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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陕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陕西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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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5 09:52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04月23日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 磋商 工作已结束,根据 磋商小组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成交复函” ,现将 磋商成交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CG-20190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伞塔路6号

联系方式:029-832821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9室

联系方式:029-82493786

五、 磋商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 :陕西伟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成交 金额:979800.00元

3、地址 :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26号

4、联系人 :雷君

5、联系电话 :13772058431

6、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14697.00元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 项 1000000.00 管理中心食堂,满足运动员需求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食堂面积约20平方米,运动员人数为80人。

七、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樊柏龙、袁原 陈晨

八、其他事宜: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何海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493786 029-82493787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25

相关附件: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磋商文件.docx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CG-20190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伞塔路6号 联系方式:029-832821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9室 联系方式:029-8249378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用途:管理中心食堂,满足运动员需求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内容;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 11日至2019年4月 17 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付楼(那天主题酒店)566室。 3、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14:00整 2、磋商时间:2019年4月23日14:00整 3、磋商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九号高速神州酒店三楼G11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申晶 何海洋 电话:029-8249378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东关正街支行 账 号:691867366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名词解释 2.1采购人: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2.2监督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产品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产品。 2.6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8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2.9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 3.合格的供应商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分包的按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3.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包括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磋商无效。 3.5供应商必须在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6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7磋商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3.8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磋商报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磋商报价人被查实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4.竞争性磋商产品(含服务)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4.1竞争性磋商产品(含服务)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配送、技术支持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等要求。 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5.1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 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磋商截止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且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视为认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 7.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磋商语言和磋商货币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的内容: 1)磋商响应函 2)磋商报价表 3)技术响应说明书 4)商务响应说明书 5)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6)资格证明文件 7)其他 9.2 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磋商方案,否则,其磋商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9.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0.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意愿,详细说明磋商方案、承诺及价格。 10.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劳务、管理、材料、风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成交后根据考核情况付费。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磋商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磋商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的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11.2磋商报价表中标明本项目的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1.3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废标。 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文件处理。 13.证明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3.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 14.磋商保证金 14.1供应商在磋商时应向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1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包括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单位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4.3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14.4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 14.5磋商后经审查,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未附在磋商响应文件内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4.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成交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壹份)。 14.7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退回。 14.8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供应商违约,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磋商的。 3) 供应商成交后放弃成交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成交代理服务费。 4)供应商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供应商事先未通告无故不参加磋商活动的。 6)供应商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4.9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磋商有效期延长一个月。 15.磋商有效期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4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 16.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6.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16.3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均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6.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5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并在盘面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并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胶装,不易拆散和换页。磋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页码。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6.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报价一览表除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装订外,再制作一份单独密封放在一个封袋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的报价必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17.2磋商响应文件的的具体装订和密封要求详见本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3如果供应商未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处。 18.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接收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8.3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19.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9.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0.磋商的修改与撤回 20.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扉页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与评标 21.磋商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磋商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22.评审组织及评审原则 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书。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22.3在评审期间,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 22.5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 22.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2.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6.1磋商小组将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磋商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6.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2.6.3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或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 22.6.4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6.5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磋商处理: 1)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未提交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供应商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6)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在同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8)存在有重大缺漏项和重大偏离的; 9)供应商有串通磋商、以他人名义磋商、行贿、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磋商总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22.7.