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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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第十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XZQ-CG-XJ-2019-041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23日 采购日期:2019年4月29日15:00 成交供应商名称:宣城市利民厨具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宣城市宛溪南路 274 号 成交金额:24908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宣城市第十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操长征、窦本洋、陆雪梅 采购人名称:宣城市第十幼儿园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865326732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香江金郡东区7幢1001室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17855993661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2019 年 4月 29日至 2019 年4 月 30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香江金郡东区7幢1001室,联系电话:1785599366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三次定稿十幼厨房,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