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永康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就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JCG-YK2016131-04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学校食堂厨房设备 批 1 104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3特定要求: 所投产品(燃气灶(炉)具、蒸饭箱、冷柜)须具有<>;以上三种产品若有外购,还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委托授权书。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9-30至2016-10-1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久居新城19幢1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5 14:00
七.投标地址: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八.开标时间:2016-10-25 14:00
九.开标地址: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04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溪心支行
银行账号:1962770104000107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4)所投产品(燃气灶(炉)具、蒸饭箱、冷柜)的<>原件;以上三种产品若有外购,还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永康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联系人:应红心
联系电话:0579-89205709
传真:0579-89205709
地址:永康市金马路5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叶挺
联系电话:0579-87447077
传真:0579-87449099
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久居新城19幢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杜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8719
传真:0579-87178719
地址:永康市永富南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