题累计3次乙方整改效果不明显或拒不整改的。 乙方日常管理中出现违法、违规办园行为,质量提升不显著,日常业务考核及年度综合考评不达标等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效果不明显或同一问题反复(3次)出现,将取消乙方承接资格。 出现上述(2)、(3)、(4)、(5)情形后,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时起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多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年度项目经费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管理甲方的固定资产,确定托管固定资产的范 围(列出具体详细清单,注明日期、数量、金额),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检查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定期与乙方清查核对托管固定资产的账、物,审核报损、报废的托管固定资产等,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一次。 2、甲方不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具体管理事务,但有权了解幼儿园管理状况,并具有参照政府同类公办园的宏观行政管理权及建议权。 3、甲方及时跟财政部门沟通,落实乙方项目经费。同时保障学前一年减免补助及公用经费及贫困补助资金按时拨付。 4、甲方监督乙方依法办园,不断提高保育保教质量,保障提供优质服务,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开展相关调查,并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帮助乙方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 5、甲方可根据需要,采用干部交流方式选派副园长到乙方,锻炼和培养学 前教育管理干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协调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2、乙方承接甲方服务项目的资金,若有溢出部分应用于幼儿园的再发展,用于设备更新、修缮投入、校园文化建设等,也可用于教职工目标考核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分包、转包、冒领财政资金以 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所托管的固定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定期向甲方报告属于自然损坏和自身积累、补充的设备,随时接受甲方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抽检;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应主动整理好托管的固定资产,办理移交手续。 5、乙方全权负责幼儿园具体事务,实行自主管理的原则,对幼儿园的领导机构组建、保教工作、用人机制等实行自主管理;所聘用人员一律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教师和保育人员,按相关规定配足幼儿园教职工,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 6、乙方应依法建立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对政府投入的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及维修,因教学实际需要更新的,由乙方负责更新,受赠、积累、更新的财产属国有资产。伙食费按该园在物价局备案的标准收取,建立幼儿园伙食专账,独立核算,收支平衡,每学期赢亏不超过2%;定期向家长公布伙食账目,接受家长监督。 7、乙方在管理 幼儿园期间,应独立承担该园经营管理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乙方与第三方的经济纠纷、乙方与员工的劳资纠纷、学生安全事故等)。 第五条 项目绩效评估 1.购买服务绩效评估。甲方有权会同财政部门建立由甲方、 幼儿园及第三方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2.教育教学育质量评估。乙方幼儿园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要求,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园本研修、业务培训、技能练兵、专题研讨等活动,区级各类业务竞赛及教育成果须取得良好成绩,创办高品质的幼儿园。三年内取得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各项考评结果均为良好以上等次。 3.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分为过程性考核及终端考核。甲方各相关科室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幼儿园进行日常督查,提出督查意见及整改建议;年末由甲方相关科室组织业内专家对幼儿园进行终端考评,最终的考核成绩由过程性考核与终端考评相结合而定。幼儿园的获奖以及受表彰情况将会纳入过程性考核。 第六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 当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终止后如果续签,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制定临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区编办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地址:未央区凤城南路18号 甲方代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乙方代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四章 招标内容 一、招标内容一览表: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周期及其他要求1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苑幼儿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12.312西安市未央区长乐西苑幼儿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12.31二、技术规范: (一)幼儿园概述 项目一: 长乐西苑幼儿园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尚新路长乐西苑小区内,占地面积约302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67平方米;绿化面积约702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约1182平方米。可开设9个班级。2014年9月投入使用。 项目二: 长乐东苑幼儿园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尚新路长乐东苑小区内,占地面积约292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67平方米;绿化面积约702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约1082平方米。可开设9个班级。2013年9月投入使用。 (二)技术标准 1. 幼儿园环境美化绿化儿童化。 2. 生活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厨房设备、消防安全设备、教学设备等运营商负责设备的更新、修缮、配备符合政策规定,设置达到标准规范。 3. 队伍建设满足标准要求,符合任职标准。 3.1 人员配备数量:6-9个班设置园长2名,每班配备专职教师2名,其中主班1名,副班1名、保育员1名,炊事员与幼儿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1:50,提供每日一餐两点或二餐一点的1:80;各幼儿园配备专职会计、出纳各1名、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卫生保健人员配比1:150;配专职安保干部1名,聘专职安保人员3名。 3.2 任职资格:园长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持有陕西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任职资质;专任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任职标准;保育员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持《职业资格证书》;卫生保健人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取得技术合格证书;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或相关职称证明,炊事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在园教职工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需达到100%。 3.3 师德师风:举止文明、行为规范;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3.4 培养培训:培训机制健全;培训经费不少于年公用经费总额的5%;建立教师个人成长档案;专任教师年流动率≤20%。 3.5 工资待遇有保障,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教职工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含五险一金),非公办教师工资(不含社会保险)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逐步提高。 4. 保育教育质量具规范、具特色、具内涵。 4.1卫生保健管理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4.1.1 卫生保健制度健全,为所运营幼儿园办理卫生部门认定“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并提供以往所运营幼儿园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复印件。 