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924014383145Y/2019-0809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射阳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05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射阳县盘湾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YJYZBCG-201900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包括:采购范围内厨房设备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及清单的相应规定为准。 2.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履约地点:射阳县盘湾小学指定地点。 4.项目最高限价:9.77万元。 5.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收据及投标人银行帐户。 开标截止时,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送监督员签收,逾时不予接收;由评标小组审定,如未完整提供或有虚假材料,则不予推荐中标。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施工等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接受审计,验收以最终实际审计价为准。清单中设备需要变更,必须提前打报告给采购方,采购方认可上报局职能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验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 2019年5月 8日下午18:00时, 报名地点:射阳县盘湾小学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 5月9日下午2:3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5 月9日下午3: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盘湾小学指定地点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5 月9日下午3:00时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本次公开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人民币。投标结束公示期满后,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者在项目公示期满后,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指定帐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公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证明、投标保证金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射阳县盘湾小学 联系人:李保超 电 话:13485227226 地址:射阳县盘湾镇 盘湾小学厨房设备2019-008.doc 射阳县盘湾小学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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