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cyf2019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潜溪中学的委托,对新昌县潜溪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新昌县潜溪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90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厨房设备生产、加工的厨具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函;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商用电炉灶、电磁灶,商用电蒸锅、蒸饭箱),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投。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领取标书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 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2:30至5: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新昌县中国茶市E10幢1028号,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省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商用电炉灶、电磁灶,商用电蒸锅、蒸饭箱)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相应原件以供查验,证照资料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21日8:30分至9: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5 月21日9:30分; 3、开标地点:新昌县潜溪中学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5000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用信封封装,封套上写明单位名称)交至采购人,未中标人当场退还。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公告 七、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潜溪中学 采购方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潜溪江边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70685255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中国茶市E10幢10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3246682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八、其它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须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