4.1.2 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教职工持《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炊事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幼儿体检率达100%;幼儿、家长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按照《西安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市卫发【2014】64号),做好幼儿园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预防接种率100%;幼儿眼、耳、口腔保健管理率100%,龋齿矫治率达85%; 4.1.3 膳食营养管理科学。协助所运营的幼儿园食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双周带量食谱,定期营养分析;留样管理规范;厨房干净整洁,设施设备标识明确,使用规范,食品采购索证齐全,有进货台账制度,坚持定点采购。 4.2 教育教学管理科学规范。 4.2.1 能够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4.2.2 保教常规管理规范,科学合理; 4.2.3 部室建设科学,重视幼儿发展评估; 5.2.4 坚持保教结合,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游戏活动载体及实施方案,大中小班不少于20个;户外活动时间有保障,每天2小时后以上; 4.2.5 教科研制度健全,规划明确。园本课题数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1/3。 4.3. 家长工作扎实有序。 4.3.1 重视家园共育,建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讲座,开展1次对家长开放日活动。 5. 幼儿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5.1 园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突出特色,促进均衡发展。 5.1.1 依法办园,规范办园,创特色鲜明的园所文化; 5.1.2 管理机构健全,结构合理,权责明晰; 5.1.3 能够建立明确的3—5年发展规划,能够编制符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能够建设科学、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 5.2 后勤管理严格规范,能够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5.2.1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无违规收费;幼儿膳食费专款专用,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5.2.2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够严格执行。 5.3 安全管理从严规范,制度健全,管理严格,坚守底线,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及其他临时突发事件(如火灾、暴力事件等)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5.4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编班。 建立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幼儿园发展与评价。 三、其他要求 西安市未央区长乐东、西苑幼儿园原服务周期为:2016.01.01—2018.12.31,现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2019年至2021年服务供应商,目前待中标服务供应商确定之前,为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行,暂由原服务供应商运营,对于超出原服务供应商服务时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支付。 第五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 (七)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 (八)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 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包括完整性审查、 有效性审查以及响应性审查。 1.1.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审查。 1.1.1.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 1.1.1.2投标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 1.1.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1.2.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1.3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 1.1.3.1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3.2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1.3.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委会对报价明显偏低的审查: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澄清有关问题: 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价格的确定: 投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为有效投标。对于所有有效投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格的确定。 4.1对于不需要进行政策性价格优惠调整的,其评标价为按照以上3.2条款修正后的投标总价。 4.2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 4.2.1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 4.2.1.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情况: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8%); 4.2.1.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 4.2.1.3投标服务涉及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清单(有效期内)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 4.2.1.4投标服务涉及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 4.3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3.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2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承担的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4.3.3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 4.4确认为监狱企业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4.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的服务。 4.4.2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5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5.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4.5.2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5.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比较与评价: 评委会各成员按照《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6.1汇总全体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赋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包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6.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类别序号评审要素及分值赋分标准技术 85分1服务要求响应 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 1、投标人所提供的幼儿园运营服务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根据响应情况得10分~8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幼儿园运营服务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尽完善,根据响应情况得7分~5分; 3、投标人所提供的幼儿园运营服务内容存在缺漏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实施不及时、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根据响应情况得4分~0分。2实施方案 15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工作方案: 1、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提供针对性强且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计划书详细、合理、全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响应情况得15分~10分; 2、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基本合理,幼儿园管理及服务方案进本符合采购人要求。