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2.6.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2.7.2详细评审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评审方法进行。 2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并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3.评审过程的保密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4.评审方法 24.1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推存1-3名成交候选人。 25.评审程序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六.成交、通知与签约 26.成交程序 26.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作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6.2采购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26.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6.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评审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5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6.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7.成交与落标通知 27.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 成交合同的签订 2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9.成交代理服务费 29.1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9.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 提交质疑书需携带以下资料: 30.2.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0.2.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书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30.3质疑书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30.3.1质疑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邮编。 30.3.2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包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包(标段)、编号。 30.3.3具体的质疑事项。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法定范围并且与质疑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30.3.4明确、具体的质疑请求。 30.3.5质疑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及证明材料。 30.3.6质疑书需要加盖质疑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3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30.4.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30.4.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0.4.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0.4.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30.4.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30.4.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30.4.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30.4.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0.5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回复。 31.其他 31.1磋商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初步评审---分别磋商---第二次报价---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以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分别磋商后,供应商现场填报的磋商响应总报价为第二次报价) 31.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磋商失败或进行第三次报价。当第三次报价若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又无力支付,磋商小组有权决定磋商失败。 31.3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合同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管理范围和期限: 项目名称: 甲方同意将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餐厅交给乙方经营管理,食堂面积约20平方米,期限为2019年 月 日至 2019年 月 日,经营项目仅限于餐饮服务,包括主食库,办公室等功能区域。 二、经营管理费用: 本次乙方中标成交价为 元,运动员人数为 80 人,重点班运动员保证每人/每天40元标准,试训运动员每人/每天55元标准,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每人/每天80元标准。 三、结算方式: 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每月结算,每月初结算上一个月的伙食费,中标方提供银行账号进行转账。(有特殊情况则双方协商结算)乙方需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正规发票。(乙方所投标总价含税)。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做到运动员早餐必须有蛋类和奶制品,在每年的6.7.8月保证运动员降温饮品的发放和适量水果的发放。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食品必须持有肉类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督登记备案证并提供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同时必须保证运动员摄入肉量每人每天200g。 3.承包方必须保证运动员的饭菜质量,干净卫生,并及时调整运动员饭菜的花色品种,满意度达到70%。 4.服务期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就餐运动员的人数,确保因沟通不及时造成运动员无法就餐,乙方将不承担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与管理中心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 5.服务期间产生厨师工资,厨房灶具等用电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物价上涨及运动员人数增加,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请增加运动员伙食费用的额度,以便更好的为运动员服务。 五、其他要求: 1.管理中心提供给经营食堂所需设备,(包含:抽油烟罩、不锈钢工作台,四层货加、保洁柜、水池等)。 2.乙方采购的米、面、油、蔬菜等食品原材料必须出自正规厂家且提供最新检验报告,并提供与厂家的产品供货合同。 3.乙方必须严格按《食品安全法》严格操作和加工食品,保证菜品的质量和新鲜,要有专业、熟练、稳定的厨师队伍。 六、合同签订: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财政局备案 壹 份。 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 4.签订时间 2019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磋商内容一览表: 二、服务要求 为了提高运动员的餐饮水平,吸引社会优质资源服务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食堂,满足运动员大强度训练的要求,通过加强管理,增加饭菜质量和多样化,使伙食更加精细、营养、科学、安全、卫生,保障运动员完成目标训练计划,为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体育人才,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 1、食品认证, (一)食堂采购的食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并且有QS认证,米、面、油,建议在指定市场购买。 (二)蔬菜类食品必须从持有蔬菜类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能提供食品安全认证)的单位或私人摊点采购,保证质量. (三)肉类食品必须从持有肉类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能提供食品安全认证)的单位或私人摊点采购。 (四)烹制中的各种配料,必须出自正规厂家或正规经营商,保证配料安全. 2、运动员营养 (一)运动员人数:80人; (二)运动员每人/每天必须保证肉类食品; (三)运动员早餐必须有蛋类和奶制品; (四)中餐、晚餐摆放适量水果; (五)在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每年的6、7、8月必须给运动员提供降温饮品的发放(饮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 (六)重点班运动员保证每人/每天40元标准,试训运动员每人/每天55元标准,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每人/每天80元标准。 3、要求 (一) 必须保持食堂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厨师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三)变质、过天的食品必须销毁; (四)每周提供用餐食谱。 4、费用 (一)每月初结算上一个月的伙食费,中标方提供银行账号进行转账。 三、商务要求 *3.1服务期限:一年 *3.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 合同条款”) 注:“*”号标记的条款为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若偏离则为无效响应。 第五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二、评审程序: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条所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如果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是否有重大缺项,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1.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是否满足本次磋商的特殊要求;磋商方案是否有重大缺漏项;磋商产品的技术规格是否有重大偏离;磋商商务响应条款是否有重大偏离;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1.2.4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3.1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3.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得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综合评审: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供应商,由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按照下列《评标要素和分值分解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 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环保产品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五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 1.3.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磋商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找。 1.3.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磋商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找。 1.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政策性扣减方式 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情况: 2.1.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最终报价×6%”进行扣减; 2.1.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最终报价×8%”进行扣减; 2.1.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最终报价×10%”进行扣减。 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2.2.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2%”进行扣减; 2.2.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或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 2.2.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 2.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2.3.1单个合同项为单一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磋商最终报价×6%”进行扣减; 2.3.2单个合同项为多种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占到总报价30%以上的,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在磋商最终报价时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总价的百分比,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及1.3.1和1.3.2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 四、详细评审(总分100分) 评审要素和分值分解表 五、成交: 1、磋商结果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采购人根据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审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评定。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HCZB-CG-2019001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时 间: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磋商报价表 三、技术响应说明书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五、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其他 一、磋商响应函 致: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HCZB-CG-2019001),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份、报价一览表 份、电子版 份。