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3-06 |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汀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汀县教育局局机关食堂设施及厨房设备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汀县教育局局机关食堂设施及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天和汀采购[2019]第00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兰
项目联系电话:0597-66332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长汀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先生 13799081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兰 0597-663322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汀县教育局局机关食堂设施及厨房设备采购,一项,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七章规定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五)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
四、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邮寄(若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2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4:00 至 2019年03月1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其它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