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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标准化厂房范围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03-29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标准化厂房范围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JB190057 项目名称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标准化厂房范围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BJB190057-01ZG 标段名称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央客厅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3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4月8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BJB190057-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标准化厂房范围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18]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央客厅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本标段投资2800万元,装修面积2013平方米。
2.4 合同估算价:2800万元(含设计、施工等费用)。
2.5 招标范围: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标准化厂房范围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央客厅工程总承包,本标段投资2800万元,装修面积2013平方米。A3幢一至四层室内设计装饰工程、屋顶花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其中包括室内装饰、强电、给排水、幕墙、智能化、暖通、消防、家具、软装、厨房设备、电梯、标识标牌等专业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6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无要求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地方有关要求并且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工器具购置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本标段为专业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9年03月29日至2019年04月0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持《单位介绍信》(若联合体投标,则持联合体牵头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达广场D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2 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相关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如相关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5.4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等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自2016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等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自2016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等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5.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6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5.7关于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视为无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其它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工程总承包报价:7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工程业绩:1分。
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满分19分)
1.设计说明(5分)
(1)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针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与基本目标的实现的深刻性、完整性,和对设计思路的清晰性、新颖性进行综合评分(优:2分;良:1.5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针对设计阶段如何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优:2分;良:1.5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差:0.1分;无:0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设计质量控制方案以及针对本项目特点如何确保设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分(优:4分;良:3分;一般:2分;差:1分;无:0分);
(2)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优:3分;良:2.5分;一般:2分;差:1.5分;无:0分);
(3)重点推介设计理念、使用功能、材料设备的选择方面及建筑的协调性等要求。(优:3分;良:2.5分;一般:2分;差:1.5分;无:0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设计中充分考虑整体施工质量的稳定可控,工艺先进,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倡导的方向和政策(优:2分;良:1.5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4、设计深度(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差:0.1分;无:0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差:0.1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74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进行综合打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在本项目中准备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四、工程业绩(满分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16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满分1分;若仅有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设计业绩的得0.8分;若仅有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施工业绩的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等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备注:
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采用暗标,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工程业绩得分相加,为投标单位的最终综合得分;评委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发生综合得分相同的,以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以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也相同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7、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分办法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8、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内容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按A3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封面上不得出现任何内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按A4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封面上不得出现任何内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分别标明“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及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内容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字体统一宋体字单面打印(图文字体除外),不得有特殊标记,不得设置页脚和页码。
9、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二阶段开标、评标程序。
①第一阶段:先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5名的,则所有并列第5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②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第一阶段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得分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9日17时33分到 2019年4月8日17时33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9.4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投标人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2个,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单独封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科创大道9号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025-581899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宇枫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达广场D座1101室
联 系 人:成秋艳
电 话:18115167079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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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编号: BJB190057-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标准化厂房范围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18]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央客厅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本标段投资2800万元,装修面积2013平方米。
2.4 合同估算价:2800万元(含设计、施工等费用)。
2.5 招标范围: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标准化厂房范围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央客厅工程总承包,本标段投资2800万元,装修面积2013平方米。A3幢一至四层室内设计装饰工程、屋顶花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其中包括室内装饰、强电、给排水、幕墙、智能化、暖通、消防、家具、软装、厨房设备、电梯、标识标牌等专业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6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无要求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地方有关要求并且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工器具购置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本标段为专业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9年03月29日至2019年04月0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持《单位介绍信》(若联合体投标,则持联合体牵头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达广场D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2 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相关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如相关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5.4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等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自2016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等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自2016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等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5.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6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5.7关于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视为无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其它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工程总承包报价:7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工程业绩:1分。
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满分19分)
1.设计说明(5分)
(1)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针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与基本目标的实现的深刻性、完整性,和对设计思路的清晰性、新颖性进行综合评分(优:2分;良:1.5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针对设计阶段如何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优:2分;良:1.5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差:0.1分;无:0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设计质量控制方案以及针对本项目特点如何确保设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分(优:4分;良:3分;一般:2分;差:1分;无:0分);
(2)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优:3分;良:2.5分;一般:2分;差:1.5分;无:0分);
(3)重点推介设计理念、使用功能、材料设备的选择方面及建筑的协调性等要求。(优:3分;良:2.5分;一般:2分;差:1.5分;无:0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设计中充分考虑整体施工质量的稳定可控,工艺先进,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倡导的方向和政策(优:2分;良:1.5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4、设计深度(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差:0.1分;无:0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差:0.1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74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进行综合打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在本项目中准备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四、工程业绩(满分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16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满分1分;若仅有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设计业绩的得0.8分;若仅有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厂房、住宅除外)施工业绩的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等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备注:
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采用暗标,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工程业绩得分相加,为投标单位的最终综合得分;评委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发生综合得分相同的,以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以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也相同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7、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分办法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8、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内容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按A3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封面上不得出现任何内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按A4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封面上不得出现任何内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分别标明“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及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内容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字体统一宋体字单面打印(图文字体除外),不得有特殊标记,不得设置页脚和页码。
9、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二阶段开标、评标程序。
①第一阶段:先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5名的,则所有并列第5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②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第一阶段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得分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9日17时33分到 2019年4月8日17时33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9.4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投标人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2个,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单独封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科创大道9号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025-581899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宇枫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达广场D座1101室
联 系 人:成秋艳
电 话:18115167079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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