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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高级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西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西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04-24

那曲市高级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X-XZSG-2019-019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以那发改基建【2019】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那曲市教育体育局,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报建编码为ZB-NQ-201945。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市高级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扩建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10530.16平方米,学生食堂建筑面积4207.41平方米、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552.87平方米以及总平工程一项等。本套图纸中的消防水泵房全部专业内容、采暖全专业内容、承建单位成品购置的箱式变压器(800KVA)、太阳集热板(164m2)、升降机、ZCSY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系统、食堂专用设备(冰箱、蒸饭机、厨具灶具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扩建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10530.16平方米,学生食堂建筑面积4207.41平方米、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552.87平方米以及总平工程一项等。本套图纸中的消防水泵房全部专业内容、采暖全专业内容、承建单位成品购置的箱式变压器(800KVA)、太阳集热板(164m2)、升降机、ZCSY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系统、食堂专用设备(冰箱、蒸饭机、厨具灶具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工期:一年

2.7工程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购买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 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7.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7.5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7.6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8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9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10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之窗1号楼5楼502室

联 系 人:桂女士

联 系 电 话:13889081436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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