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吉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3-29 |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长春海关办公楼改造配套专项(厨房改造及设备购置)
投标邀请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委托,就长春海关办公楼改造配套专项(厨房改造及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JYZB2019-2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长春海关办公楼改造配套专项(厨房改造及设备购置)。
2、招标内容:厨房设备若干(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3、采购预算:390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两个(含两个)以上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服务相关内容);
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证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1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12、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3、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1、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证书及网页截图;(3)开户许可证;(4)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5)被授权人身份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近一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8)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在350万元以上的同类或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政府网站中标公示);(9)投标人所属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证明须进行网络查询,同时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需要),以保证采购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投标人的拟委任人员信息;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缴费期限必须包括2018年1月-2018年12月;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10)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1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证明截图;(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证明截图。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2、截至此时间未完成提交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431-84601802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066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
联系人:成新宇
电话:0431-81808101
邮箱:3953627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