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3-07 |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
发布日期:2019-03-07 | ||||||||||||||||||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工程概况: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4.1.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4.1.2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加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1.3投标人能提供及时有效地本地化售后服务。如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须在常州地区设有正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且具有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或授权委托具有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经销单位(提供委托合同及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附件2 3)保证金缴纳时间:详见附件2 4)投标保证金缴纳地点:详见附件2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附件2 7)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 6、开标时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 (2)、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制造商或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7、资格审查 1)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有效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需按第6条详细要求携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备查。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 2)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8、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 3月 7 日至2019 年 3 月 14 日下午17:00;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综合办。 (2)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 3 月 15 日下午17:00。 投标单位有异议在该时间段以书面形式提问,问题传真至0519-81580105。 (3)资格审查、开标时间:2019年 3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超过 14 时 00分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审查、开标时一次性递交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新桥商务大楼东侧620室。 9、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10、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5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单位。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13、本工程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4、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中心幼儿园(公章)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10号新桥商务大楼东侧608室 联系人:杨文秀 电话:18206115166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张想佳 联系电话: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转分机号6033) 传 真:0519-81580105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为定标标准。 附件1: 评标办法 具体评标程序为: (一)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者为废标。 (三)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四)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则根据开标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附件2: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建设工程关于缴纳招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宜 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所写明金额、时间、地点和方式交招标人。缴纳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如下: (1)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农行新桥支行 账号:10614701040000474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 (2)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备案 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10号(华山路云河路交叉口)新桥商务大楼东侧6楼619室审核。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及银行汇票等方式(不接受现金)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现金解进,现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凭银行进账单到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的进账时间,若因投标人缴纳不及时未能及时到账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时备注##项目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写明工程名称并注明用途为“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必须注明票据号码,否则,不予开具财政结算收据。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资格预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资格预审前,资格后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予以退还。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 (7)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财政所615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财政所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51981988816 附件3: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