并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1)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磋商总价)。 2)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自磋商之日起 天内),本磋商响应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二、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一览表(第一次)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技术响应说明书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响应说明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整体服务方案 2、人员组织安排 3、服务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 4、服务期内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5、业绩 6、服务承诺 附表1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注:1.“岗位情况”须注明该人在本单位是在岗、返聘还是外聘。 2.供应商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编制商务响应说明书,格式不限。但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 1.磋商报价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 2.对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合同条款等磋商响应; 3.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介绍或资格声明(见附件1)。 4.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内容。 五、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电??话:????????????????????????????????????????? 年?? 月?? 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内容;需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 )成立。(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项目名称 ) 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自磋商之日起90日历天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附正反两面的完整信息)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3.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磋商保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如有)。 七、其他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名称及其它情况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职工总人数: 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本年度供应商的主要财务情况(到 年 月 日 止)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供应商最近三年法律纠纷情况 4、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5、其他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方要求我们同意出示进一步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备注: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本函,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附件3: 磋商产品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 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第 标段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附件5:(参考格式) 磋商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CZB-CG-2019001 2 2.1 采购人: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伞塔路6号 3 2.3 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9室 邮 编:710048 电 话:029-82493786 4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9.2 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6 9.3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7 11 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劳务、管理、材料、风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成交后根据考核情况付费。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磋商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磋商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的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8 12.1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内容;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完全提供且胶装于磋商响应文件中,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2、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9 14.4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磋商有效期延长一个月。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均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汇款时请注明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保证金字样)。磋商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到供应商的账户。 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担保机构保函原件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将保函复印件附在磋商文件规定处,磋商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退回。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9186736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东关正街支行 重要提示:保证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方为有效。请供应商考虑资金在银行之间的转账要求和时间成本,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未能收到磋商保证金,则该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磋商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供应商须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确认,确认到账后,供应商须将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0 15.1 磋商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1 16.5 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开标一览表:壹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份,并在盘面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胶装。 12 17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1、正本、电子版本密封装在同一个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及电子版本”字样; 2、所有副本密封装在同一个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副本”字样; 3、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鲜章,每样密封袋正面还需标记以下内容。 1) 磋商响应单位的全称; 2) 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请勿在 (磋商时间)之前启封”。 13 18.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 日14:00整(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九号高速神州酒店三楼G11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21.1 磋商时间:2019年4月23 日14:00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九号高速神州酒店三楼G11会议室 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单独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15 24.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16 29 成交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1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一年 类别 总分 评标因素 最高 得分 根 据 磋商响应文 件 的 响 应 程 度 , 按 差 别 计 分 。 价格评审 20分 1.经初审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供应商的有效磋商价格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3.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的公式计算得分。 4.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标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5.经评委一致认定,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总报价低于公认市场成本,或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将被拒绝。 20分 技 术 评 审 64分 整体 服务方案 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针对性强且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制作加工、厨房设备使用管理及餐具消毒、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保洁、人员管理、日常管理措施等方面) 1.方案理念定位合理,目标清晰、整体思路周密完善,根据响应情况得18分~25分; 2.方案基本合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根据响应情况得9分~17分; 3.方案有缺陷或不尽合理,前后矛盾,未能达到采购人实际需求,根据响应情况得0分~8分。 25分 人员 组织安排 针对本项目人员组织安排、食堂岗位设置、职责、责任分工、人员配备合理性等方面,由磋商小组横向比较,综合评审。优秀 1.各岗位人员人数、职责分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高效的, 9分~12分; 2.各岗位人员人数、职责分工,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基本合理的, 5分~8分; 3.各岗位人员人数、职责分工,根据岗位需求安排不够合理,混乱的; 0分~4分。 以上要求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 12分 服务期内 的质量保 证措施 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含服务期限内出现安全隐患及满意度下降等情况时的处罚办法)。 1.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完整、可操作性强,9分~12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可操作性一般,5分~8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完整,可操作性较差,0分~4分。 以上要求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 15分 服务期内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供应商提供针对食堂设备、水、电、天然气、火、食物等安全保障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1.措施完整、可行、内容齐全,有较高的针对性,9分~12分。 2.措施较完整,可行、内容基本齐全,5分~8分。 3.措施相对不完整,有明显缺陷,针对性较差,0分~4分。 以上要求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 12分 履约能力及 服务承诺评审 16分 业绩 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承接同类(食堂或大型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10分 服务承诺 供应商对服务期限、人员安排、质量、安全等方面作出的实质性承诺 。 1.承诺完整、可靠的,3分~6分 2.承诺不完整的,0-3分 6分 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最后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如果还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排序在先。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作废处理。 3、评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串标、弄虚作假嫌疑或严重脱离市场价的磋商,该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4、由于磋商文件有矛盾,造成对供应商不利的评标结果,由供应商自负。 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的处理待磋商小组确认后,再行评定。 6、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服务期限 磋商保证金 (元) 备注 大写: 小写: 年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术 职称 资格证 书种类 工作 年限 拟担任的职务 岗位 情况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所在部门: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2 3 …… …… 合计: 大写: 小写: 备注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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