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3-07 |
2018年红领巾二小教学配套设备及大兴第一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第四包:厨房设备)(二次)
更正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8103608-3317)的要求,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的委托,对“2018年红领巾二小教学配套设备及大兴第一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第四包:厨房设备)(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9年2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更正:
1、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 | 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
1 |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承诺;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当天的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承诺函(报名当天)。 |
5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6 | 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资质证明;投标人近两年内有单项类似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
7 | 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
8 |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9 | 投标人提供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书全部内容; |
10 | 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格,提供资质证书。 |
11 | 投标人提供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书全部内容; |
12 |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三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
13 | 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社保交纳明细清单(含被委托人); |
14 | 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1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修改为
序号 | 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
1 |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声明。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
5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6 | 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
7 |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8 | 投标人提供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书全部内容; |
9 | 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格,提供资质证书。 |
10 |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
11 | 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交纳明细清单(含被委托人); |
12 | 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1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京汉大道747号
联系人:王爱民 联系电话:027-85858171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联系人:陈思云、胡雯、张怡 联系电话:027-65610396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
电 话:85728222
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