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9 19:33
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投标邀请书
致: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9]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万沙路西侧、壶井路南侧、福海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6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职工影城、职工运动中心、地下室及室外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4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总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计算起点,以竣工日期(以人防、消防验收通过为准)为计算终点;其中节点工期为:桩基施工图设计(含图审)1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桩基施工(含支护、桩基检测)180日历天;地下室施工90日历天;主体结构施工150日历天;180日历天完成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总体景观及竣工验收;人防及消防专项整改验收30日历天。
2.5 投资总额: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最高限价暂按人民币47957.7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工程费用总价(工程费用总价=工程费用+预备费)之和】。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具体内容如下:
2.6.1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装配式预制构件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给排水及供暖、暖通、供配电、电气、人防、消防、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系统)、电梯、防雷、抗震支吊架、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环保降噪、交通影响评价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二次装修、门窗二次深化设计)、舞台机械及灯光音响、声学、泳池、影院、厨房专项等专业工程设计;③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景观、道路、夜景照明、路灯、充电桩、变配电(包括外线)、永久供水供电、燃气、广电有线、通信(三网合一)、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泵房、污水处理工程、涉及地铁保护范围内需要的对周边建构筑物及周边土体的加固措施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预制率及装配率须符合福建省及福州市有关预制率及装配率规定(其中预制装配式钢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50%,装配率不低于50%)。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并提供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
2.6.2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地下障碍物、土石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线迁改、征地红线围墙、道路迁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工程、二次装修等)、人防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房(含外线)和柴油发电机房(包含各专业施工);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包含外网、智能网、语音及无线AP等,内网预埋施工)、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背景音乐及应急广播系统、能耗监测及环境监控系统、机房工程、楼宇自控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引导发布系统、无线对讲系统、防雷接地、建筑物电子信息防雷系统、ups电源供电系统等]、室外总体工程(含绿化景观、道路及广场铺地、植草砖停车场、门卫大门、景观给排水及照明、室外水电综合管网、室外智能化系统、海绵城市、高压供电电缆工程、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志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夜景照明、环保降噪、绿色建筑、充电桩、厨房设备、游泳池水处理设备系统、观众厅座椅、体育器材费、永久供水供电、燃气、广电有线、通讯(三网合一)、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泵房、涉及地铁保护范围内需要的对周边建构筑物及周边土体的加固措施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和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17〕1164号相关规定设计及施工到位。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置到位。具体以通过招标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施工临时用水、施工临时用电、管线迁改、永久电力工程、永久给水工程、燃气工程、广电有线、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2.6.3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备注:(1)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2)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并创建福建省优质工程奖(“闽江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受到招标人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须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3.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如果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2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钢结构生产基地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
3.3.3本项目允许一家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钢结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
3.4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和单位介绍信向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6月27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开标会将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无需提供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办法进行评标。
7.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邮编:350005
电 话:0591-83411735
联系人:祝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5/38872095
传真:0591-87552404
邮箱:382145406@qq.com
联系人:张女士、魏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 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