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14 |
各投标供应商:
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作出澄清:
1、招标文件第30页“9.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应为“9.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对副本份数的要求也均以此修改为准。
2、招标文件第40页“售后服务承诺(10分)”分值“优4-6分,良3-4分,差0-3分”应为“优 9-10 良 6-8 中 4-7 差 0-3分”。
3、招标文件第66页:
(1)表格中“职位”一栏改为“职务及技术职称”;
(2)“注: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专门说明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名单及其简历(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职责分工等” 改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专门说明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及其简历(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职责分工等”。
4、招标文件第76页“附件二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告知函原件需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中”改为“告知函原件需装订在正本中”。
5、由于本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根据采购法相关规定,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调整至2016年6月28日15:00至15:3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至2016年6月28日15:3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江门市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