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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04-02

[0]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10304005784 项目名称 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标段编号 E3205010304005784001001; 标段名称 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4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5月8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相审批投(2019)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润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相城区元和街道文灵路以西、玉成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994.5万元人民币

2.1.3合同估算价: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6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5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

(注:食堂新建部分装修竣工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现有建筑实施室内装修,涉及装修面积约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饰、水电安装、暖通、智能化等工程。总投资额约1994.5万元。。

2.3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内容:新建建筑的室内装饰深化设计,含厨房设备、水电、智能化、暖通设计图纸。深化工作含:平面图、立面图、节点大样图、施工说明;

施工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据图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本项目采用2019预选承包商库,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建筑装饰-Ⅰ组;建筑装饰-Ⅱ组;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自2016年4月2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6年4月2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6年4月2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自2016年4月2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在职员工。联合体非牵头方需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9日 上午0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本项目需先报名再统一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A2幢)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现场报名;

4.3本次招标报名费600元,一旦报名,不予退回。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8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相城区招标投标管理站 0512-8518236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润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

路959号元和大厦709室 地 址: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A2幢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秦国锋 联系 人:徐珊珊

电 话:69590182 电 话:68632370

传 真: 传 真:6863237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74214611@qq.com

2019年 4 月 2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相审批投(2019)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润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元和高新区便民及企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相城区元和街道文灵路以西、玉成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994.5万元人民币

2.1.3合同估算价: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6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5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

(注:食堂新建部分装修竣工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现有建筑实施室内装修,涉及装修面积约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饰、水电安装、暖通、智能化等工程。总投资额约1994.5万元。。

2.3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内容:新建建筑的室内装饰深化设计,含厨房设备、水电、智能化、暖通设计图纸。深化工作含:平面图、立面图、节点大样图、施工说明;

施工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据图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本项目采用2019预选承包商库,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建筑装饰-Ⅰ组;建筑装饰-Ⅱ组;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自2016年4月2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6年4月2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6年4月2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自2016年4月2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在职员工。联合体非牵头方需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9日 上午0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本项目需先报名再统一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A2幢)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现场报名;

4.3本次招标报名费600元,一旦报名,不予退回。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8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相城区招标投标管理站 0512-8518236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润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

路959号元和大厦709室 地 址: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A2幢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秦国锋 联系 人:徐珊珊

电 话:69590182 电 话:68632370

传 真: 传 真:6863237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74214611@qq.com

2019年 4 月 2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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