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4-23 |
界首市政府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
【信息日期:2019/04/23】 |
界首市政府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界首市政府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GY_CGJS20190027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5日 采购日期:2019年4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乐亚商用厨具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成交金额:158572元 供货期:7日历天 质保期:三年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吕会平、夏俊芳、赵晓勇、 采购人名称: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59558308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名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电话:18656888816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4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安徽名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联系电话:1865688881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488800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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