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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高新二路小学委托,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南宁高新区心圩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厨房设备及厨房杂件采购安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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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XZC2019-11G |
项目名称:南宁高新区心圩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厨房设备及厨房杂件采购安装项目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03月29日 |
定标日期:2019年04月19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欣凯裕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酒店用品市场20栋11-12号 |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元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中标单位报价表 |
评审专家名单:路荣虎、冯光波、梁兆新、刘守廷、蒋一立(业主评委)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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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单位地址:高新二路东面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蒋一立 0771-3958287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816874 0771-5816774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0771-5816874 |
五、监督部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质疑电话:0771-5816874 |
投诉电话:5816594、580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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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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