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类似及以上业绩指近三年承担过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应含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时间以2016年3月1日后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03月28日至2019年04月0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 响应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响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类似及以上业绩指近三年承担过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应含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时间以2016年3月1日后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五、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深化设计、可研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全过程设计、管理)、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六、设计范围:设计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结构加固、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BIM(全过程设计、管理)、室外景观园林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市政工程(道路、广场、地下停车场及综合管网总体协调)、智能化、外装(幕墙)设计、泛光照明、厨房设备、舞台设备设计总协调等全部设计和相关服务。七、备注: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2、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其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本次招标对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的的所有费用。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5、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