根据响应情况得9分~5分; 3、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有缺陷或不尽合理,幼儿园管理及服务质量未能达到采购人需求。根据响应情况得4分~0分。3人员配置 25分园长: 聘用的幼儿园园长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 有三年以上幼儿园管理经历,得2分; 持有陕西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任职资质,得2分; 专职教师: 聘用的专职教师,均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得2分; 主班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得2分; 副班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 保育员: 聘用的保育员,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从业经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且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得5分。 卫生保健人员: 卫生保健人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区县级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得5分。 其他: 聘用的全体教职工,均应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建康合格证》,得2分; 炊事人员具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具备幼儿园从业经历的,得2分。 注:以上聘用人员均应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人员学历、资格证书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人员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为准)4管理方案 10分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幼儿园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奖惩措施、人员管理方法等,建立《幼儿园章程》、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 1、投标人有完善的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的项目管理职责与分工、可操作性强的奖惩措施,能有效地保证运营服务质量,确保教职工按时按量完成工作,根据响应情况得10分~8分; 2、投标人有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管理措施及奖惩措施较为合理,根据响应情况得7分~5分; 3、投标人所提供的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奖惩措施不尽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应用需求,根据响应情况得4分~0分。5应急预案 5分投标人针对重大活动及其他临时突发事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能力等方案是否详细完善、切实可行,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根据响应情况赋分。6业绩 20分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幼儿园开办及运营管理业绩 1、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开办幼儿园的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6分;(提供证明文件) 2、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运营管理市一级幼儿园的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或证明文件) 3、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运营管理省级示范幼儿园的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或证明文件) 4、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运营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以合同为准) 注:以上内容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胶装于投标文件内。 商务15分1价格 10分1.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 2.按(评标基准价/投标价×10)的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2投标人 综合情况 5分根据投标人的总体情况(企业实力、信誉等),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根据响应情况赋分。1)各评委独立打分。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 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 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成立,现注册地址为( 填写完整的地址信息 ),营业(办公)地址为(填写完整的地址信息 )正式联系电话为(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政府采购 (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所在部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必须印正反两面的完整信息) 注:身份证信息不全的授权书无效。 二、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三、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2款要求提供。 注: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完全提供且胶装在投标文件中,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准备以上证明文件并编目、封装。 4、除要求在投标时一并提交的原件外,其它所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文件,在开标之后的审查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可随时要求查验原件,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1: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 (-------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盖章):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转账或电汇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粘贴或装订在此处。提供投标担保函的请将原件装订在此处。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技术和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 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方案说明书 一、投标函 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如果中标,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我们同意在贵方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方同意,如果在开标后,我方出现了“投标人须知”中第15.6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我们同意,如果中标,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二、投标报价表 2.1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1234服务名称投标总价 (元/年)服务期限投标保证金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2.2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分项内容报价(元/年)服务期备注1人员费用2管理费用3保教用品4幼儿活动经费5后勤保障6杂费..................总价(元/年)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三、投标方案说明书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包括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服务周期、人员和设备的配置、服务程序和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和后续服务承诺;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和验收依据等。至少应包括如下: 1)技术说明书 1.1服务内容、实施地点的详细说明; 1.2幼儿园运营的服务程序和实施方案; 1.3相关人员的配置; 1.4人员及幼儿园运营服务的管理方案; 1.5服务周期、服务成果; 1.6质量保证及应急预案。 2)相关业绩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4)服务成果的交付和验收依据。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PAGE  PAGE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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