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6-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的编号(浔政采网申[2019]684号),现就南浔开发区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GS(采)2019-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00-16: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已办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资料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6月25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6月25日14:3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专区”内,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汪欣娴 联系电话: 0572-3010997 代理单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平红 联系电话:0572-37059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0572-3026731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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