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临[2019]1563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的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刑侦大队食堂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刑侦大队食堂改造采购项目(TYQZFCG2019-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刑侦大队食堂改造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5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联系电话:0571-86235827 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80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0706014210005341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2019年4月24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等)缴纳入账。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浙江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电话:0571- 89163055 4、投标时以浙江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本项目保证金收据作为评判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各投标人应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由自己单位开具的保证金退还收据(并注明退还银行及账号),和本项目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9年4月25日9:00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9年4月25日9:00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会议室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 :http://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五楼)。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地址:杭州市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电话:0571-8926107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戚良明,电话:0571-86235827,传真:0571-86235827 投标报名、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鉴证咨询电话:0571-862358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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