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14 |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山东京都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冲
委托代理人:严祥君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南川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郑小理
采购代理机构: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董源
三、质疑事项
山东京都厨业有限公司认为南川区人民医院厨房设备系统采购,项目编号:NCZFCG-J2016069的成交结果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与2016年6月8日向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予以受理。
四、 审查及答复
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6月15日组织原谈判小组进行了二次复评,现作如下答复:
答复一:质疑人样品材质非铜管,材质铜管为※号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专家认为该公司为无效投标。
答复二:样品合格进入二次报价的三家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对产品参数均作了实质性响应,经过样品的二次复核及检测,样品材质厚度等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无法测量的部分参数,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为准,验收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验收标准进行检测。
答复三:关于进入第二轮报价的三家单位是否具有围标嫌疑,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重庆市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应提出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实举证,否则质疑无效。
综上所述,不支持其质疑诉求。
感谢贵公司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对本次质疑答复不满意的,请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